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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重活一回的第一天。
到了晚上,朝歌有些睡不着了,便坐在了她那个简洁的书桌前想事情。
桌上的几本书,还是晚歌之前送与她的。
人家十二三岁的年纪,要么忙着谈婚论嫁,忙于算计,忙着读书,她就跟猪油蒙了心一般,整天就知道吃喝玩乐,谁跟她玩,她跟谁好,谁夸她好,谁是她朋友。
她单手支着自己的小下巴,琢磨了一会后,翻开手中的书。
女诫。
这书看起来就有点无趣了,她随手翻了本诗经来瞧。
即使是重活一世,沈朝歌能识的字并不多,一首诗看下来,许多字和她互不认识,她索性把不认识的字拿笔圈了起来,打算明个给霁月送宝砚时顺便问一问他。
霁月那么喜欢学习,一定没有什么是可以难倒他哩。
借着请教他学问的机会,两人也可以修复一下破裂的关系。
等把这些诗都会背了,她也可以出口成诗哩。
渐渐有了困意,读书果然可以催眠呢。
次日。
着了一身素白衣裙的朝歌带着奴婢出了门。
园里的丁香花开得正浓,有白的有紫的,香气袭人。
她弯腰摘了一把丁香花,插在了她准备好的花瓶里。
霁月的书桌上空荡荡的,大抵是年纪还小,不知如何装饰,她倒是愿意帮他装饰一下他的书桌。
嗯,这丁香花真的好香哩。
重生第二天的沈朝歌心情不错,斗志满满,走路带风。
今个连风都觉得特别的清爽宜人哩,吸一口空气,心旷神怡。
所有的花都神采飞扬,多姿多采,闻一口花香,无比舒畅,令人陶醉。
飞过的雁拉了一泡屎,正好滴落在她面前,她都觉得可爱有趣多了哩,刚好给花园施施肥。
远远的,坐在书案前的霁月便已听见入门的脚步声。
他院中的门向来是敞开的,无人看守。
一年四季,除了沈朝歌有事没事往这边溜哒,来找他个麻烦,平日里也不会有人过来。
一路行至此处,距离并不近,女孩脸蛋染上了绯色的红晕。
肤若凝脂、朱唇樱红,她若不说话便是一位极美的仙女。
她捧着丁香花而来,笑眯眯的唤他:“大哥,我来时刚采的花,送你的,你闻一闻,可香了。”
她把花凑了过来,满脸天真可爱。
他身形微微后倾,才避免被她用花戳到脸上来。
“就搁这儿了,你一边读书,一边闻着花香,心情就会好很多哩。”
她自作主张的把花瓶摆放在一角,见他好像没有什么异议,便又打了个响指,身后的婢女把宝砚和她带的书以及食盒都送了过来。
东西都放下后,朝歌摆了摆手,她的婢女也就都退下了。
“大哥,知道你爱读书,这宝砚送给你了。”
他看着她。
她的行为举止太过匪夷所思。
她知道他会心有疑惑,可该解释的她已经解释了。
“大哥,燕窝还热着哩,你趁热喝吧。”
她把食盒打开,取出燕窝,点心,乖巧的送到他面前。
他挑着眉冷呵一声,问:“沈朝歌,你这是在讨好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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