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四章 重做侦探(第1页)

新的一天,福勒先生在房间里来回踱步,马林爵士口中的“平克顿侦探”确实让他伤脑筋,他看着坐在床上的约翰,心中倒是有一个办法,不过他不知道如何启口。

约翰十分清楚,平克顿侦探一旦从圣丹尼斯起程,他就没有了周旋的余地,平克顿侦探对所有的悬赏目标的面部特征了如指掌,连马洛伊警长都能猜到约翰在通缉册中的一页,更不要说平克顿侦探——那些职业杀手,一旦约翰与马林爵士请的那些平克顿侦探见面,事情就有可能败露,也许从约翰成为警察开始他的确把自己的本来身世埋藏的很好,但是这不代表危险就此解除,有时候命运不允许人们背负着双重身份活得太久。

“约翰,我有预感你这次瞒不住了,警察的身份也许骗得过一些没脑子的人,但平克顿侦探,他们甚至都能怀疑自己的同事,他们能不怀疑你吗?”

“我知道,这次彻底没法了。”约翰苦笑道。

“那不一定,我曾许诺过要帮你到底,这次也不例外。”

“福勒先生,如果你有什么可行的办法,我真无以为报。”约翰心中燃起了一丝希望。

“我想,我们既不能与平克顿侦探火拼,也不能与他们讲和,就只剩一条路了:一走了之。”

“我们六个人一起离开安尼斯堡?”

福勒先生点点头又摇摇头:“唉……这次你可能要一个人离开安尼斯堡了。”

这无所谓,反正约翰已经习惯了孤独的状态,他倒是挺关心福勒先生的安危的,他这样不辞而别,马林爵士等人就不会对福勒先生起疑心吗?

想到这约翰抬头问道:“福勒先生,那你呢?”

“他们要抓的人是你,约翰,而我不是目标,但你千万不要以为我背叛了你,我们还会相聚,等风头过了你就回来。还记得欧文·史密斯吗?那个让兰格杀了你福勒夫人的恶魔,这辈子我都不可能放过他,就凭这点,我不会抛弃你的。”

趁着清晨太阳还没有升起,一些东西还没有见光的时候,约翰和福勒先生就来到山顶的伐木场,这里暂时没有人烟,约翰换了一套干净的便服,福勒先生牵着一匹不知从哪搞到的马,约翰叫它男孩,福勒先生拍了拍男孩,把缰绳递给了约翰。

“约翰,你就要走了,我希望你可以尽你所能去调查矿金事件,我有预感会牵扯出很多事情,我们都不是什么善人,如果你急用钱,就从这个事件里赚取油水。”

约翰与福勒先生做了最后的告别,翻身骑上了男孩向前走去,他看到福勒先生苍老的身影在晨雾中渐渐变小直到消失。

“一切都在老去。”约翰不知为何发此感想。

摆在约翰前方的有两条道路:一条是继续逃命,做着身无分文的逃犯,一条顺了福勒先生的建议做一回私家侦探调查此事,变相挖金。稍微有些冒险精神的人都会选择第二条道路,约翰也一样,虽说他以前做过平克顿侦探,且平克顿侦探中有“侦探”两字,但那与赏金猎人无异,和侦探完全沾不上边。约翰以前在书里多少了解到一些有关侦探特别是私人侦探的故事,他们对案件逻辑的推测令人信服,但现实与小说不一样,现实并无逻辑可言,约翰对面前的这场未遂的黄金大劫案毫无头绪以及自己是否要卷入这场金钱的游戏,那块闪着金光的石头对他这样一贫如洗的人实在太有魅力了,以至他模糊了他的思绪,他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不管怎么说,还是要把它搞到手!约翰在心里许诺道。

约翰沿着路骑下了罗诺克山脉来到山脚下的平地,这里是安尼斯堡到瓦伦丁的必经之路,他看到一个衣衫褴褛流浪汉模样的人盘腿坐在路边的草丛中,旁边搭着帐篷,还有他的煤灯、装着麦片的簸箕、水壶等,那名陌生人显然也注意到约翰走过来:“你的行头看上去与金钱不搭边,最圣洁的朋友,过来坐坐,这耽误不了你什么的。”约翰应一声就过去了。

那个流浪汉观察了约翰好一会儿,在这令人生畏的沉默中约翰低头瞧着火焰,生怕与他目光相接被认出来,然后被绑着送给平克顿侦探来获取赏金。

“你从哪里来,朋友?”陌生人打破了沉默。

约翰抬起了头:“可以说四海为家。”

“我是墨西哥人,我之所以离开,是因为我的好兄弟——一个我从小就认识的人,背叛了我。”墨西哥人接着说道,“那我为什么要和你说这些?因为陌生人的陪伴常常是最好的。人与人之间彼此越亲近,就会越伤人。”

“我很赞同,也为你悲伤的过去表示遗憾。”约翰说。

“看吧,你也明白这一点。”墨西哥人点燃一根烟,放在嘴里无拘无束地抽起来:“这是最后一根了,朋友,还是我在安尼斯堡捡来的,所以别指望我再给你一根。我不知道你对……呃……安尼斯堡了解多少,不过当地流传着一个三兄弟的故事,他们亲密无间,可最后还是敌不过贪婪:他们一起找到了金子,但其中一个独自带着所有的金子跑了。”

“愿闻其详。”听到金子的约翰立刻来了兴趣。

“现在,他们三个人都死了。人们说跑掉的兄弟在树上刻下了记号,标出了他藏金子的位置,后来他去那里的时候,被跟踪他的另一个兄弟给开枪打死了。据我所知,那金子没人找到过,就和我那好朋友的尸体一样。”他顿了顿继续说,“从此我们露营者有了个不成文的规定:每次赶路经过三兄弟的墓,都要把身上带的所有现金掩埋于坟前的泥土下,以表对金钱永远不会贪婪的决心。这对你这样的先生可能很愚蠢好笑吧。”

约翰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他脑海中全是三兄弟和安尼斯堡矿金这两件事,它们看起来并无瓜葛,但暗中似乎又有联系,于是两人再次陷入了面面相觑的沉默。

“好吧,我已经休息得够久了。”墨西哥佬站起身走开了。

好吧……那位来自墨西哥的人没有收拾东西,看来他是寄居在这里,等他走远了,约翰环视四周看看有没有需要的东西,他看到一页纸——一张简报,看来是从报纸上裁下来的。

约翰把简报举到面前。

新汉诺威公报

1896年8月12日

手足相残

喋血三连环

据可靠消息,来自罗诺克山脊安尼斯堡市的三兄弟已身亡,报道称三人死于互相残杀。这家人的朋友称班尼特兄弟分别为吉迪恩、艾勒和厄尔,关系曾极为亲密,但是最近因为黄金问题闹翻了,每个人都觉得别人偷了自己的金子。这三人都有犯罪历史,他们……

单词“They”过后就是一张撕痕,纸张泛黄生硬,更能说明这的确是1896年的东西,而现在是1900年啊,又有谁会把报纸这样容易过时之物留在这里呢?

约翰怀着疑惑和好奇把剪报翻过来看……

修道大掌教  井上的死神  斗罗大陆之心灵写照之瞳  暖风心动  娱乐圈之天王  彼岸  重生后,我成了权臣心尖宠  我本无意成仙  痛仰  民间诡事怪谈  天涯笔  第一神瞳  民国武神  离婚夜,哑巴老公突然长嘴了  武侠鬼道士  逆道斩神  表姑娘今日立遗嘱了吗  法海穿越唐三藏  聋哑少女  亘古至尊  

热门小说推荐
小公主一挥手万界都得抖一抖

小公主一挥手万界都得抖一抖

团宝是天界小公主,偷喝酒掉进书里成为小炮灰。抢夺女主气运,拯救原主家族。仙界帝君是她父君,地府阎王是二爹爹,魔界君主是舅舅,四大神兽是小跟班。这本书是我两个十几岁女儿想的名字和内容,母女三人一起创作的,希望你们喜欢。小孩子的脑洞真的很奇幻。...

换亲替嫁军官后,娇软后妈赢麻了

换亲替嫁军官后,娇软后妈赢麻了

关于换亲替嫁军官后,娇软后妈赢麻了上辈子,沈梨嫁给离异带俩娃的穷小子,而姐姐沈梦月嫁给军官,可穷小子却逆袭成首富,俩娃一个成了科研大佬一个成了知名律师,人生圆满。可沈梦月的军官老公却台风牺牲,她变成俩寡妇,还被俩黑化的反派崽崽虐待惨死。这辈子,沈梨跟沈梦月都重生了。沈梦月设计爬上穷小子的床,抢走沈梨的亲事,沈梨笑了,等沈梦月嫁过去后就会发现她被极品小姑子刁难,被极品婆婆切磋,俩孩子也叛逆不好教,至于这穷小子能变成首富也都是靠自己,他就是个妈宝男草包。沈梨被换亲去海岛随军嫁给军官。沈梨吃着帝王蟹,鱼子酱,喝着椰子汁,军婚生活甜蜜蜜,被硬汉老公宠上天,俩崽崽也跟在她身后,奶萌奶萌喊妈妈。...

我是林正英的僵尸徒弟

我是林正英的僵尸徒弟

火爆灵异,主编力荐我叫冯一,意外穿越到九叔的僵尸影视世界里。阴差阳错下,我变成了一头僵尸,并成为了九叔的徒弟。万万没想到,我是一头可以修炼成...

盗墓:阳春白雪的辉光

盗墓:阳春白雪的辉光

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大秦帝国之平定天下

大秦帝国之平定天下

关于大秦帝国之平定天下你想知道秦始皇为什么登基后没有册封皇后吗?想知道他最爱的女人是谁吗?想知道他为什么一直拖着不立太子吗?西安大学的历史系学霸叶西伦,在观看兵马俑的时候不小心头撞上了战车,就此昏厥。当他醒来后发现自己来到了战国时代的赵国,变成一个名为夏羽的男子金戈铁马,诸子百家,这是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这是一个战火连天的时代,这同时也是一个积极进取的时代,一个欣欣向荣的时代。兵吞六国,南征百越焚书坑儒,徐福出海这些未解的谜题,到底真相是什么?让夏羽带着我们一起回到这个时代,去寻找答案...

血祭百万丧尸,我在末世当魔修

血祭百万丧尸,我在末世当魔修

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却碌碌无为,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血月横空,丧尸横行,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杀丧尸,炼厉鬼,噬幽魂,啖尸丹,修为蹭蹭的往上涨,不但没有天谴,修炼度还贼拉快,你说这上哪说理去?郑毅只能大喊一声,这不科学。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卖掉仙城居住权,连夜投奔魔域去了。摄魂宗,养尸宗,天魔教,噬魂道魔道宗门,我来了。郑毅大吼着,兴奋的投入到恶名昭彰的诸多魔宗怀抱。摄魂幡,引魂阵,黑煞功,养尸功郑毅热烈的投入到研究魔道法门的热情之中去了。别人修炼魔功,不是被正道拍死,就是被天谴,五雷轰死。而我是郑毅,正义的郑,正义的毅。代天行道,修炼魔功,功德无量。当有一日,郑毅布置下三十三万摄魂幡,号令百万恶鬼,操纵十万天尸,魔气滔天,围攻正道圣地的时候。无论是正道大能还是魔道大佬们都麻了。他们一起高呼出声,道你这魔头,为何没被老天爷劈死?这不科学啊!...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