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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照进小小的囚室,红哥伸手就能发现那个小包裹还在自己的怀里,警察要收走时,见他紧紧的抱着,也就没有强行要走,只是检查了一下,发现不是致命的物品。现在包裹里的面包早就硬邦邦的。红哥暗想:唉,恐怕我实现不了自己的誓言了,这些年总想多赚点钱,那样才算是真的扬眉吐气,他会收手的,但是一定要扬眉吐气时。可是,还没有来得及就被那个叫茉莉的女人害了,对,那个女人是警方的卧底。警方应该了解他的,红哥是一个不近女色的毒贩,为什么还要反其道行之呢?红哥到现在都没有搞明白。红哥的思绪又回到了那个叫茉莉的女人身上,那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或者说是个漂亮的小女孩,二十多岁,大概二十一吧,红哥已经记不住她的年龄了,或者她说过但是和更没有认真记住。红哥没有读过多少年的书,所以他的词汇无法描述这个女孩的美丽。总之,从来没有对女孩子动过心的红哥爱上了她,也许二十五岁的男孩子,也该到了恋爱的季节了吧。那是一天的下午,阳光很好,天气很好。红哥带着一个手下去看货,路过团结路口时,六路车刚好从他的身边滑过,那是出站的公共汽车。很寻常的一个开始。但是红哥却看到有一个女孩子被几个人追着跑,这算什么事情?几个大男人追一个弱小的女孩子,红哥的气愤马上就爆发出来了。毕竟红哥的心里还有一些正义感。他马上出手,与自己的手下很快就打跑了那几个小流氓。那个女孩子的一双清澈的眼睛只是看了一眼红哥,红哥就觉得自己沦陷了。接下来的事情好像是顺理成章的,他们开始了交往,开始了无话不谈的约会,当然除了红哥所做的事以外,其它的很多事情,他们都谈了。也许是每个人都有自己渴望的那个春天,红哥枯死的心好像复活了,春风一过归了阳,红哥的心竟然活了!所以,红哥根本没有时间来研究这个漂亮的女孩,一点也不提防她。红哥开始每天开车把她送到一所中学门口,她在那里教初中的物理课,红哥开始每天下午准时到学校门口去接她,然后一起去公园逛,一起去商场,即使什么也不买,红哥也能陪着她到华灯初上,有时候他们一起吃饭,有时候看场电影。晚上,红哥送她回那个很平常的盐业公司的小区。红哥没有去过她家,时候还不到,他也没有邀请女孩去自己的家里,他不敢。半个多月前,红哥的末日到了。那次是一批从金新月秘密到来的货,纯度很高,价格很合理。红哥已经计划好了晚上带着茉莉去一家高档歌厅,他也买好了钻石戒指,红哥准备求婚了。但是,在接货地点他刚与对方接洽好,四处就响起了凄厉的警笛声,警车刺眼的灯光从四面八方射来,到处都是荷枪实弹的缉毒警察,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那堵高墙下的毒贩们。他们被包围在正中间,根本没有逃脱的可能。红哥想要负隅顽抗时,一个冰冷的手铐却从意想不到的方向紧紧的戴在了他的手上,红哥回头就看到了那个漂亮的女孩正在嘲笑他。是什么时候让她知道了自己的一切行为?红哥自信在这一点上是格外防范的,但是卧底的茉莉显然早就洞察了红哥的一切,四下里的缉毒警察当然都是茉莉的战友,一双双冰冷的手铐把几十个毒贩子全部拷住了。为时已晚!红哥看着茉莉手中直指着他的枪,就全部都明白了,这个女孩用近半年的时间接近了他,在他丝毫没有引起注意的时候,把他的犯罪行为摸得清清楚楚的,甚至想方设法搞到了这次巨额的毒品交易的所有细节。那支冰冷的手枪没有任何温度,半年多的追求成了泡影,红哥还能感觉得怀里的那枚钻戒在扎着他的心。爸爸的话忽然在那一刻回想在耳边:孩子,永远不要相信漂亮的女人。茉莉,真的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不,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红哥的犯罪事实非常清楚,由他控制的庞大的贩毒网络基本上被一锅端了。但是警方却没有发现红哥的干爹,所以警方非常怀疑红哥是否是真的毒贩之首,因为以红哥二十五岁的年纪,似乎根本没有可能建立这样一个庞大的走私贩卖毒品的网络集团。因此,警方怀疑红哥背后还有人。但是红哥却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拒绝回答任何关键性的问题,一口咬定这些都是自己所为的,与其他任何人都没有关系。这样,警方为了向上交代,向法院提交了以红哥为首的贩毒集团的所有材料。判决很快救下来了,红哥避免不了的死刑。红哥当然是希望干爹此时能想尽办法救自己的,哪个人不希望生命长久。但是,红哥也知道案情之大,干爹的能力再大,恐怕也不能把他从死亡之路上拽回来。当他被戴上沉重的镣铐时,在死牢门口,警察也给了他一叠白纸,冷冰冰的说道:“你还有时间留下自己的遗言,想交给谁我们也能帮你办到,还有未了的心愿我们也尽量满足你。”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红哥记得当时他爆发出一句恶毒的话:“我希望天下漂亮的女孩都被强暴!”惊愕的那个武警战士目瞪口呆,把牢房门“哐当”一下紧紧的关上了。清晨的一缕金色阳光照射在红哥英俊的脸庞上,他走下床来,动了动胳膊和腿,感觉到浑身还有使不完的劲。从小干爹把他送到一家搏击馆训练,所以他的身体素质很好,而且此后的几十年也从来没有中断过练武,这几十年的刻苦训练还是有用的,他很多次凭着自己的身体逃跑,他一个人徒手就可以对付至少十几个青壮年。羁押了一个多月,他倒是有点浑身疲软了。望了望铁窗,可以看到高高的墙头,那上面还有来回巡逻的持枪的武警战士,红哥感到很丧气,这样戒备森严的地方,根本无法顺利的逃脱,看来只有等死了。这铁窗的粗粗的钢筋是难不倒他的,只要稍微用点力气,他相信自己的功力可以扭断它。然而等他探出头,很快就有几支黑洞洞的枪口对着他的脑袋,没有机会,根本没有机会。现在,红哥倒释然了,人生总是难免一死的,再等几天就能吃一颗枪子了,那样就解脱了。也好,反正已经白活了二十多年,吃香的喝辣的日子,他也过了这么长,算是知足了吧。他知道不会有人为他送行的,干爹最多也就是嘱咐人为他收个尸,找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埋了他。:()帅哥靓妹闹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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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人骨,山河娇大婚当日,青梅竹马的夫君南下赈灾,回来时失忆了,还另娶新妻,有了孩子。顾倾歌心中五味杂陈。起初他心有愧疚抱歉,我非有心负你,我只是忘了。后来他厉声斥责我知你怪我,但绾绾没错,她和善大度,不与你争,你这般咄咄逼人,太过恶毒。再后来,他埋怨你家人都要死绝了,绾绾和孩子会对你好,多两个关心你的人,有什么不好?顾倾歌心若死灰,一心和离。可后来,顾倾歌无意中发现,夫君的失忆是假的,青梅竹马十余载,不及贪婪心上生。顾倾歌手握长枪,愤然休夫。她将门娇女,离了谁,都可以堂堂正正好好的活。只是,她一转身就被残暴邪王缠上了。马车里,夜锦枭将她抵在车厢上,邪气勾唇,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倾歌,该回头了,青梅竹马伴你多年的,可不止他莫景鸿一个。...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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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福气,我要了一觉醒来,苏四儿(苏月眠)发现自己躺在古代的茅草屋,下午就要卖身为奴,这日子还能过下去?给肉吃,给衣穿,给钱花,古代的人口中介也太好了,这是卖身为奴的人配有的待遇吗?后来她才发现大衍朝的等级秩序与福气有关。人说,物极必反,一路走来,她充分体验到福气的背后尽是秘密,世界的运转与芸芸众生相互牵引,她自以为的正义这一刻瓦解了,但她是一个做实事的人。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人,但有三个人会让人刻骨铭心,苏四儿遇到了,也错过了,但她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