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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伍二狗(第1页)

我是中午出生的,听我妈讲我出生的那一刻,原本晴朗的天刹时间暴雨如注,毫无预兆,就像玉帝老儿的洗脚水,说倒就倒。

那雨从头天中午一直下到了次日中午,暴雨过后,水已经漫过了院子进到了里屋,我爸加高门槛,又抱了一床许久没用过的老旧被子摊在门槛处,这才稍微挡住不断涌入的水。

直到下午四五点,洪水才慢慢退去,有胆子大的人踩着依然没过小腿的积水去村南头看那河道,河上唯一的漫水石桥已经被大水冲的七零八落,惹的人们唉声叹气。

说来也怪,大雨过后家家门前的院子里,癞蛤蟆、老鼠甚至巴掌大的鱼满眼可见,可就是我家门前除了一堆被水揉成卷的杂乱的落叶和直不起腰的麦秆以外,哪里有什么鱼儿,甚至连蚯蚓和蚊子都不曾见得一只,说的更甚,连续三日,不见一只活物!

闻着邻居家飘过来的鱼香味儿,我妈抹了抹嘴角说那是上苍保佑,老天不让那些小动物打扰我伤害我,所以家门都没让它们进。我爸点头附和,倒是我爷爷背着手在院子里踱来踱去,他心里面总觉得有点不对劲,可又说不上来是咋回事,于是只能不甘心的低着头来来回回寻找着蛛丝马迹。

我叫伍成龙,出生第三天爷爷就给起了个小名叫“二狗”,不是因为好养活,就是因为出生那几天的怪事。老爷子觉得黑狗可以辟邪,原本起名就叫黑狗,但我妈死活不同意,这才改叫了二狗。

也不知真是二狗这名保佑还是咋滴,我妈黑着脸唤了我几声小名后,院子里就来了两只黄鼠狼,其中一只全身的毛白的发亮,它们站在门口直愣愣的往屋里瞅着,许久,才一步三回头的走掉了。

自此后再无什么异常,于是那怪事儿也就随着我的长大慢慢被遗忘到了角落。不过我总觉得有点倒霉,喝水呛嗓子眼儿那是常事,别人隔着三五米远抽个大烟袋,那随风飘荡的火星子能在我裤子上烫个洞,最他妈变态的是吃个鱼,那鱼刺在肠胃里游走半天,最后能卡我屁股眼儿上!

说多了都是泪,不说了!

自打有了小名开始,全村人都喊我二狗。小时候也不懂啥意思,大人老远见了我就一脸傻呵呵的贱样喊我,我还以为自己特别招人喜欢,整天牛逼哄哄的满大街乱转来博人眼球。后来懂事后才晓得缘由,就跟那些嘴贱的人理论让他们闭上嘴巴,再后来直接干架,打着打着我就成了村里最皮实的那个。

从小到大,我爸妈也不管,用现在的流行语来说,每当我闯祸邻居找到我家告状的时候,他们都会说一句“他还是个孩子啊”。其实他们哪里知道,送走他们之后我屁股上的红手印那叫一个“层峦叠嶂”,所以我特别恨邻居,以后祸也闯的越来越多。而我爸和我妈,每次匆匆的教训完我之后,就又忙活他们的生意去了,其实就是街头卖点猪头肉啥的小本买卖,留下我爱咋咋地。

其实不管我也挺好,自由自在,掏鸟窝,偷西瓜,上房子揭瓦,掀女生裙子,走街串门,逮啥拿啥,偷鸡摸狗,逮啥咬啥。加上会点拳脚功夫,一般人还真就怕了我,俨然成了村里一霸。他们人前对我客客气气,背后却被他们喊做“伍二狗子”,得,我也不计较,谁让我属狗呢。

对了,我在家排行老二,还有一哥,当兵去了,听说现在混上营长了都。

我和我哥的拳脚功夫跟我爷爷学的,我爷爷则师承我太爷爷。

听我爷爷讲,太爷爷晚清人士,那个时代崇尚武学,而太爷爷对武术特别痴迷,于是走南闯北四处拜师学艺,从而练就了一身好本事。当年他行走江湖,年轻的时候混过义和团打过狗日的八国联军,之后闹革命,他又跟过张宗昌、孙殿英,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回了家娶妻生子,而且还带回一块玉佩。

爷爷说玉佩的事情谁也不知道,包括我已经过世的奶奶。还是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天,他把我叫到里屋,然后翻箱倒柜找出一个外圈都快碎成渣的草编盒子,又从盒子的夹层中取出一块黄布条,拆了一圈又一圈,才从中掏出一块玉佩。

他小心翼翼的双手捧着玉佩,严肃的对我说道:“二狗,这东西收好,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能丢掉!当年我家徒四壁也没舍得动它,你要是有什么歪心思,我和你太爷爷绝对不会放过你!”

这都要把那边的太爷爷请出来了,我哪敢有半点不当言语,赶忙毕恭毕敬的双手接过,满嘴好好好的应承着。

说是玉佩,可那玩意儿竟是一点没有玉佩本该有的高傲,除了手感冰凉,唯一的感觉就是丑,丑到我都没脸拿出去。寻思半天我随便找了个盒子把它放到了写字台抽屉和柜子中间的夹层里,之后便忘在脑后。

靠着幸运女神的眷恋,我考进了临市的一所二本院校,录取通知书收到的那天,我爸妈激动的涕泪横流,最后硬是直接把家谱请了出来,拜了又拜,直言这真是家里烧了高香了。可列祖列宗要知道我学的是挖人坟头的考古专业,非得气的诈尸吹灭高香后再气死,完了还得到处和邻居赔不是。

呵,为了祖宗的安宁,我可能会让我爹娘二次点香,清理不肖子孙那种。

结果刚入大学的头天就干架,我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当然作为代价也被处以留校察看的处分。

小爷长这么大还没被人警告过。没过多久我便申请了休学,当然,休学也并非全是因为干架,转专业申请没有通过,日子过得整天跟行尸走肉似的,这样下去,我的钱途何在?

就这样,我刚上了不到一个学期,还没来得及挖人家坟头就一脚踏入社会,头也不回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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