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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天哥帮个忙呗(第1页)

一切都是那么的突然,王天完全没有想到罗雪儿居然转学了,王天总算给自己找到了一个理由,可以逃避的理由,他的雪儿并不是不爱他,而是要走了,不愿给他留下遗憾。

王天深陷魔障之中,被心魔迷惑了双眼,并没有真正看清楚这件事情的始末,等王天真正想明白的时候,早就已经没有任何用处了,那是很久远以后的事了。

心魔就是这样可怕,它迷惑了你的双眼,让你看不清事情的真相,总是越走越偏,为自己找到无数的理由,但其实那都是错的。

但心魔又不可怕,它对人的直接伤害其实并不大,就像王天现在这样,虽然被心魔迷惑了双眼,但仅限与罗雪儿的恋情这一件事上,对其他并不影响,王天已经很聪明,文力境界突飞猛进。

说来奇怪,不知道为什么,王天感觉自己最近的进步有点夸张,这才多久时间,自己居然就快要晋升众生第二境了,要知道自己从读书道文力凝聚都花费了好几年的时光,现在进步也未免太迅速了一点。

好在王天并不是迂腐的人,既然想不通,那就慢慢想,反正这也是好事,着什么急啊!

…….

傍晚时分,王天坐在窗前,托着脑袋,看着窗外那渐渐西落的夕阳,久久的陷入沉思不愿醒来,王天并没有想太多其他的东西,他只是在单纯的想念罗雪儿。

“你好,我叫王天,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你好,很高兴能够认识你,王天同学,你可以叫我罗雪儿,朋友们都喜欢叫我小雪。”

“你那一句‘生死之路两茫茫,雄心壮志又何妨。我欲当狂不张狂,天生傲骨这般样。’我每读一次都感觉一种不同的心境流转,不知道王天你想表达的究竟是什么意思啊?”

“哦,你说那四句啊,…..”

初次相见时罗雪儿给王天的惊艳,王天禁不住在脑海中一遍又一遍的回忆,可惜现在只有回忆。

“我喜欢吃土豆,干脆,香醇,还有些甜,王天,你呢?”

“我,嘿嘿,我喜欢吃肉。”

“哈哈哈,我也是噢!”

“我还喜欢吃香菜,很香呦,尤其是做成汤配着饺子吃,啊!想想就流口水呢。”

“嘿嘿,我喜欢吃肉。”

“….,真是头大馋猪。”

“嘿嘿嘿。”

生活里的一点一滴,王天一点一点的想起,越是失去的王天就越是痛惜,这正证明了一句话,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王天不是圣人,他只是一个众生境的中学生,他没有什么太高明的思想,他有很多东西都不懂,虽然相对于同龄的孩子,王天很聪明,但是再聪明也还是个孩子,你不能指望他想智慧境那样看待事情都很平淡,他只是众生,一个普普通通的众生。

也许在以后他能走的更高,看问题看的更透彻,但是那绝不是现在,现在他只是一个可以量产的众生,没错,在皇族领导的今天,众生境已经可以量产,只要你愿意,绝对可以达到。

王天现在拿到社会上,可能没什么的,但是他现在在学校,而且只是镇初中罢了,所以,他现在很了不起,是天才的存在,是不一般的人物,是其他同学需要仰望的。

虽然只是开学短短的一个多月的时间,但是已经有不少人知道王天不凡了,至少是文力凝聚的境界,至于具体的他们也不清楚,但这不已经很牛逼了吗?

正在王天倚窗思念的时候,这时一个人走了过来,打断了王天的思绪,让王天很不开心,心中暗暗不满。

王天回头一看,正是自己班里的一个同学,两人关系还不错,可以算的上是朋友,但是没有和张祥那样的亲密无间。

此人名叫李文渊,一个瘦瘦的,身材相对较小,说话有点愣的大男孩,但是这只是他的表象罢了,此人是相当的有心计,或者说是聪明,他很敏锐的发现了王天的不一般,所以故意交好王天,王天朋友不多,也乐得与其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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