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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莎说罢后退了一步,看着纪尧姆脸上的红痕,心里暗暗赞叹还挺好看的……纪尧姆的长相像他的母亲,其实是贵气秀美那一挂的。虽然此时主流并不追捧这类男子,但还是会承认这种好看。纪尧姆基本没被当作过美男子,更多是因为气质上的严肃和长相风格不合,以至于显得不合时宜丶呆板僵硬了。
然而在路易莎这个现代人看来,这可太好了!这完全就是贵气禁欲系那一挂的,非常心动的好么……不管怎么说,结婚的对象是这个长相,那还是能让她抵消一些不安的——虽然早就接受了要和一位王子结婚,但对一个现代人来说,在现代结婚都不见得坦然,更别说是在中世纪了。
而且除脸之外,纪尧姆还是肩宽腿长的九头身,居然还没有这个时代征战沙场的贵族常见的肥胖(古代武将,无论东西方,都多见胖子。因为体重很多时候就是战斗力,不然格斗分什么量级?而且脂肪在很多时候也能起到保护作用,提高生存率)——路易莎猜测他是天生的体脂率低!
古代胖将军们的肌肉其实也是很多的,只不过脂肪更多。他们锻炼得也多,但没有增肌的意识,也是没有那个必要,看纪尧姆的饮食习惯,也没有特意为增肌努力……所以就只能是天生体脂率低了。
真让人羡慕,也是真棒……嗯,作为结婚对象,路易莎觉得自己是有这个发言权的。
纪尧姆接过一旁侍女递过来的湿布巾,对着镜子擦拭起来。路易莎发自内心地感叹:「您很适合这样的红色呢……是因为皮肤白皙吗?」
纪尧姆心想:巧了,我也是这样觉得的。
大概是出于这样得『默契』吧,最后两人都披了一件松鼠皮衬里得猩红色毛呢斗篷——当之后纪尧姆骑黑马丶路易莎骑白马,披着猩红色斗篷,一起进入洛特马斯城时,迎接的市民都觉得两人格外有贵族气度。
一个是两人都长得『贵』,另一个,就是两人都穿的鲜艳,而穿着鲜艳也算是此时的贵族特权了。虽说洛特马斯的传统,即使是一些很有钱的人,一般也都穿本色布料,或者黑色,基本从没鲜艳过,但这不代表他们在审美上也和主流相悖。
「看起来传闻是难得的靠谱了,伯爵对伯爵夫人非常看重,他们的马甚至是并行的,他乐于和她一起分享荣耀。」站在毛纺织行会商馆前的维尔德先生看到了骑马经过的队伍,在人群的欢呼声中对自己身旁的同行说道。
同行点了点头,又看看为伯爵和伯爵夫人欢呼的民众,又说道:「我们这位上任没几年的伯爵,倒是比前任得人心多了,虽然他几乎没来过几次泽布兰,就算来了也没长住过。」
维尔德先生不以为然道:「这正是伯爵大人得人心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他不多管闲事——而且,不得不承认的是,欢呼声至少有一半是给伯爵夫人的,那可真是位天使丶是深受福泽之人。即使是普通市民,也会自豪于有这样一位女主人的。」
同行连连赞同,显然是前后两个观点都认可的。他又看了一眼其实已经走开的队伍,说道:「总之,希望伯爵夫人对伯爵大人的影响力真的能到那程度,不然钱就白花了……听说为了讨好伯爵夫人,会长准备了很多珍贵之物。」
毛纺织行会会长之前就动员行会里的会员,有钱的出钱,用来讨好路易莎,从而达到让路易莎影响纪尧姆,给毛纺织业赢得更好的发展条件——大家虽然半信半疑,但介于会长一直以来的威信,钱还是很快收齐了。
路易莎当然不知道,已经有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在等着自己了。很快,当进城仪式完成后,她和纪尧姆领头的队伍就来到了洛特马斯的『领主宫广场』。领主宫广场,顾名思义,这个广场上是有一座领主宫的,泽布兰的领主宫廷就设在这儿了。
说实话,这可不多见。此时的城堡都在城市之外,最初作用是镇守某些极具军事价值的点,而城市有城墙,本身就可以看作一个大号城堡了,不需要再建一个『堡中之堡』。而宫廷又基本设在城堡中,所以么……
至于说西岱城中的王宫,那是因为西岱是王都,王宫设在王都之内算是比较常见的了……不过,王宫不在王都城中,此时也是有的。
从『领主宫』就在洛特马斯城内,就能看出来,低地地区的确是『过于城市化』了。对于领主来说,乡村地区的生产不怎么重要,城市里的工商业才是真正要放到眼皮子底下看着的。
留守在领主宫的仆人,其中比较有身份的一些,这时在宫廷总管的带领下,排在了领主宫广场上。在纪尧姆扶着路易莎下马后,就非常恭敬地向两人行了礼。
纪尧姆并不多看他们,冲宫廷总管点了点头就算了。路易莎这个时候就发挥了女主人的作用,给这边宫廷里的人发了一次『红包』:「……辛苦你们了,常年在这儿打理没有主人住的宫廷……没人觉得是功劳,苦劳又容易被忽视。」
听路易莎这样说,下面的人差点儿把『理解万岁』喊出来!哪怕是相对沉稳的宫廷总管也有些感动了,天知道他们这些人就守着一个没有领主住的领主宫,平常日子有多难!即使有些油水过手,也远不如过去领主住在这里的时候啊!
他们这些人,过手才有油!领主都不在,大部分开销都没有了,怎么过手沾油?
路易莎按照每个人身份的不同,还有过去几年的勤谨程度不同,给了不同的『红包』……很快有人意识到了这种不同的原因,心中就是一凛——这说明,路易莎虽然从来没来过泽布兰,但却对这儿领主宫内的人事一清二楚。
她当然不可能是自己打听来的,只可能是纪尧姆,他们的主人告诉他的妻子的。所以现在发给的『见面礼』,是一种安慰,表示他们的苦劳主人是知道的。同时也是一种警告,警告一些人别以为主人不在,就可以搞一些小动作。
真要搞小动作的话,是躲不过纪尧姆留在这里的眼线的!
就这样,一次说不上『交锋』的『交锋』后,路易莎他们才进入『领主宫』——她和纪尧姆自然住进了领主宫内最好的两个房间,嗯,是两个房间,此时的贵族夫妻分房睡很正常。哪怕是一些只有一两座小城堡的小贵族,城堡没多馀房间,很多也妻子睡单独的房间,丈夫则和其他人一起睡大礼堂。
路易莎看了一眼自己和纪尧姆的套房,各占据了二楼的两端。因为这座领主宫不算特别大,所以也不怎么远,但也不近就是了……很好,她一点儿不怀疑,纪尧姆的房间会成为摆设。从结婚以来,她和纪尧姆就没有分房睡过。
纪尧姆是不想,路易莎则是无法拒绝。如果是一个真正的中世纪妻子,或许还能理直气壮地拒绝,因为此时贵族夫妻本来就有各睡一屋的习惯,也因为宗教上也支持妻子拒绝丈夫的同房请求——拒绝求爱,尤其是以各种宗教节日,各种圣徒纪念日为由拒绝,这是正当的,还是妻子虔诚丶贤惠的表现。
但路易莎因为有华夏人的思维,反而觉得夫妻分房睡很奇怪,很难毫无负担地拒绝同房——除非是感情破裂了,不然为什么要分房?
在其他人收拾整理此行带来的行李,尤其是要给卧室更换寝具时,路易莎不想妨碍他们,干脆就坐在了走廊上的窗边坐席上。看着外面广场上的『景色』同时,她还漫无目的地想着房间分配的事儿。
等回过神来时,就听到房间里面吉娜惊奇说道:「泽布兰人真是比想像中更简朴呢!刚刚市政府前面,不是贵族和市政府官员列队恭迎了殿下们吗?即使是那样有体面的人,也没有穿着华丽的衣裳,颜色不是羊毛本色,白的丶棕的丶灰的,就是染的纯黑。尤其是男士外套,还都是短外套!」
「这很正常,泽布兰,或者说整个低地地区,大多有这种风气。他们从来都是最踏实肯干,不夸耀浮华的……」娘家也在低地地区的卡尼尔伯爵夫人颇为自豪地说道。虽然她不见得也喜欢低地地区的低调踏实,但这不妨碍她认可自己的家乡。
「这我听说过,但亲眼见到还是不同……也不只是服装,还有房子。刚刚一路过来看到的房子,虽然砖石建造很多,比不少城市都强,看得出洛特马斯的富庶。但那些房子坚实是坚实,却普遍没什么装饰……缺乏线条丶颜色搭配等各方面的美。」
「这一点就连领主宫都是一样的,只看外表,它就像是一块切割好的方石,平平整整,无聊而俗气……而且冷冰冰的,让人看到了也不会联想到温暖舒适的环境——虽然住进来后就知道了,它并不比其他宫廷差。」吉娜对进城以后看到的建筑物发表看法。
「其实,洛特马斯的建筑也没那么无聊。」这时候海莲娜过来插了一句嘴:「只不过,这儿的冬天太萧瑟了,所以感觉更冷硬了——然而实际上,这里虽然更靠北,但冬天冷暖上和西岱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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