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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中容城是一座边境城市,跨过中容城就到了人族的地盘了。但是作为一座边境城市,中容城并不荒凉,反而非常繁华,商业十分活跃。
“阿妈,我们真的不可以带上踏云吗?”踏云是朗星河给天马取的名字,这次出远门朗夫人却没用踏云驾车,朗星河颇为不舍。
“不行。”朗夫人态度非常坚定,解释道,“中容城不比咱们永昼城,那里各方势力错杂,大佬遍地走,我们自然是越低调越好的。”
大儿子弄回家的天马,整个大荒都找不到几匹,用那样稀罕的天马驾车去中容城,约等于拿着大喇叭喊[此处人菜钱多,速速来抢],平白给自己找事。
“既然要低调,我们又何必穿得这样花里胡哨?”说着,朗星河原地转了个圈圈,宛若一只开屏展示的雄孔雀——完全不是夸张的比喻,此时朗星河所穿的衣裳名为“飞天服”,又称孔雀服,色彩艳丽,衣摆上是金丝刺绣,披肩上缀着绿宝石,衣襟前则是层层叠叠的艳红色珠串,穿在身上沉重极了,像是披着钢铁铠甲。
朗夫人打量着盛装打扮的小儿子,眼中惊艳连连,嘴上连道,“多好啊,既显得富贵华丽,又不失英姿飒爽。”
朗星河:感觉自己现在就是一个行走的珠宝架。
“阿妈,咱们真要这身打扮出门吗?”朗星河一脸生无可恋。
朗夫人笑道,“傻孩子,多好看啊。再者,人嘛,向来都是先敬罗裳再敬人,咱们这身派头走出去,才不至于被小瞧了。”
朗星河不解,“阿妈,你这不是前后矛盾吗?刚刚才说天马太高调显眼了。”朗星河严重怀疑阿妈是在忽悠自己。
朗夫人耐心解释,“我们这一套衣裳虽然华贵,但只能镇住普通人,落在修仙者的眼里那是一文不值的。明白了吗?”
朗星河若有所思,心道,阿妈果然厉害,不然也不会将朗家经营成如今的模样——家中巨富,却不显山露水,旁人不会窥伺,但也不敢小瞧,这样一个度,朗夫人把握得极其精妙。
“哈哈哈”一阵爆笑打断了母子二人的对话,正是收拾好行李过来集合的胡之腾和熊有渔。
“小狼,你这是穿的什么?”胡之腾捂着肚子大笑,“我远远都看不清你的脸,就看到一座发光的宝山。”夏日灿烂的阳光洒在朗星河的身上,五彩的宝石闪闪发光。
“唔,像是洒满彩色糖豆的冰淇淋。”熊有渔插刀。
朗星河冲二人龇牙,“少得意了,你们也有!”朗夫人做人向来周到,这次出行既然要带着熊家、胡家小子同行,那朗星河有的,自然会给另外两小孩儿也准备一份。
话音刚落,两小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四五个婢女团团围住。
“哎哎,你们干嘛!”胡之腾缩着肩膀尖叫,“别动手动脚啊!”一个眨眼的功夫,二小被剥得只剩下雪白的里衣服。
瞧着两个小伙伴可怜弱小又无助的模样,朗星河叉腰大笑,感受到了当恶霸的快感。
不多时,两小被婢女们穿戴整齐,院子里出现了三座行走的珠宝展示架。
“还挺好看的呢。”胡之腾在穿衣镜前“搔首弄姿”,对自己这身五彩斑斓的打扮非常满意。
“那就出发吧。”朗夫人怀里抱着狗小妹,阔步上前,身上后跟着三只跌跌撞撞的“珠宝展示架”。
朗府门外停着六架马车,驾车的俱是高大骏马,浑身上下没有一丝杂色,漆黑的皮毛犹如上好的丝绸在阳光下闪着缎面亮光。
六架马车,三小合坐一辆,朗家夫妻一辆,四位仙师护卫分坐两辆,剩下的两架马车则用来装运行礼和小厮丫鬟们歇脚。
因着是夏日,马车车厢四壁全都拆卸掉了,只留了顶棚,周边则是用轻纱围住,兼顾通风凉爽和防晒防蚊。
一爬上马车,朗星河立马把身上的各色珠宝装饰给卸了下来,卸完顿时觉得身上像是搬开了一座小山一样轻松多了。
“真是的,不能等到了中容城再穿上这身派头么。”朗星河扭扭脖子,感觉肩颈处都僵硬了——这真不是阿妈的恶趣味?
“我觉得挺好看的。”胡之腾还在臭美。
朗星河白眼儿,“你以前不是最讨厌这些叮叮挂挂的饰品吗?觉得不够爷们。”
“我现在又喜欢了。”胡之腾把玩着胸前的如火炭一般赤红的珠子,稀罕极了。
“我都从白狐狸变成红狐狸了,喜欢什么的变一变也很正常的啊。”胡之腾为自己的“真香打脸”做解释。
朗星河懒得搭理臭美的胡之腾,斜斜倚靠在背椅上,一手托着下巴,透过轻纱打量着路过的街景,惬意极了。
一只小黄狗从马车边溜达过,朗星河突然问,“喂,你们能分辨得出来吗?”
“什么?”朗星河问得没头没尾,胡之腾和熊有渔都没能领会到他的意思,只凑到朗星河身旁,伸长脖子顺着朗星河的视线去探看。
朗星河解释,“我是说,你们能分辨得出真正的狗,和能够变成人的狗吗,他们之间的不同,你们能分辨得出来?”
马车旁溜达的小黄狗让朗星河突发奇想,因为他根本无法分变出那是一只纯粹的小狗,还是能变成人的狗妖。那小黄狗在朗星河眼里和家里的狗小妹没什么区别——或许狗小妹更淘气,更狗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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