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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挥毫泼墨(第1页)

楼下一个男人病得要死,那间隔壁的一家唱着留声机,对面是弄孩子。

楼上有两人狂笑;还有打牌声。

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着她死去的母亲。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鲁树人

周围的人群中一片赞美之词如潮水般此起彼伏,那一双双眼睛里都冒着期待的炽热目光,仿佛即将见证一场惊世奇迹的横空出世。

然而身处众人瞩目的中心的李青莲,此刻内心却只觉得他们喧闹嘈杂,不堪其扰。

刚才被逍遥子和冯去疾这两个老家伙连番灌酒,自己一时头脑发热,竟然稀里糊涂地答应了他们要写一首诗来助助兴,结果现在才如梦初醒,发觉自己已然骑虎难下,难以收场。

要说合适的诗倒也并非没有,那首《将进酒》无疑是极具豪迈奔放之气魄的,放在眼前这种热闹非凡的场合,气氛倒是颇为契合。

但仔细斟酌思量,其根本不符合当下的国情时势。

从语言风格到主题侧重,再到意象选择,唐朝的诗贸然放置在秦朝的环境之中,必然会存在诸多的不协调与不适应。

李青莲着实挺佩服那些穿越者,就比如范闲那小子,竟然敢直接来个斗酒诗百篇,丝毫不管是否符合实际情形。

而自己哪怕是写一个《蜀道难》,都得精心替换许多词汇,以使其适应秦朝的情境。后来所写的诗,不论是《客中行》还是《侠客行》,都是自己经过特别筛选,确保没有太大纰漏问题的诗作。

就像那篇《过秦论》,自己也只敢书写前半部分,因为若是在秦始皇面前贸然写出后半部分,那无疑是自寻死路,自掘坟墓!

如今在这个至关重要的关键场合,想要创作一首完全符合秦朝实际情况的诗,竟然连个参考借鉴的对象都没有,只能依靠自己凭借以往所学过的那些诗篇进行改编。

还好自己熟读唐诗三百首,就算不会自行创作,抄抄改改总是会的。

不然的话,让自己零基础写出一首诗来,那可真是要把自己给难倒了,愁煞人也。

他不断地端起酒杯喝酒,试图以此来拖延时间,大脑则在飞速地运转,犹如一台高速运转的精密仪器。

曾经所听过、看过的诗句,在他的脑海里不断地进行着激烈的排列组合,犹如千军万马在战场上角逐拼杀。

也得亏他如今的武功已经提升到了一个常人难以想象的高深程度,否则以从前那普通的记忆能力,学过的诗能记得的恐怕没几首。

而现在,那些诗句都能够清晰无比地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任由他精心挑选与改编,犹如在琳琅满目的珠宝中挑选最为璀璨的明珠。

周围的人丝毫没有觉得他此刻慢慢品尝美酒有什么不妥之处,在他们看来,这只是李青莲正在用心酝酿,而酝酿的时间越久,便意味着后续即将呈现出来的诗作大概率会更加精彩绝伦,令人拍案叫绝。

终于李青莲排列组合出了一首符合现在实际情况的诗,比那些脍炙人口的经典诗句当然很大的不如,但是应对一下这个情况也算是可以了。

他放下酒鐏,拿起宦官递过来的拇指粗细的狼毫,在冯去疾病磨好的砚台里粘上饱满的墨。

周围的人安静下来,生怕自己声音大一点,影响到李青莲的发挥。

李青莲笔走龙蛇,在白布上面写上三个大字:将进酒

没错,他打算写的就是《将进酒》,不过是秦朝版的,不是那首经典的。

“咸阳城阙焕皇光,四海初宁意气扬。”

咸阳城的宫殿闪耀着帝王的光辉,四海刚刚平定,秦始皇意气风发。

一句诗就展现出国家初定的繁荣和统治者的豪迈。

周围的老秦人心中暗自点头,不错,简单明了,直接将帝国的情况描写出来,没有罗里吧嗦,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在写大秦帝国。

史上第一县令  四合院:开局戳穿聋老太身份  让你去历练,你打造天下第一宗?  雪里遇晴天  青龙莲  离开豪门后,假千金轰动全球  觉醒天尊  从妖魔水浒开始  亮剑:双穿倒爷,惊呆李云龙  透视神瞳:从捡漏开始暴富  阙仙  假太监我乃大明九千岁  重启科幻人生,大刘都不敢这么写  我的极品岳母  娱乐:诽谤,我绝对没有潜规则  从弗雷尔卓德开始刷好感度就变强  白月光好,你哭着求我复合干嘛  古族天才的都市修仙  别怕本座是好人  为爱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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