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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九回 久假不归(第1页)

独自一人的路,走起来或许没那么艰辛。

应该说是习惯了——叶吟鹓也不是没有一个人走过。她已经有了足够多的经验去判断是非对错。更何况,见识过忱星的独立之后,她的心中也多了一个榜样。每当觉得太过孤单、太过彷徨之时,她就会想想这位强大而自信的女侠。

她一个人走过了数百年的时光。相较之下,仅仅是去往青璃泽的路,也并不那样远了。

莺月君寄宿于她的躯壳内,但并非总会出现。她只是讨来了一个许可,多数时候,还是在梦境的世界里做自己的事——或者那位大人的任务,谁知道呢。至少这几天,她都没再出现过了。叶吟鹓也比以往成熟许多,她知道,不是说什么事儿都能指望别人的。

没有莺月君的指点,吟鹓没法儿走灵脉。有的地方,她当真认得出灵脉,并相信它能带着自己去往未知的地方。问题就出在“未知”二字上,她的能力和经历还不足以让她看得透彻。她只好这么走,徒步走。除了过去遭遇的种种幸与不幸,这几天的日子堪称是一帆风顺了。但她知道,这一切也不会顺利太久,麻烦就在不远处等着。

或许,对她来说很多事是有好处的。例如现在,她有一项非常实用的能力:看人很准。她以前就拥有这种方便的技能。或许是对语言的抑制让她面临了更多困难,也让她的眼睛“看”得更加清晰透彻。尤其近两年来她所遭遇的事,已足够让她变得更聪慧些了。

她知道怎样避免麻烦与麻烦的人——在短时间内根据某人一定的表现,迅速判断出对方是否危险,其次再是能不能帮上忙。她必须预设所有人都是坏人,才能最根本地保障自己的安全。因为这种快速识人的方法辨得出真小人,却难以分出伪君子。要弄清楚这些,需要更长的契机和时间。但吟鹓现在谁也不需要交流,谁也不需要观察,她只要走自己的路。

她已经走了这样远了……

天冷得很,她当时逃得匆忙,当然没有厚衣服穿。叶家的生意做得很大,按理说,她总能找到自家开的什么店铺。但是她知道,这并不是一条可选的路。首先,那些姓叶的生意人不一定能认出自己,指不定就当她是个小哑巴。叶家也不是谁都人美心善,做生意的人冷漠起来是什么样子,她很清楚。其次呢,就算她的身份被认出来,连叶家人也不一定帮她。这儿距本家真的很远,而且倘若知道她是吟鹓——那个用声音将自己亲娘害死的孽种,不论谁都会敬而远之,不论现在的她究竟会不会说话。

最后,退一万步讲,若是真得到了帮助,回到家去……她就到不了殁影阁了。

莺月君不在的时候,吟鹓会开始思考关于她的事。进行这种思考,她是十分谨慎的,因为她不愿意让莺月君知道这层意思。这就像在背后说人坏话似的,被当事人知道终归不好,何况……她们的交流过于深入了。

莺月君并不是值得信任的。

回想起来,从她出现开始便一直麻烦不断。当然,这不是说没有莺月君,自己就没麻烦了似的。而且莺月君也确实帮了她许多——在荒废的堆砌偶人的村子,还有很多地方,她都给予了指点。但吟鹓有一种感觉,她若不在,麻烦也不一定会找上门来。

吟鹓承认自己向来不是胸怀大义的人,她连自己的麻烦都解决不了,声音也发不出。因而她对莺月君的那番话实在是没什么实感。铲除十恶,拯救苍生,听上去实在太宽泛,太离奇了。何况莺月君算得上是“恶名远扬”,虽说大部分百姓都不知道这些事,但在一些领域,“背叛”已是众人皆知。当然,吟鹓还不知道这些,她更没有接触过这等危险的地方。这一切都是她自己的判断,她自己的直觉。

该说她实在是不太占理。将身体借用给莺月君,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莺月君的思想对她而言是不可窥探的,她可以将真实的想法藏于梦境的世界,而自己若将一些浅显的思想不加压制,对方立刻便能察觉她的意图。

那么她为什么还要将自己的身体借给她呢?很简单,她得活下去。

在这广袤的冷漠的危机四伏的江湖上,就算自己再怎么警觉,再怎么聪明,终归还是一介弱女子,不会说话的弱女子。但她知道,莺月君的体术倒是不错,只要给她一个施展的容器和空间。不管吟鹓自己是什么想法,危急关头保住性命才是最要紧的。相当于她和这位无常鬼立下了一个契约。毕竟,莺月君也不会希望自己好不容易借来的容器陷入麻烦。

吟鹓以为,自己一个人会走不下去的,但她显然比自己设想的更加坚强。人就是这样,能力永远大于预估,觉得自己不行只是还没落到那个处境。她知道,自己可能变了太多,至少比以前更多疑,更多愁善感,也更冷漠了。看起来是这样。

现在,叶吟鹓正坐在一家苍蝇馆子的角落里。这种地方稍微混乱一点,但胜在便宜。她连数自己剩下来的钱都要偷偷摸摸的。从之前那位老妇人那里得到的衣物,暂时还能与越来越冷的天气作对。可之后呢?天会更冷的,她是不是应该匀一点钱出来,买件儿现成的衣裳穿?做是肯定来不及了,买别人的旧衣物还有谱些。可就算是二手,终归还是有点花钱。她路过一些院子的时候,看到一些很好穿的衣服都晾干了,若是顺一件,或许也没什么。

道德观念变得薄弱了——她意识到这点,但没什么想法。活下去是最要紧的事。反正被困在家里的时候,不让她出去吓到别人,就已经是最“有道德”的事了,不能要求太多。

或许……也可以不那么赌气。她要去的青璃泽,是一个温暖潮湿的地方。虽然冬天会比较湿冷,但比起其他地界要舒适许多。再怎么说是南方,自己现在这身衣服,应当是够了。虽然还不够保暖,冷空气还是会钻进骨头里,但冻不死人。只要她赶路的速度够快,就能省下这笔钱。而速度要跟得上,恐怕——又要租借车马了。

唉,可真愁人啊。这账到底怎么算才最实惠呢?

吟鹓的忧虑许是写在脸上,她觉得也没人注意。不过,为了防止什么人盯上自己为数不多的盘缠,她仍对周围保持高度戒备。她还真防到了一个人!一个女人,坐在自己不远处。吟鹓本是没注意她的,可她的目光在自己身上停留的也太久了。

于是她抬起头,决定盯回去——反正是个女的,不至于一上来就要舞刀弄剑。对方没料到她会这么直勾勾看过来,反而露出一丝错愕,但也没有躲开视线。这是位穿着一袭白衣,有着黑色长发的年轻的女子……

等一下?

不,她不是黑发。吟鹓紧紧盯着她的这会工夫,她意识到,对方乌黑的发色只是一层伪装。实际上,她的头发是与雪一样苍白的颜色。她是个妖怪!意识到这点后,吟鹓忽然就有些慌张了。她要防的可不仅仅是那些坏人,还有那些居心叵测的妖怪。虽说熟练地混迹在人群中的妖怪没那么危险,但有时候,这也只是一种假象。这样的妖怪若要危险起来,可比荒原饥饿的野兽可怕太多,这证明他们很会伪装,也很会消除证据。

白发的女妖看了她一阵,欲言又止。

罢了,别惹事。看在那女妖来得更早,饭也快吃完的份上,别给自己找不自在了。吟鹓低着头,默默吃着自己那份冷掉的拌面。这家面馆分量给得很多,顶饱,价钱也不高。直到晚上她应该都不用再吃东西了,若天黑了还觉得饿,就直接找地方睡觉。晚上赶路才是最不安全的事。

那个女妖站起来了,看上去是要结账走人。吟鹓将外面的粗布外衫裹得更紧,挡住里面有着精美纹路的衣裳。虽然那件衣服很旧了,但它仍象征着一种财富,会惹来麻烦。好在那个妖怪没有走过来刁难自己,她很快就将面刨完了,还喝了三大碗面汤灌个水饱。

这时间店里不忙,就两个店伙计还都懒洋洋的。反正没什么人,来了客人能随便找座,只要无视其他桌面上堆着乱七八糟的餐具就好。

起身离开板凳,掠过之前那位妖怪坐过的地方时,她愣了一下。

吟鹓眼角的余光分明瞥见了一个荷包。白色的,上面绣着浅蓝的花纹,像极了刚才那女妖的所有物。而就在这个时候,她的脑海内出现了一个声音。

“快,拿走它。”

这不是幻听,也不是什么暗示——莺月君出现了,时机“恰到好处”。

为什么?不,这不对……该还给她,或者交给店里,等那姑娘回来。就算是妖怪,拿走他们的钱财也……

“你真傻!可别闹了,你以为这店家有多正直呢?可从来不要对人性有多好的预期。而且呢,你之前不也数次都在思索,要不要去偷一件衣服来穿?现在顺走一个荷包,可比拿一件衣服简单太多,还不会被发现。别犹豫了,不然你就要饿死了!”

天那样冷,这小面馆也四面通风,可吟鹓愣是被紧张出了一头热汗。她有一种别样的煎熬,她甚至在想,若没有莺月君跑出来推波助澜,自己又会做何选择?她只是怕被别人包括莺月君看见,还是当真有勇气自始至终地坚持原则?

或许原则终归会改变……只是时间问题。

出马仙的自述  我老公他家财万贯还不爱回家  港式爱情  美漫里的剑魂  我是超人  弃太子成为虫母后  我为什么要洗白  在暴君后宫佛系种田日常  掌上弃珠  乱世大风歌  闪婚对象他不对劲  我妻是乾元  快穿,好死不如赖活着  反向带娃后我在娃综爆火了  白毛控雄虫出轨后  重回2008我只想赚钱养家  京眠沉溺  不想卷科举,奈何大哥先躺平了  重生后,疯批反派揣了我的崽  洪荒仙神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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