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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 桃亭道友(第1页)

撒完了钱,女子剑仙身形一晃,落在一条通往京城的官道上。

牵来一匹白马,仙人游历人间。

按照刑官大人的意思,洞天归属那个名为阮秀的女子,大概率是会留在剑气长城的。

那么到了那时候,这座洞天应该就会变成那些年轻人的历练之所。

刑官想要那座寸草不生的剑气长城,也有青山绿水,目前其实已经做到了。

这座梧桐洞天,本就是青山绿水。

剑气长城那边,多是背后骂刑官的,新官上任,屁事不干,就杀了几个自己人。

但在陆芝这边,却越来越敬佩这人了。

她很少会佩服他人,练剑至今,其实只有一个老大剑仙,就连那位董三更,在他眼中都是与自己一个级别的剑修。

一个不是本土剑修的剑修,去战场杀妖就已经极为不错,而这刑官,第一战就一人破万军。

杀王座,斩百万妖族,论战功,九成九的人都只能望其项背。

得倒悬和梧桐,也只是为了剑气长城,好像这个刑官大人,从不为自己考虑。

这种人,一边受人尊敬,一边又遭人唾弃。

哪有事事只顾别人,不顾自己的?

难道这位刑官,真实身份是某一位功德圣人?

不太像,陆芝见过两位儒家圣人,都是按照惯例代表儒家坐镇剑气长城的,两相比较,差距甚远。

起码真正的圣人,绝对不会当着自己的面,说她陆芝的腿长。

上一个这么说的,还是那个狗日的阿良,他虽然是读书人出身,可到底也不是文庙记录在册的圣人啊。

想到这个模样不太好看,腿又略短的阿良,女子坐在马背,心绪飘远。

不知道那个没有趁手佩剑的家伙,现在有没有跻身十四境。

听说他的本命飞剑,杀力极大,甚至高于自己的北斗。

听说阿良的飞剑,不在身上,甚至不受他自己的操控,飞剑自己跑去天外游荡去了。

这个狗日的,跟刑官这个日狗的,好像一些个嘴里的糙话,很是……相似?

两人也都一样,都不是剑气长城的本土剑修。

前者在十三之争,以浩然剑修,代表剑气长城出战最后一场,力挽狂澜,剑斩大妖。

后者横空出世,登上城头之后,拳碎王座,一人横扫百万妖族。

两个都是大风流,如今两个也都不知所踪。

一个回了浩然天下,一个前不久,去了蛮荒天下。

陆芝忽然看了看自己的腿。

好像是挺长的。

但裹得严严实实,这两个狗日的为什么会觉得我腿好看?

所谓若隐若现之美,就是这个意思?

纵马疾驰,剑仙去了人间。

我出马的二十年  穿越大明,从靖难之役开始  真千金在惊悚游戏里玩脱了  流落一方宇宙证道至高  石柱成精  马家门:我是被迫争霸的  从地球到宇宙只因有科技交易系统  乱世枭雄:一介布衣崛起之路  穿越到斗气大陆横着走  女帝穿越,她在乱世逐鹿天下  双穿七零,闺蜜变情敌  明末野心家  玄学老祖被毁婚,京圈大佬都炸了  重回八零,我拿下了傲娇竹马  鬼灭:开局被迫成为系统  末世避难所,我有无限物资  灵途异缘  我与顶流男主唱的距离  重生之华娱新世界  为了吃一口,食客追我八条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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