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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什么?对我这造型不满意?
林爱华低头看看自己,穿着她妈指定的红裙子,漂亮得很呢。
老太太枯瘦的手捏着林爱华的手腕,硌得她不舒服。她轻轻挣脱开,嘴角一歪,笑道:「您想说什么?」
林奶奶哼了一声,从口袋里摸出一只钢笔,塞到林爱华手里。
「这衣服不错。小姑娘家的,就得打扮得精神点,别从头到脚灰蒙蒙的,看着就丧气。」
「听说你考了第一,要去县城读高中?给奶奶好好读,将来去京城上大学。」
咦,不是要贬我,是在夸我?林爱华看看那只钢笔,镀金的,上面还刻着一行英文,也不知道是个什么牌子,不过看着就挺贵气。
林爱华笑眯眯地把笔插进胸口的装饰袋,对老太太真心笑道:「好咧,我肯定好好读书,给您争口气。」
老太太点点头,终于放过了她,却又指着林爱珍说道:「老二,听说爱珍又去读初中了?你也一样,咱家能读书的都随她去读,别管他男孩女孩。将来出息了总归都是我林家走出来的。」
林二叔一向如同个透明人一样,今天被老妈点名表扬,反倒有些受宠若惊,呐呐地只会点头说好。
林爱珍低头看看自己灰扑扑的衣服,再看看穿得灿若云霞的林爱华,咬着唇低头不说话。
这支钢笔她惦记好久了,奶奶却连看都不舍得叫她多看几眼,没想到今天竟然肯直接送给了林爱华。
据说这是奶奶当年在县城读女校时她爹送给她的礼物。奶奶家当年也曾豪富过,只不过后来落魄了,才嫁给了当年一穷二白的林爷爷。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林奶奶就算落魄了,带来的嫁妆也比老林家所有的家当加起来还要多。如今的林家老宅就是林奶奶拿钱盖的,这也奠定了她在林家说一不二的地位。
林爱珍看着林爱华胸前亮闪闪的金笔,嫉妒得脸都扭曲了,桌上的好菜都没法抚慰她滴血的心。
林爱国被叫回家,就坐在林爸爸身边。这一桌都是长辈,要么就是男丁,就一个林爱华坐在奶奶身边。她倒是怡然自得落落大方,该吃菜吃菜,该喝酒喝酒,一点没觉得拘束。
另一桌都是坐的女人小孩,林妈妈还要继续烧菜,只坐下吃了几口,又带着儿媳妇去厨房里忙碌。
今晚的菜十分丰盛,光是大菜就有不少。
毛豆烧鸭,土豆炖大鹅,萝卜兔肉煲,还有油爆大虾,清蒸大螃蟹。这些菜随便拿出一两个就能撑起一桌酒席了,今晚一次全摆在了桌子上。
林进步今天来的主要目的就是来拍拍侄子的马屁,想要给自己要个轻松点的职务。闻到浓郁的菜香,他硬是忍住话,先吃了个八成饱。
林爷爷的牙不行,挑中了兔肉煲里的萝卜,左一块右一块地往碗里夹。吃一口萝卜,咪一口小酒,老头子脸上的皱纹堆得好似一朵盛开的菊花。
「这酒好,甘醇,比瓜干酒强。进宝,来,你也喝几杯。」怕老婆子不答应,林爷爷拉上大儿子一起喝。
林进步跟老两口相处久了,最懂得拍马屁,马上拿过酒瓶,帮林爷爷又满上。
「妈,这是洋河,你也喝两杯吧。」他又帮林奶奶也倒了一小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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