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百四十七章 她是谁(第1页)

“墨家子有了心上人!”

这个消息第一时间传遍了整个朱雀大街,无论是墨家子性取向是男还是女,那至少证明了一个铁定的事实,那就是墨家子已经有了心上之人。

甚至不少人亲眼看到墨家子将黄金缕插在了对方的发箍上,一时之间,长安城无数少女梦碎,长安城最有才华的男子名草有主,而那个人却不是她们。

“她到底是谁?”

这是所有人心中的疑问,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人就在朱雀大街,而且不久前就在墨家子的身边。

顿时不少人都按耐不住心中的好奇,纷纷涌向金玉楼,想要一睹其容,满足心中的好奇。

金玉楼前。

犹如老狐狸一般钱家主姗姗来迟,赶紧上台向墨顿赔罪道:“墨侯恕罪,金玉楼不知墨侯需要足金首饰,若是早知定然将足金首饰送上门去。”

墨顿摇了摇头,看着钱家主意味深长的说道:“白送的又有什么趣味,只有自己赢来的,墨某才觉得心安理得,不过今日得见商业前辈的手段,不得不说一声——钱家主好手段。”

钱家主顿时冷汗直流,心头一颤,他乃是经营珠宝生意,自然知道足金首饰的价值,足金乃是墨顿帮他牵的线,有了足金首饰,他金玉楼瞬间可以成为大唐首饰界的翘楚,这其中的价值无法估计。

况且足金首饰虽然价值不菲,但是对于墨顿指点之恩,却是不值一提,今日不但金玉楼没有偏向墨家子,反而让墨顿爆出了猛料,若是惹得墨家子不喜,以他和道家外丹派的关系,恐怕足金将再也和金玉楼无缘了。

钱家主当下一咬牙说道:“墨侯恕罪,今日金玉楼能够得到墨侯墨宝,实乃三生有幸,如此绝世诗词,金玉楼愿意奉上千金作为润笔之费。”

“千金!”周围之人顿时惊呼,一个个用艳羡的眼光看着墨顿,在长安城之中,这恐怕是绝无仅有的高价润笔之费。

然而千金贵重,但是对于墨家子这首词来说,却没有人觉得不值,反而认为是金玉楼占了大便宜。

“免了吧!说起来还是墨某得了黄金首饰占了大便宜。”墨顿大手一挥道,毕竟这并不是金玉楼算计他,而是他主动凑上前去,再加上他今日心情大好,自然不再计较。

周围百姓闻言顿时一心痛,千金摆在面前,而墨家子竟然丝毫不心动,众人不禁想起墨家子的诗词,千金散尽还复来。

当时还以为墨家子夸张写法,然而当面看到墨家子面对千金丝毫不动心,才知道,这恐怕是墨家子真正的心声吧!

钱家主并没有坚持,他乃是墨家村的合作商,自然知道千金在墨家子面前并不算什么,当下点了点头道:“那老夫就以墨侯之名,捐给了红十字会吧!”

钱家主并没有意识到,这一次他才是歪打正着,红十字会正好是长乐公主所主持的。

墨顿闻言,无奈的点了点头,毕竟钱家主并不吃亏,单凭青玉案元夕这首词,所起的价值也将远远超过千金。

“弟妹呢?弟妹在哪?”随着一个迫不及待的声音,秦怀玉三人狼狈不堪的挤了进来。

此刻无数人潮涌向金玉楼,秦怀玉三人能够挤进来,可谓是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刚一进来,就东张西望,四下打探。

墨顿顿时满头黑线,一脸无奈的看着三位损友。

“那有什么弟妹,不要瞎说。”墨顿无奈道,墨顿暗自侥幸,还好长乐公主提早离开,否则现在恐怕尴尬了。

我执  猎心游戏[西幻]  鹅黄上柳条  觉醒兽语后入职幼崽动物园  我与魔教少主二三事  我在修真界测评金手指  每次提辞职马尔科都会给我涨工资  怪核  【斩神】时序之命运既定  梦明珠  偕枝  听说我身死道消  栖云之陆  婚后宜动心  我才不是你粉丝呢  【CM】在犯罪心理的世界做纯爱战士  治骨  《漂亮反派3[快穿]  重生成为魔尊白月光  孩子他爹是皇帝  

热门小说推荐
[综武侠]狗一刀

[综武侠]狗一刀

狗一刀被狗捡来养大,所以她姓狗。又成日里背着一把刀,因此名一刀。别人为了钱杀人,她为了钱生孩子。狗一刀自在活了二十五年,谁知道自家房东竟然是江湖上有名的杀手黑竹竿,临死前硬要塞给狗一刀十万两银票。只有一个要求,让她找人生个孩子。狗一刀二话不说立刻许诺,生个孩子跟你姓都行!然而狗一刀没籍帖,压根没有媒婆愿意搭理她。王半仙给她掐指一算,狗一刀便听话的拿着罗盘一路向东,去找她命定的大好姻缘。罗盘指向县吏家的小少爷。小少爷悄悄红了脸。狗一刀表示王半仙说了,她借种的男人风流倜傥人中龙凤,婉拒了哈。罗盘指向了一个菊花脸的老头。狗一刀抬走,下一个。罗盘指向楚香帅轻摇折扇,好一幅风流倜傥的俏模样。狗一刀上魅药!香帅婉拒了哈。魔蝎小说...

般若花开情根净

般若花开情根净

(女主痛失后醒觉,释怀所有,心死情灭,戒情绪断情根,心住于空门。)叶弥若曾是玄天宗最受人艳羡的大小姐。她不仅拥有玄天宗内所有人的宠爱,还是自己的师父父母兄长们捧在手心的明珠。可自从她那三哥从凡俗界带回来一个跟她同岁的小孤女后她的世界,变了。她的母亲陷入昏迷,父亲师父不信她,哥哥逐渐厌弃她,师姐们小伙伴...

明末最强走私犯

明末最强走私犯

李宇无意间获得了穿越明末的能力,本来就想着把明朝的一些古董拿回来卖,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没想到见到明末官吏腐败,鞑子入侵,民不聊生的惨状,被迫亮起屠刀,守护河山。最终可谓是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