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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和颂确定了,“你为什么如此刻苦?学习并非一日之功,伤了手腕才是得不偿失。”
常睢长长的睫毛掀起,眸光小心翼翼探出,又小心翼翼地垂下,稚嫩的不安的手指攥着衣角,“我只是想快点学会写字。”
“为什么?”
在相和颂连番的追问下,八岁的孩子不会搪塞,这才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我听说,如果买不了书,可以抄书。”
相和颂微怔,不由自主想起常睢入学那天,常父略带讨好询问的问题。
常睢还差了一本书。
相和颂的心软了下来,常睢定是想父母为银钱劳累,才如此用功学习写字,好赶在常父凑够钱抄下一本书,为家中剩下这笔银钱。
他在用自己稚嫩的小肩膀,为父亲分担一点重担。
似乎为自己的想法感到不安,他扑闪着清澈的眼睛,白嫩的脸庞微微涨红。
相和颂第一次记住常睢是在采蘑菇的山脚下,当时他对常睢的感想是和村里其他人那样,崇拜小五的小孩,但后来常睢在采蘑菇结束后,单独给宋小五半框蘑菇,引得他也白得了许多蘑菇。
他觉得不对劲,于是向其他孩子打听事情的原委,知道了小孩送蘑菇都是因常睢而起。
不管常睢是不是故意的,能够一针见血的看出敌人在意的事情,常睢很聪明。
而现在,除了聪明之外,他感受到这个孩子发自内心的善良。
不止是善良,他能体贴父母,又坚持努力的写了那么多天,并且卓有成效。
相和颂不知怎么夸他好了。
他望向常睢,心中油然生出一股想要帮助他的想法,不禁放柔了声音,“我知道你的想法,不过别担心,这个事情就交给我吧。”
常睢又黑又亮的眼睛透出明显的疑惑。
相和颂没有多说什么,而是在当天夜里,点灯执笔,在烛光的掩映下,抄完了整本的《百家姓》。
将近两千个字,即便对相和颂来说,也着实费了一番功夫。
其实分两天抄,对他来说更游刃有余,但他担心常睢又逼自己练字,便费了一个多时辰,认真地抄了下来。
第二天,相和颂把装订好的书本交给了常睢。
常睢愣愣地看着眼前的书,已经习得几个字的他认出了书籍的名称,但他仍旧仔细看了又看,仿佛惊喜得回不过神来。
“颂哥哥,这是给我的吗?”
已经从颂哥变成颂哥哥了,小孩子黏黏糊糊语调毫不留情地展示了他的依赖与喜爱,当然,比他改变的称呼的,更加明显的是他仿佛被晨光点亮的漂亮脸庞,而点亮他神采的,不是太阳,而是被他注视的相和颂。
相和颂喜欢这种纯质的喜爱,“是的,以后不要这样拼命练习了,学习要循序渐进。”
似乎在他小小的世界,帮助了他的自己已经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常睢极为信服的连连点头。
“我听颂哥哥的话。”好似他说太阳是方的,这小家伙也会一边疑惑,一边信服的地点头肯定。
相和颂又忍不住微笑,这也太乖了。
于是,在面对常睢想和他坐在一起的请求时,不太喜欢和人过度接触的相和颂只是微微犹豫了一下,便同意了常睢的要求。
正如小孩子的偏心无法掩饰,小孩子的喜欢也无法掩饰。
不忍辜负这份喜欢,他只能稍稍退让。
常睢和相和颂坐在共同的桌案上,垂眸看着眼前簇新的书本,缓缓抚了抚封页。
书本的问题解决了,相和颂的好感也更上一层楼。
而这才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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