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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约翰的其妙冒险之旅(第1页)

灯塔国梅森县大鸟转转酒吧。

几名灯塔青年坐在酒吧一角。

“你们听说了吗,戴森镇那边突然出现了一个深坑,从里面跑出来一群印第安人,把镇子里的人都给杀了。”

“真的假的?”有人诧异。

“约翰,你是假酒喝多了吧!”另外一名灯塔青年吹去了口哨。

被称作约翰的青年在众人的哄闹声中脸涨的通红,他一口把身前就被里的液体饮尽,一拍桌站起了声。

“喝个屁的假酒!我堂叔可是敢从戴森镇跑出来的,还能有假!”

“你躺叔,这都是你多少个堂叔了。”

一众灯塔青年嘲笑着。

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戴森一把将酒杯砸碎:“笑什么笑,笑什么笑?”

他的目光从周围众人身上扫过,见到他们全都沉寂了下来,这才满意的说道:“我跟你们说,那个戴森镇里印第安人一个个长大人高马大,三米多高,跑起来比车子都快,他们一拳头下去,能把人打成一滩碎末。”

“切!”

他的话,为自己赢来一片嘘声。

被众人一番嘲弄,约翰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他咬咬牙,从口袋里掏出一沓纸钞拍在桌上。

“你们谁敢跟我去戴森镇看看,只要你们谁敢配我在戴森镇戴一晚上,我请他喝一个月的酒?”

“真的?”

“我去!”

“还有我!”

原本一个个还充满不屑的青年立刻来了兴致,兴冲冲的吼道。

他们伸手就要去抓约翰放在桌上的纸币。

但对此约翰早有防备,还不等众人伸手过来,他便将这沓纸币收起放回了口袋。

“急什么急,要是你们没陪我待够一晚上,喝酒可没分!”

“却!”

一众灯塔青年不满。

但看在富兰克林的份上,众人都不在嘲笑约翰,反而开始讨论起他嘴里的怪物。

什么三米多高的印第安人,什么能将人撕成两半的怪物,血液组成的猛虎。

这些乱七八糟的故事,在他们嘴里越传越扭曲,故事里的主角战力越发的加强。

甚至到了最后,变成了这群印第安人一拳就能打爆灯塔国的太平洋舰队,一口能把自由女神像叫谁吞进肚里去。

众人的讨论一直持续到下午五点多,原本只是将之当做一个笑话看的他们,因为不断的讨论都纷纷对要在戴森镇带上一晚上感觉十分的好奇与有趣。

在县里用过晚饭,有准备了一些食物和防身用的武器之后,一群灯塔青年搭乘三辆汽车起来小镇。

只是让他们意外的是,今天晚上准备离开小镇的不止他们一人,还有许多其他的家伙也准备从小镇离开。

通过车牌号和汽车型号,一众青年很快确定这些车的车主大多是县里的有钱人。

不过,这些家伙离开的方向与他们相反,让众人没了搭讪的可能性。

汽车一路驶向戴森镇,在距离戴森镇还有三公里远的地方,路面开始变得颠簸。

“怎么回事!”一名青年叫骂道。

“我的屁股都快被颠成两瓣了!”另有一名青年坐立不安。

无奈之下,车队只得停下。

一人从车上下来,准备看看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然而他才刚走两步,就感觉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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