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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
那是星期二的上班上课日,二月上旬,北部的天气已转为湿冷,天空中微飘细雨,乌云略聚。即使台湾现在已没什么真正的冬天,这一天的气候还是让我感受到了冬季。
相较于卧室被窝中的温暖,客厅墙壁上的温度计显示着十六度、溼度80%,真是天堂与地狱的差别。
但我还是起了个大早,快速盥洗完成,穿妥了衣物,随意几口吃完餐桌上的早餐-前一晚在便利商店买的阳春麵包后,拎起书桌上的背包,穿上一件大厚外套,匆匆促促地出门。现在时间才是早上七点左右。
我叫李敏轩,现年十九岁,是个普通女子,普通的大学生,我就读于北部某国立大学二年级,今早八九点的前两节时段我刚好是空堂,其实是十点才需要到校上课。
但我还是不畏寒冷地,赶在七点左右出门,只为了每日例行一件重要的事:见一个人。
那个人,住在相隔两条巷子的地方,年纪比我稍长一岁,与我就读于同一所大学,是名男性,叫做林乘风。
他现在是大学三年级,说来是我的同校学长,不过,他就读的科系与我不同,实际上,他与我也不算真正认识,除了住处隔得算近以外,我们的生活没有什么交集。
甚至林乘风这个名字,也是两个月前才让我辗转打听到的,在此之前,我甚至连这个邻居叫做什么名字都不晓得。
但为什么,我需要赶在寒冷的冬天早上七点出门,就只为了见得他一面呢?
其实就只是为了......想见他而已。没有其他理由。
说穿了,这是一股少女心的作祟,懵懵懂懂的倾慕与单恋,思春期的幻想与崇拜。
因为他是学长,因为他长得不错,因为他的身高有180,笑起来两颊有酒窝,因为他是学校乐音社团的主唱,因为他在社团开唱时的好听嗓音以及舞台魅力......总迷倒了台下一票迷姐迷妹们,包括我在内。
不过严格说起来,我会注意到林乘风这个人的存在,并不是因为乐团,而是因为他住得离我家很近,又与我就读同一所大学,所以我们有时会在上学途中不期而遇,然后某个天气恶劣的早上,他与我都搭公车上学,在当时半满的公车上,他正站在我的左手边位置,然后在某个公车为了急闪违停而骤然的剎车之下,我踉蹌不稳地先跌撞到他身上后,再墬倒在地上,模样十分狼狈。
就在我尚眼冒金星的当下,林乘风趋近关心,用温柔的声音问了我一句:「你还好吗?有受伤吗?」我用略显惊惶未定的语气回答:「还好,有点昏,应该没受伤。」
他再次温柔地说道:「没受伤就好,站得起来么?」我点了点头回应以后,他便一手扶着我的肩臂、一手拉着我的手腕,将我给扶了起来。
没想到他看起来精瘦的手臂,其实还挺强而有力。
当时我脑海中胡思乱想的情绪,除了对于身旁这位男性的谢意与好感以外,还有一股强大的困窘与惭羞:感觉全公车的人都在看我,看我方才跌了个狗吃屎的蠢样。
林乘风看了看我的样子,感觉我应该是没事了,便崭露出一抹欣慰的微笑,说道:「没事就好,搭公车最怕这种急煞车。」当时我脑袋混乱,被林乘风掺扶起来以后,尚未记得要赶快去再去抓紧公车上的握住,而公车仍然摇摇晃晃地行驶中。
林乘风可能知我惊魂未定,他把我扶起来以后,一手仍然掺着我的手臂,并未完全放开,多少给了我站稳公车的力量,可能是等到我有点回神过来以后,才把我的手臂导引到一只立杆处,示意我的手腕要抓好杆子。
当我的手抓稳了杆子,他才放掉原先掺扶我的力量,而且可能是为了化解我当时的困窘与尷尬,他压低音量说道:「不瞒你说,我以前在公车上也跌过,当时还扭到脚,掰咖了一星期,所以后来我都儘量不搭公车了,改骑单车,如果不是今天雨下太大,我应该还是以脚踏车代步。」
他说完了这段话,又对我抱以了一个微笑,那个微笑依旧伴随着浅浅酒窝,是如此地阳光而迷人。
即使在那一个微笑之后,馀下的整趟公车路程中我们没再多作交谈,但我已经忘不了他的声音、他的微笑......
他的身影就这样烙进了我的心中,即使我当时连他叫做什么名字都还不知晓。
但为了时常看到这个身影,我开始试图了解这位邻居的背景,知道他与我念同一所大学,知道他是我们学校热音社团的主唱,知道他每天早上七点十五左右准时出门,就为了赶上每日例行性的学校社团晨练,而且他真的都是骑乘单车为主,小风小雨亦然。
然后我辗转打听到了他的名字,然后我开始注意他学校乐团的每场表演,然后我开始尝试以脚踏车做为交通工具,每天早上与他差不多的时间出门、骑经与他差不多的上学路线,就只为了能远远地见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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