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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6章 金弓银箭(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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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灰色的轿车,在夜色中缓缓穿行。

凌云很快就结束了闲聊,他皱眉说道:“像黑暗风暴这样的魔剑,区区一个陈建癸,是怎么能够得到的?”

可惜这个问题,保罗和杰斯特都不能回答他,因为两人从来没有见过陈建癸拿着这把剑,他们也不相信陈建癸竟然能搞到这把魔剑,同样疑惑不解。

凌云若有所思,喃喃道:“这样看来,陈家在美国的势力,肯定不小啊……”

凌云绝不相信,仅凭陈建癸一个人,去美国一趟,就能把这么恐怖的一把魔剑搞到手。

不过,这些已经不重要了,现在,这把魔剑,已经成为了凌云的囊中之物了。

“估计他现在,肯定会心疼死了吧……嘿嘿……”

这是毫无疑问的,丢了黑暗风暴,简直比陈建癸丢了自己的性命还要心疼。

不过,要不是这把魔剑,凌云在空中那必杀的一刀,肯定也把陈建癸一刀两断了,他必死无疑,陈建癸等于是以剑换命。

“只是,他既然拥有这把魔剑,为什么不用来给你们初拥呢?难道他不想把你们都变成他忠实的下属吗?”

凌云很快就问出了第二个问题。

“老板,他不敢,真的。除了您,普通的血族成员没有人敢做这样的事。这是自寻死路,会遭受到魔王迪纳斯特灵魂力量攻击的……”杰斯特喃喃说道。

“可是。我并没有感觉到自己被灵魂攻击啊?”凌云疑惑道。

“老板,那是因为您的灵魂力量和血脉之力都太强大了,要远远的超过了迪纳斯特……您是所有血族的克星……”保罗微笑着解释。

蓦地,凌云忽然想到了一点,他愠怒道:“你们既然知道我给你们初拥的话,会遭受到迪纳斯特的灵魂攻击,为什么还让我给你们初拥?”

杰斯特慌忙解释道:“不是您想象的那样的,老板,因为您不是血族。这把剑在普通人类的手中,只是一把普通的利剑而已,他只对血族成员具有震慑力……”

保罗也紧跟着说道:“普通人的血脉够强的话,也可以用黑暗风暴来给血族再次进行初拥,只是,我们没有想到,您的血脉,实在是,实在是强大的无法形容了……我们真的都没有想到。”

“原来如此。那看来是我错怪你们了……”凌云随口一说,再次问道:“什么等级的血族,不会害怕这把魔剑的震慑力呢?”

“起码是大公爵的等级才可以,不过。那个该死的陈建癸,也许是因为他是华夏最为神秘的古武高手的关系,所以在子爵的时候。就敢把这把剑拿出来了,可惜也只能当做一把利剑使用……”

保罗分析的很正确。陈建癸达到子爵,就发现自己敢碰这把剑了。他仗着自己会飞,以为自己面对华夏古武高手的时候,绝对立于不败之地了,就想拿着黑暗风暴,去震慑陈家的那些血族后裔,好让他们乖乖听令,更加小心的为他服务,却没有想到,还没等回陈家呢,就悲催的遇上了凌云,真是活该他倒霉。

“那另一把魔剑神锋,现在会在什么地方呢?”

凌云隐隐的,对两把魔剑之中的另一把,开始期待了起来……回到家之后,凌云穿过浑天迷阵,来到了地下室,跟曹天龙见了个面,见没有什么异常情况,就自行离开地下室,回自己的房间修炼去了。

什么都可以耽误,唯独修炼不能耽误,他马上就快到达练气期了,自然是分秒必争。

第二天一大早,凌云修炼完毕之后,直接给崔老打了个电话,让他想办法找个屠宰场,搞个百八十斤的动物鲜血过来。

然后,凌云试着让保罗和杰斯特在阳光下走动了一会儿,发现他们确实能够接受阳光的照射了,顿时心中大定,高兴之下,专门带着他们出去吃的西式早餐。

对于保罗和杰斯特来说,凌云不止是他们的主人,还是他们的再生父母,他们的心中的神,因为凌云给了他们新生。

回到院子,凌云把苗小苗给他的金砖,拿了两块出来,琢磨着要尽快制作一把纯金的长弓。

弓身是纯金的,弓弦自然是用乌金魔蚕绳,至于箭矢嘛,凌云是为了对付会飞的血族用的,当然要用纯银打造。

金弓银箭,乌金魔蚕绳做弦,这绝对是极其奢侈的,但是对凌云来说,却根本不在话下。

“黄金有了,但是还需要大量的纯银,这东西往哪儿搞去?”

凌云郁闷了,心说要是唐猛那家伙在这里就好了,根本就不用自己费脑子,他保证妥妥的给自己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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