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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对于今天没赶上去东城区收举父这大妖这件事,心里有点遗憾。
在魔族,早就听说举父这个大妖的名头。
举父,远古时期就有的兽类。《山海经.西山经》里有过记载:崇吾之山,在河之南,北望冢遂,南望之瑶泽,西望帝之搏兽之丘,东望鄢渊。有兽焉,其状如禺而文臂,豹虎而善投,名曰举父。
它的意思是在崇吾山,有一种野兽,它的样子像是那猕猴,手臂上有花纹,尾巴和豹子的尾巴很相似,善于跳跃,所以取名叫举父。
名字虽然很爷们,但此物幻化成女人后,比女人还要女人。
据说此物最擅长勾男人的心魄,也最擅长床第功夫,而且见过她的人无不被她浸润在骨子里的酥媚所迷惑。
五百年前的妖魔两族相交一起盛会,他魔族的一名出了名的老古董,从来都不正眼看女人的一名大将军,就因为见了一眼在盛会上妖娆献舞的举父,从此沦陷,一天天的为那妖物魔怔。
到最后实在受不了,跟父王请求跟妖族提亲,想让两族就这事来个联姻。
要知道,当时举父已经有了十个夫君,个个在妖族都是无上的花美男,各种模样,各种类型,全有。
大将军提这要求的时候,一张老脸涨得通红。还说如果此次提亲成功的话,他会主动辞去魔族大将军的身份,甘愿交出手里的一切魔兵的兵权。
不过这事,他的老爸,那个从来都不按常理出牌的魔主,并没有同意他的那脑残的甚至有点孩子气的请求。
结果,当天晚上这大将军直接把兵印留下,奔去了妖族,当了举父的第十一夫君。而且那天晚上之后,他连魔族的大名都改了,直接取名叫“十一”,从此过上了没羞没臊的十一夫君伺候一女的神仙生活。
举父,虽然艳名远扬,但暗夜并没有见过。
因为五百年前的那场妖魔盛会的时候,他被父亲派去了火焰山去探望被被封印在那边山洞里面的魔神银灵子。
魔神银灵子,最擅长幻术,也因为妖王墨离睿那小子也擅长幻术,所以,他才去。
他用最快的速度祭见了魔神银灵子,再火速回了魔族。本以为可能会见到举父,结果他的丫鬟告诉他,盛会虽然没结束,但举父早已经带着她的十个夫君离开。
从此之后的几百年,再也没见过。
见到的时候,就在刚刚,刚刚几分钟之前,墨离睿身边那个媚如水到骨子里的妖物,他才一眼,就知道那女人就是举父。
怎么说,本以为他会见到一个像是妖精一般的个性夸张的妖媚妖精。结果,那举父,长相竟只是清秀之姿,小小巧巧,无傲人胸围,也无玲珑身段。只是那劲,身上的全身上下散发出来的独属于女人的媚香,才那么一眼,浪迹于女人堆中的老手暗夜就知道。
这女人,是个极品。
因为,这女人的眼神好像带着勾子,一眼就能把人的魂魄给勾走。
就连他这样的一个魔族少主,差点就被勾走了三魂七魄。
“那又怎样?关我屁事!”
暗夜的话,白清允听了,呵呵一笑,瞬间人就冷了下来。
“就是,我也觉得不关你的事。小白白,你比那举父好看多了,不知道好看多少倍。本少就是喜欢你,旁的任何女人是坚决看不上眼的。”
暗夜知道白清允的心思,见她不开心,他心头很是愉悦。
咖啡很苦,被他一口干掉,再把白瓷咖啡杯推到那孙坚的面前,示意他再搞一杯。
孙坚才泡好一杯,刚放了些奶,准备放黄糖的时候,见眼前多了一只咖啡杯,慌忙倒上。
“需要你看上吗?”
白清允没好气,眼前的咖啡,咖香四溢,但是她没有任何要喝的欲望,甚至觉得这东西碍眼。
说完直接推开,转身往自己的前台方向走。
她记得之前她带了双拖鞋在办公室的桌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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