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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舒坦(第1页)

十月一日,因是农历,时已入冬。

宫城宣德门外旌旗飞扬将士着明光甲,将宣德门广场给封了起来。

五代十国各国的军服都沿用唐制,而唐制盔甲有十三种款式之多,用料分金属,皮革,绢丝,甲片有锁子,细纹,山纹等。

宋朝建立之后,从962年,就开始改进盔甲。

如今在唐朝军服的基础上更加细分,形成了华夏古代最佳防护的盔甲。

特别是宋朝的步兵盔甲,绝对是华夏古代盔甲的巅峰,工艺复杂,而且还最重。

以禁军步兵盔甲为例,每一件盔甲最低有一千六百甲片,最多有一千八百多片,总重近三十公斤。

而步兵盔甲还又细分成了四种,蛇矛手盔甲最重,三十二公斤到三十五公斤。大刀手盔甲略轻,也有二十九公斤到三十二公斤。

而弓箭手的盔甲又略轻,二十五公斤到二十八公斤,最轻的是弩射手盔甲,为了追求便利,设计成了二十公斤到二十五公斤之间。

虽然在赵德昭的眼里,明朝的盔甲最好看,但是从防护力上来说,还是比不上宋代盔甲。

当然,这也是有历史原因的,因为宋朝一直没有占领北方,马匹稀少,所以主要只能发展步兵。

而明朝是除了清朝之外,马匹最多的朝代,骑兵的发展迅速,相对对步兵的支持也就少了一些。

在上个时空,朱瞻基一开始就发展出了火枪,对盔甲的重视程度进一步降低,甚至发展到最后,除了头盔,几乎不装备盔甲。

因为打仗只有我打你,你根本打不到我,还要盔甲干什么?

裴格安看到赵德昭在内侍的帮助下,穿上了一套威风凛凛的白色盔甲,又系上了红色披风,忍不住上前抱了一把。

“不愧是我老公,威风极了。不过,快点把胡子长出来,那个时候就更迷人了。”

裴格安前世就最喜欢赵德昭的胡子,亲吻她的时候,短髭扎着她的肌肤,她每次都情难自已。

现在的赵德昭虽然跟前世长的一模一样,不过才十五岁,胡子还是绒毛,让她很不满意。

“你要是无聊,就让人搬一把梯子过来,靠在墙边。虽然看不到城门楼那里,也能看到广场。”

“没啥好看的,我今天要忙着查看打纸浆,才没时间去看热闹。”

“好,那你赶紧研究,到了古代,没有卫生纸,擦屁股真受罪。”

裴格安格外讲究生活质量,来了古代没有卫生纸,简直是她最大的怨念。

用白纸擦屁股太硬,她每次就用布擦,然后再洗。

而这布还不好意思让别人洗,她每次只能自己洗。

现在她每天都盯着后院的腐化池,一心想要将卫生纸造出来。

赵德昭出了东宫大门,身后跟着佟亮,袁不让与两个副都头常福和于诠。

如今农庄那边不怕赵光义打主意,但是赵匡胤格外重视镔铁技术,派了两百禁军防护,刘小依旧要留在那里主持大局。

三人都是全副武装,穿着沉重的盔甲进了宣德门,然后直接从瓮城上了城门楼。

迎面就碰到了今日主持大局的禁军厢都指挥使韩重赟,见到赵德昭,他笑着抱拳道:“二哥儿,昨日商议之事已经安排妥当,今日城北一代,已经调集了大批禁军,都是军中好手。待授旗之后,你就可以跟崇训他们去城北打猎。”

“有劳韩叔了。我三叔到了没有?”

隐婚:我的老公是明星  死亡之最终试炼  穿书后,成了五个反派崽崽的恶毒后娘  娱乐圈里的泥石流  神龙狂婿  高中毕业就出道  九魂之印  贴身医生  我,埃蒙,星际争霸  武情戏洛书  仙帝竟是我自己  风语刺客  死亡来袭  玄云录  亦有思  我被未来女儿坑成了仙帝  穿书后我嫁给了男主的死对头  海贼之东海山贼王  诸天从霍元甲开始  王妃一心带我夺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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