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4章 我们没有以后(第1页)

又是一阵沉默。

‘回家’这个词,激起了姜早内心平静的湖面。

长这么大,她从来没有体会过家的温暖。

大学暗恋的时候,她每天除了学习,做得最多的就是幻想和席寅恪成家后的生活。

在她的想象中,生活应该充满烟火气,处处弥漫着温暖,然而现实的重锤却在婚后落下。

她忙着操持家务,照顾老人,而他除了工作,就是跟赵今也厮混。

工作和家庭一起压在姜早肩膀的时候,她病倒住院。

躺在医院的床上,她依旧乐观的想,只要坚持不懈,席寅恪总有一天会爱上她。

他们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然而两年后,她的心在日复一日的冲突下,停止跳动。

利益开头的婚姻,终究没有好下场。

姜早平静地说,“我不会回去。”

她说这话比以往更坚定,哪怕塔旺罗斯的大雪让她刺痛,但这场大火完完全全敲碎她所有的情感,包括那些和席寅恪为数不多的美好回忆。

他抱着赵今也离开的时候,她在原地像个小丑。

席寅恪感觉喉咙好像有什么堵着,又感觉什么都没有。

从来没有觉得开口说话是这样一件难事。

“孩子的事情,你从来没和我说过。”

他一直以为姜早是到医院预约的手术,没想到另有隐情。

当时看她的状态,像是流产,至于原因他并不清楚。

姜早无意识伸手摆弄沙发边的绿植,“席总,如果你是想怪我没打掉孩子,那么对不起我不接受你的任何指责!”

“身体是我自己的,所有的苦都由我自己承担,我想生就生,不生就不生,没有任何人可以左右我。”

见过太多豪门富太太,被像金丝雀那样圈养起来。

像动物似的,一窝一窝生。

但席寅恪相反,他不喜欢孩子。

所以他主宰了姜早的肚子,哪怕意外怀上,也不允许她生下。

说来说去,男人总是理所应当主宰女人的一切,仿佛结了婚他就获得了无上权力。

一句话就必须听从。

单从外形和条件来看,席寅恪是个绝佳的男人。

长相贵气,实力强劲。

身边围绕的女人不计其数,哪怕到了七老八十,说不定也有大把年轻女人愿意奉献身体。

可她呢?

那个时候,她已经老了,根本无法生育。

只属于我的满天星  孟良媛又怎么了  权臣冷又撩,二嫁夫人好孕连连  揭棺而起,假千金成了玄学大佬  长生,从养鸡杂役开始  八零养崽:在残疾大佬怀里嘤嘤撒娇  六零年代穷苦人家奋斗史  咸鱼绑定了反贼系统  公子别虐了,夫人改嫁王爷了!  闪婚七零,俏军嫂竟是医学大佬  盗墓:族长夫人是团宠  龙医下山:权倾天下!  卖货娘子错嫁俏书生  无名抗日英雄谱之潜行敌营  神豪:高考状元,你回家养猪?  水豚小师妹她超强!  盗墓:富养我家麒麟仔  带着庄园养娃致富  本郡主觉得你没安好心  急急急!捡个师妹回宗门!  

热门小说推荐
横行诸天从听劝开始

横行诸天从听劝开始

关于横行诸天从听劝开始要你穿越了你会做什么当然是开后不对,当然是为了维护宇宙和平。开局重生乱葬岗,叶晨他穿越了,穿越过来就要死了。叶晨被救了,却发现自己才五岁什么都做不了。本来想跟着他们好好过日子,结果好日子被蛇妖给破坏了。叶晨下定决心要拜九叔为师,可拜师后,九叔告诉他想要修炼到高深境界就必须保持童子之身好似各路女鬼,妖精,美女都知道叶晨练得是童子功一般,一个个都来诱惑他,结果美人于我与红粉骷髅一般,我追寻的的是那超脱之道,你们别来乱我道心,小心我斩美证道。我叶晨乃修道之人,心如止水,方能明镜所照。...

一觉醒来被八块腹肌的糙汉缠上了

一觉醒来被八块腹肌的糙汉缠上了

宁颖重生到了前世被捉奸的那天,换亲后白天背猪晚上照顾瘫子丈夫,怎料他康复后在外面另娶,反手泼她脏水,死后还配了冥婚丈夫娇妻在怀,婆家鸡犬升天,娘家继姐还借了她的身份作威作福。来吧,猎杀时刻!转身将脏水泼在婆婆身上,送恶人吃花生米把白眼狼前夫一撸到底,滚回乡下当泥腿子给渣爹绿茶姨妈塞个三儿,家破人亡去讨饭继兄...

从手搓CPU开始横扫宇宙

从手搓CPU开始横扫宇宙

关于从手搓CPU开始横扫宇宙人一心只能一用,但韩阳能一心万用,亿用!因为韩阳脑袋里有一枚CPU,还是可升级的。CPU越先进,算力越高,韩阳的能力便越强。他一人便可以操纵十亿台机器人开发一颗星球,一人就能建造出庞大的工业体系,一人就能生产十万艘星际战舰并展开浩大的宇宙战争。韩阳一人,就是一个文明。...

家族修仙:我的悟性能储存

家族修仙:我的悟性能储存

重生成为双湖岛一个破落修仙家族的小修士,陈道玄本以为人生会一片黯淡,直到十六岁的一天,他现自己居然能将日常的悟性一点一滴的储存起来本书又名我可以把脑子存起来工业修仙重工业炼器轻工业炼丹...

中二腹黑学长是现代最强

中二腹黑学长是现代最强

千年最强邪术师挑战!!现代最强影术师两位宿敌时隔千年直到现代,究竟谁才是真正的当代最强也即将在现代分晓千年前的全民术法的鼎盛时期!凶名显赫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的修罗打遍天下无敌手!感叹着这一生没有对手,这个时代跟不上他的脚步选择了自裁将灵魂和力量转移到肉体上,千年后修罗的遗体分化成十份散落世界各地然而到了现代,修罗的...

血祭百万丧尸,我在末世当魔修

血祭百万丧尸,我在末世当魔修

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却碌碌无为,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血月横空,丧尸横行,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杀丧尸,炼厉鬼,噬幽魂,啖尸丹,修为蹭蹭的往上涨,不但没有天谴,修炼度还贼拉快,你说这上哪说理去?郑毅只能大喊一声,这不科学。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卖掉仙城居住权,连夜投奔魔域去了。摄魂宗,养尸宗,天魔教,噬魂道魔道宗门,我来了。郑毅大吼着,兴奋的投入到恶名昭彰的诸多魔宗怀抱。摄魂幡,引魂阵,黑煞功,养尸功郑毅热烈的投入到研究魔道法门的热情之中去了。别人修炼魔功,不是被正道拍死,就是被天谴,五雷轰死。而我是郑毅,正义的郑,正义的毅。代天行道,修炼魔功,功德无量。当有一日,郑毅布置下三十三万摄魂幡,号令百万恶鬼,操纵十万天尸,魔气滔天,围攻正道圣地的时候。无论是正道大能还是魔道大佬们都麻了。他们一起高呼出声,道你这魔头,为何没被老天爷劈死?这不科学啊!...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