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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没有思想的行尸。
在世间游荡了五十年后,尔准西姆回到了曾经的故乡。
期间,陪伴他的,只有神剑绛幽。
这时,在苗疆这片古老的土地上,早已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当年,郑买嗣灭亡南诏,在羊苴咩城自立为帝,建立了大长和国。
可这宝座的屁股还没坐热,仅仅二十六年后,权臣杨干贞便诛杀郑氏一族,灭亡了大长和国,次年便建立了大义宁国,年号兴圣。
当然,杨干贞也就过了一把皇帝的瘾,就被弟弟杨诏废黜。
七年后,后晋通海节度使段思平联合洱海地区贵族高方、董伽罗灭大义宁国,继续定都羊苴咩城,国号“大理”,并持续至今。
不过,无论谁当皇帝,对尔准西姆来说,没有任何的意义。
人生百年,冢中枯骨而已。
而当国家灭亡后,又有谁能记得?
尔准西姆并不理解,也不想明白。
虽然,他每天依旧练着剑技,可心中,却早已没有了挥剑的欲望。
他来到当年被战火毁灭的家乡,却惊讶的发现,这片土地的香火,似乎再次旺盛了起来。
询问村民后才得知,他们是当年云贵高原一带的原住民,为了躲避战乱,全族迁徙于此,定居了下来。
也就在那天以后,他,尔准西姆,就在村寨的附近,住下了。
起初,村民们其实是不愿他一个外人住下的。
所有人看到他,不是避开,就是躲得远远的。
毕竟,这村里的大部分青壮年,都被征调去战场了,留下的,尽是些老弱妇孺。
而面对这个带把长剑,衣服破烂的男人,眼神冷漠的男人。
大家是畏惧的,排斥的,甚至是嫌弃的。
可是,尔准西姆并不在乎,他依旧我行我素。
对于当地熟门熟路的他,多次采用自己的方式,帮助着这个寨的村民们。
比如,什么季节,本地田里种植什么作物,长得最好。
再比如,制作小水车,灌溉良田,并在田中饲养他最爱的稻花鱼。
还有,采集山里的草药,做成香袋,苗疆的蛇蚁蚊虫皆不敢靠近。
甚至,他还在村外,偷偷打退了猛兽的进攻,阻止了苗疆鬼师的侵扰。
久而久之,村民们觉得,眼前这个带着把破剑的古怪男人,并不是坏人,也纷纷接纳了他。
甚至,还把他安排在了一户父母双亡的姐弟家中,照顾他们的饮食起居,成为他们的继父。
当然,对于这个冷漠到怪异的男人,村民们的心中,始终保持一份敬而远之的尊重。
不过,对于南诏剑神来说,能得到这个待遇,已经是他想都不敢想的奢望。
对他来说,那段日子,虽说短暂,却也是他人生中,最为快乐的一段时光。
因为,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南诏剑神,再次想起了,他,曾经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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