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长兽派掌门沉迷丧尸头颅剁成肉泥无法自拔,战斗力蹭蹭蹭往上彪。
飞参真鞭派掌门绕着走,不为其他,就是看着长兽派掌门性感(暴力)的身姿,感觉脑壳有点痛
一旁的丧尸王被灵森强行喂下毒药后,双目失明,皮肤腐烂,肚子裂开,身体器官不断往外流淌,腥臭冲天,暂时丧失了战斗力
众人趁这大好机会,齐心协力对准丧尸王头颅疯狂输出,丧尸们一拥而上拼命保护王
雨渐渐大了起来,雨滴拍打着泥地树叶,众人飞跃的身姿伴随着脚下的泥土,衣角染上了几抹褐色
随着雨越来越大,狂风骤起,众人视线开始模糊,既要牵扯着丧尸又要攻击丧尸死穴,有些吃力,天气对丧尸并未有影响
大家慢慢的处于下风,动作慢了些许,丧尸们不知疲惫一波又一波涌上,再这样下去,绝对会被丧尸伤到
众人只好暂时放弃攻击丧尸王,先行散开再看时机发起进攻
已经一个时辰了,再加上恶劣的天气环境,纵是经验丰富的众人也开始有些疲惫
万珍全身湿透,长发紧贴着脸庞,衣服也变得越来越厚重,抵御着丧尸的同时,时不时用余光注意着灵森
“师姐小心!”灵森纵身飞奔而去,挥舞着长剑,用剑挡着即将抓向万珍后背的爪子,脚尖发力跳起,一剑刺破丧尸头颅
索性灵森速度极快,只是划破了点衣裳,并无大碍
万珍大惊万分,心被紧紧提起,头冒着细小的汗滴,汗水与雨水融合一体让人无法分辨
“师姐不要分心”
万珍:“嗯”
“王,你没事吧!”一名高阶丧尸站在丧尸王身边,看他身体不断腐烂嘶吼着手足无措
“没你个头!老子都这样了,像没事的吗?!”丧尸王崩溃
“那那怎么办?!”高阶丧尸不断来回走,双手一拍,有了!,“王,要不你死吧,我来当王好了”
丧尸王:???
众人:???
灵森直接当场感动得流泪,太难得了,在这个世界竟然见到了堪比皇室的夺位战争,比五皇子他们把皇位当大白菜乱丢,有意思多了
年轻人有这上进之心,真的是可喜可贺,可不能打击孩子
灵森飞至空中,双手呈喇叭状:“加油!干翻他!你就是丧尸王!”
高阶丧尸亢奋的看向上空,“谢谢,我当上王之后,第一个吃掉你”
灵森:???
有句老话说的好
太亢奋没有自知之明的孩子不太好,积极性适当就好,太过了那不太行
秉承着为孩子好的原则,为让高阶丧尸能认清楚自己,灵森贴心道:“起码你看起来比丧尸王傻多了”
高阶丧尸眼睁睁看着上一秒还在支持自己的修真人士,下秒突然打击自己,无法接受
“我要吃了你!”
高阶丧尸暴怒,直冲冲向灵森抓去
高阶丧尸刚要冲去,却发现双脚无法动弹,整个身体仿佛被控制一般
他颤颤巍巍惊恐的回头,看见的却是一张血盆大嘴…
“咔嚓…”骨头清脆响亮咔嚓声,无疑都代表着高阶丧尸被丧尸王吃掉的事实
空气中除了浓臭的血腥味,还弥漫着一股腐尸的味道,众人胃里倒海翻江,看着血淋淋的骨头伴随着血液,从脸已经腐烂的没几块肉的丧尸王口中吐出,场面极其壮观
飞参不由赞叹道:“胃口真好”
已经无敌了八万年 西游开局选择吞天魔功 演员没有假期 我在东京唱演歌 敬我为神明 我靠茶艺拯救黑化男主 明教圣教主 系统修理工 全球神祇重启 末世之天启避难所 权色生香 我真不想当渣男啊 全能大宗主 倾城一世 江湖行三步 重生90白手起家 仿徨一生 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强 无尽天机 娇娇太撩,铁血硬汉彻底沦陷了
...
关于鬼事铺让你捉鬼,你养女鬼干嘛什么?你是男鬼?贫道与妖邪鬼魅势不两立有漂亮女鬼女鬼姐姐,愿与小生同席共枕否?常乐,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极阴之体天煞孤星。命中注定多灾多难厄运缠身克父克母克妻克子。为改变这天煞孤星命格。常乐从小就被爷爷送往武当山修道,直到十八岁下山。没有文凭,只有一个道士证。为了赚钱,常乐啥活都干。送外卖搬尸体看风水做法事一次诡异的外卖送餐,开启常乐捉鬼初体验。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开起专门办鬼事的鬼事铺。...
驴友王宇探索天坑岩壁上发光洞口后,穿越到四合院世界,并发现发光洞口是一扇光门,可打开穿越异世界,由此,王宇在四合院世界悠闲生活,在异世界探险求索,来回穿越两界,逍遥自在。p...
关于飒!去父留子后,战神王爷追来了双洁萌宝甜宠第一次,这个女人丢下一沓厚厚的银票一走了之第二次,这个女人丢下一张技术不太行的字条一走了之墨司冥从来没有被这么羞辱过!他发誓,不找到那个女人将她剥皮抽筋誓不为人!!沈云是女扮男装的北凉将军。五年前她第一次入都,结果不知是谁想把自己闺女强塞给她,竟然给她下了那药性霸道的催情香!她正担忧身份曝光,谁知就在草丛里发现了一个不要钱的男人!!反正她以后也不可能嫁人,再加上父亲对自己后继无人这事整天耿耿于怀,所以她不如就白捡个男人借个种吧。没想到这真的有后了,父亲又气得火冒三丈!!哎,男人的心海底针五年后,沈云入都述职,每晚睡前三省己身一碰到墨王要小心!二碰到墨王要谨慎!!三碰到墨王要束胸!!!...
关于开局救下溺水诺澜两世为人的白洛继承了去世叔叔留给他的酒吧,直到他在酒吧外的河里救下了溺水的诺澜,才明白他来到了爱情公寓...
穿书重生糙汉甜宠打脸爽文日常发家致富王芳仪跟闺蜜陆之星一朝穿书成为了炮灰女配,她是婆婆不喜的好吃懒做儿媳妇,闺蜜则是婆婆不喜的拖油瓶,她俩因为嫉妒原书女主,下场都不怎么好,她惨死街头,而闺蜜则是疯疯癫癫。原书女主则是跟原书男主抓住了时代红利,成为了首富。王芳仪跟陆之星决定既然回不去,也不想成为原书那样悲惨的结局,那就只能在这七零年代好好生活,她们作为熟知剧情的存在,决定每次都赶在女主前一步抓住机会,改变自己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