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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第1页)

英国公府,澄晖院西南角小厨房内,一个十来岁的圆脸小丫鬟正坐在灶前看火,说是看火,实则目光早已黏在了灶台上靠外的那口大锅上。

锅上虽盖着锅盖,香气却源源不断地透过锅沿的缝隙往外飘,馋得小丫鬟直咽口水。

“春桃姐,这腌笃鲜闻着好香啊,是不是快煮好了?”蓝鹊实在忍不住问。

案前,一个身穿银灰短衫妃红长裙的妙龄少女正在低头忙活,只见她一张鹅蛋脸光洁白皙,天庭饱满,眉毛细长,下巴圆润,看着便是有福气的长相,偏偏她却生了一双自带风情的桃花眼,以至于不施脂粉,便透着几分艳丽。

此女名为何春桃,正是这小厨房掌勺的厨娘,听到蓝鹊的问话,她头也没回道:“还得一会儿呢。”

说完,她将用苦瓜汁调好的绿色肉馅往焯好的苦瓜段中塞,塞完再一一盖上片得薄薄的圆形苦瓜片,轻轻按压,为的便是将苦瓜中的肉馅藏起来。

全都弄完后,春桃将苦瓜段放进蒸屉,把蒸屉放到灶台上靠里的那口锅里,盖上锅盖,吩咐蓝鹊:“烧大火。”

“诶!”蓝鹊连忙添加柴火。

灶里的火很快旺盛起来,厨房里的温度也逐渐升高,春桃连番忙碌,本就觉着热,这会儿更是热得出了汗。

她抬手擦了擦额间的汗,袖口倏地下滑,露出半截雪白藕臂,所幸小厨房只有她和蓝鹊两个,没有外人看见。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她揭开灶台上靠外的那口锅盖,一股诱人的咸香扑面而来,只见锅中有鲜红的火腿,嫩绿的春笋,还有白的百叶结,看着便让人食欲大振。

春桃舀了一小勺汤尝了下,咸淡正好,便拿了两个粗瓷碗,将锅里的火腿捞起来分别装进两个碗里,又将汤里的浮油全都撇了出来。

见一旁蓝鹊正眼巴巴地看着她,便随手递了一碗火腿给她,另一碗则留给自己待会儿吃。

“喏,趁热吃吧。”

“谢谢春桃姐!”蓝鹊高兴地接过粗瓷碗,简单擦了擦手便抓起一块带骨头的火腿啃了起来。

火腿炖得软烂而不失嚼劲,入口不仅有火腿的咸香,还融入了春笋的清香鲜甜以及百叶结的醇厚,鲜得人舌头都要咬掉了!

“好好吃,真的好好吃,春桃姐你真厉害,居然能做出这么好吃的东西!”蓝鹊边吃边惊叹,待到一碗火腿吃完,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手指上的油,接着发出一声由衷的感叹:“这么好吃的东西,世子爷怎么就不吃呢?”

春桃将锅中剩余的春笋、百叶结捞到一个名贵的青瓷汤碗里,又将锅中剩余的汤用纱布过滤了几遍,直到汤清得不能再清了,才将清汤倒进青瓷汤碗里,盖上碗盖放到一旁案上。

听到蓝鹊的感叹,她忍不住摇了摇头,好好的一道腌笃鲜,却要特意把火腿捞出来,把汤过滤成清汤,味道自然大打折扣。

但她之所以这么做,不是因为她自己贪吃,而是因为这澄晖院的主子,英国公府世子爷谢霁庭,是个难伺候的主。

谢霁庭,人如其名,是个清风霁月、谢庭兰玉之人,也是当之无愧的京城第一贵公子。

论出身,他是家中嫡长子,父亲英国公是当朝左相,母亲是国公夫人,姑母是备受皇帝宠爱的贵妃,表弟四皇子更是皇帝嘱意的太子人选。

论才学,他生来便聪慧过人,九岁便中了秀才,又拜了清流大儒章宗濂为师,今年不过十七岁,却已有状元之才,礼乐书数样样精通。其尤擅书法,一字可值千金。云明公子之才名,广传天下。

不过,除了出身和才学,谢霁庭最令人津津乐道的,却是他那俊美不凡的容貌和超逸绝尘的风姿,说他是谪仙下凡也不为过。

因着谪仙般的容貌,京城许多贵女都心慕于他,欲要嫁进英国公府做世子夫人,只可惜,谢霁庭早已与姨母家的表妹,也就是宣宁侯府的千金卢筠柔定了娃娃亲。

听闻卢筠柔貌美如天仙,她和谢霁庭无论从容貌还是家世上来看,都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有青梅竹马表兄妹的情分,谢霁庭又为了卢筠柔洁身自好不近女色,连通房都不肯收。京城诸多贵女便是再不甘心也只能放弃了。

出身高贵,才识过人,姿容绝尘,又有青梅竹马的未婚妻,谢霁庭的人生可以说是完美了。

可惜,完美中总有那么一丁点不足。

那就是谢霁庭在娘胎里带了弱症,从一出生,身体便不大好,自幼是泡在药罐子里长大的。

许是因着药喝多了,肠胃格外脆弱些,竟食不得鱼肉荤腥。幼时每次一吃肉便要吐个天昏地暗甚至大病一场,几次之后,便只吃素了,也因此身体比常人要纤弱些。

既然谢霁庭吃不得肉,春桃为何又敢做腌笃鲜和苦瓜酿肉给他吃呢?

事情要从两年前说起。

自打幼时被爹娘卖给人牙子,辗转进了英国公府,春桃便一直在大厨房里当差,起先是当烧火丫头,后来师傅看她有天分,便教了她厨艺。

两年前,春桃刚满十四岁,虽然没正式升为厨娘,却一直帮师傅打下手,偶尔也帮师傅做几个菜。

一次,春桃做酿豆腐时突发奇想,在豆腐中间的肉沫上淋上一层浆酪,待蒸好后,乍一看去,就像是一块完整的豆腐。

这道藏了肉沫的酿豆腐呈上去后,被世子爷谢霁庭误食了一块,国公夫人当时来不及阻止,眼看着谢霁庭吃下那块豆腐,她面色大变,正要让人去请大夫,却见他吃完后竟没有一丝异样,既没有呕吐也没觉得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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