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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云的身躯有些轻颤,内心更是忐忑不安,矛盾之极,因为若王憨不是“梅花门”中人,那么今天这场决斗,岂不是打得莫名其妙,如此荒唐?按说是自己“武当三剑”无理在先,首先向人家予以挑战,而人家是后发制人,出手有理,自己落得个丢人惨败,自寻其辱,此能怪谁呢?
王憨看玄云道长垂头丧气,不住叹息,对这位武当高手,武林名人,已经有了好感,毕竞一个武者能光明磊落的承认败阵,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便有些会意及谅解,于是改变语气笑着说:“道长,所谓‘不打不相识’,这虽是一场误会,对我来说却是收益非浅,好在双方并未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他看了看满地的死尸一眼,又接着激昂地说:“这些人欺人太甚,应咎由自取,也所谓‘相骂无好口,相打无好手,为求自身安,举手不留情’。我还是那句老话,只要我死不了,定会随时侯教,决不失信。”
玄云道长有些尴尬,不好意思道:“不,不,小道友,你误会了,贫道绝非是和他们一起来的,实乃......实乃是偶然巧遇,而且同是寻访‘梅花门’之人,故而......故而......”
王憨也不愿玄云道长难看下不了台,便来个借坡下驴,给他个顺水人情,做些谅解地接口道:“如此甚好......如此甚好......”
好什么?彼此心照不宣,他没说,谁也猜不到这句话的意思,这正是他王憨的性格,有时说话爱打个马虎眼,让你屙屎屙个长虫——格应着吧。
“武当三剑”走了,虽然玄云道长背负着玄嗔,搀扶着玄尘步履不稳地走了,但却赢得了王憨的钦佩,因为王憨知道玄云道长似乎已看出自己绝难再抵挡得过他的后续攻势,他没有说破,大概是问心有愧,误听小人之言,致以酿成后果,罪在于己,不愿再挑起杀戮,引起江湖人嘲笑。
王憨仍能直挺挺的站在原位,虽然盛气凌人,傲然屹立,但他的模样也好不到哪里去,胸前一道长约尺许的剑伤翻卷着皮肉,虽然血已凝不在滴血,却是那么怕人。尤其他的后背剑伤较深,随着他的不时的呛咳,还在往外滴血,至于他一身衣服,早已让血迹给污染。
现在,他看到走了玄云道长劲敌,便又恢复了冷漠,眼中更发出令人寒颤的光芒,望着其他没走的人,现出一付凛然不可侵犯的样子,鄙夷的一笑,冷冰冰地说:“诸位,刚才的一幕,想必你们都已看得很清楚,也已亲身体会过了,妈你那个巴子,若是还有少爹无娘不怕死的,有哪位可站出来,如果还嫌没玩过隐的,我会一定奉陪到底,让你不仅缺胳膊断腿,而且让你断头折腰,送你回阴曹地府去报到......”王憨说着,不时地弯了下腰,呛咳两声,到底是血肉之躯,他在承受着伤痛的折磨。
这些人里除了“飞天狐”以外,全是一些三流武师,是给“飞天狐”呐喊助威捧场的,三流武师擅长溜须拍马,当然是打三流的仗,能对付三流的武林混混。可“快手一刀”绝不是三流的武林人物,更何况亲眼看到他已挫败了真正一流的高手“武当三剑”。虽然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但问题是王憨非但没僵,反而看着精力充沛,像出栅的猛虎,如此咄咄逼人,那么这些人里又有谁敢站出来?又有谁敢说没玩过隐?因为人的命只有一个,前车之鉴,谁还敢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呢?王憨已看得出来,他们已经被自己震慑得不寒而栗,已畏缩到了什么地步。
四周寂静,空气愈发的沉闷,令人感到窒息,似乎喘不过气来,王憨巡视了他们每张惊恐欲绝的脸后,怆然笑道:“你们都成了缩头乌龟,你们怕了?你们是否全怕了?有胆量的来啊,来啊,不要怕,不要怕,我,我现在已成强弩之末,我现在已身负重伤,你们为什么不敢站出来呢?这可是个好机会,我保证能杀得了我的人,一定会一夜成名,显赫江湖......”
没人敢哼声,虽然每个人都有种跃跃欲试的想成名的冲动,但都知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王憨只要一伸手,自己就还是被其杀戮,为此都不敢上前一试。王憨狂,王憨傲,王憨也更能抓住了人的怯懦的心理。他闭上了眼,努力地压制胸口翻腾不已如火炙般的疼痛,一会后开口说:“如果,如果你们贪生怕死,失去了前来寻我报仇的雄心,不敢上前来,妈你那个巴子,你们不要在这窝囊我,惹我生气,你们识相的最好立即给我屎壳螂搬家——滚蛋。我现在数数,在我数到五时,若是有人还在,那我就不克气了,一——二——三......”
人群开始像潮水般撤去,这个时候又有谁敢多留一刻?未待王憨数到五,刹那之间走得干干净净,连地上的死人也被移走。王憨看解除了危机,才缓缓地坐了下来,坐在一块假山的大石上,像是生过一场大病,身体虚弱,不停地呛咳,咳得苍白的脸颊通红,摊开捂着嘴的手,一滩殷红的血块赫然在他的掌心,显然他受伤后,正如他说的,自己确实已是强弩之末,若是他们群起而攻之,那后果真是不可想象。
王憨为此感到有些后怕,立刻撕破了衣裳,艰难的从后面绕到前胸,给自己包扎一下,随便打了个结,长长地缓了一口气。别人不知道,王憨却明白,那剑锋已伤及到自己的肺腑,所以自己才会不停的呛咳,虽然死不了,但若不调理,恐怕会落下残疾,他思虑再三,扪心自问,我该怎么办呢?
在说弥勒吴一路狂奔,犹如一匹发了疯的马,他没有停止,也没有休息,更没有目的,只是奔跑,奔跑......奔跑中,他的脑子乱成一团,也在不停地想。这在一前对他来说简直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他胸怀大度,能拿得起,放得下,从不过于思考其他事情,然而现在却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逼着他非得去花脑筋想不可了。
他在想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时风日下,世态炎凉,为什么会变得一团混乱?为什么会变得敌友不分?为什么会发生那么许多幽灵惊魂的事情?他为此想起了丐帮潜在的危机,也想起了孙飞霞犹如附骨之蛆,不断的追杀自己,弄得自己含冤莫辩,累累乎犹如丧家之犬。
他为此恨透了“快手一刀”王憨,想当初自己与李侠、王憨三人跪倒地上磕头结为兄弟,誓言同生死,共患难,没想到他王憨竟与自己翻脸不认前情,把自己视为仇敌,竟与她孙飞霞狼狈为奸陷害自己。他恨他,为女不顾朋友情,挑战兄弟气汹汹,求色卖友为自己,结拜誓言视为空,知人知面难知心,真假朋友难分明,若知他是这种人,不该约他此行。
他为此心灰意赖,痛苦不堪,也不知谁是真正的朋友。因为他所碰到的朋友都成了敌人,而他认为是敌人的皇甫玉凤,却又在危急的时候变成了朋友。现在,他认为真正可托心交命的人,只有二少李侠了,然而他却找不到他,也不知从何处找,想大哥他有他自己的事,他总不能一辈子护卫着自己吧。他想到这,蓦然停下了脚步,他想起了自己应该是往云晟去的,因为二少李侠在与他分手时有过交代,自己怎能像匹疯马到处狂奔,没有目的呢?
人的一生有许许多多的第一次,也有许许多多难忘的第一次。向弥勒吴第一次洗澡......第一次恋爱......第一次遭到追杀......今天他要体验第一次骑马的滋味。他想如此遭到她孙飞霞的追杀,恐怕她已摸清了他的脾气和爱好,恐怕到处有她的眼线,只要他走到哪里,她就会追他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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