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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两人偶尔会在对方的家里过夜,第二天在互送对方上班。夜里回家,姜迟把许昭提议出去旅游的事情告诉了陆景舒,问:“你要不要去?”说来也奇怪。她从前对于出去游玩并不是那么的感兴趣,但看着陆景舒那双纤细白皙的手,忽然就产生了一个念头。牵着她的手。经过山川湖海,去天涯海角,找一个春暖花开的地方,平凡而浪漫的过着一房两人三餐四季的生活。陆景舒眸子静静地看着她,“好啊。”元旦出去旅游的事情就这么被敲定下来,31号当晚,几人在邬源机场会面。让姜迟和许昭意想不到的是,荆若也慢悠悠地提着行李箱过来。她捋了一把卷发,先是看了一眼许昭,而后道:“我假期也无聊的很,阿迟,你们不会介意多一个人吧?”来都来了,难道还能赶她回去?姜迟和许昭互相对了一眼,说:“没事,人多也热闹。”荆若眼眸微弯,桃花眼自带多情潋滟的效果,“阿迟真好,姐姐们果然没白疼你。”说着,她就要向姜迟靠过去,没出意外地被陆景舒给挡下,眸色淡淡说:“阿迟怕热。”嗤。荆若停下动作,心底轻呵了声,目光不自觉地看向许昭,在察觉到许昭在避开自己的视线时,眸光不由得暗了暗。四人这次的目的地是位于北极圈内的敖鲁古雅。飞地落地时已经是晚上。陆景舒雇了司机,负责她们这几天的出行活动。落脚点在当地一个注重发展旅游业的移民新村里,周围有民宿,但姜迟很想尝试一下这里特有的撮罗子。撮罗子的外形很像是帐篷,用桦木搭建,外面裹着鹿皮,伫立在茫茫大雪中,颇有种浪漫的童话感。江宁是南方城市,前几年有一回冬天温度罕见的达到零下,下了点霜渣子,还没等姜迟高兴起来,便又停了。这还是她第一次见识到真正的雪。人对于新奇事物总会保持高度的热情,简单吃过晚饭后,姜迟全副武装,穿上衣服和雪地靴,拉着陆景舒出去看雪。此时天光昏暗,四周是成片的白桦林,脚踩在雪地里会有“咯吱”“咯吱”的响声,掩盖住雪扑簌时落下的声音。橘色的灯光照着没有尽头的道路,刺眼的白也多了点别的颜色。白桦林很高,包围着这片被白色遮盖的土地,抬起头时心头会不受控制的滋生出震撼感。茫茫天地间,她能抓住的只有身旁的人。姜迟眼睛在四周转了转,小声问:“不是说这边能看到驯鹿吗?”陆景舒抬手朝林深处指了指,只见那边果然有几头驯鹿正不紧不慢地朝着她们的方向走过来,她却只是看着姜迟。细碎落在眼睫上,她眼瞳显得更加漆黑,透出一种坚定的光,她说:“林深时见鹿,梦醒时见你,我所期盼的都实现了。”姜迟胸膛温烫得厉害。“我也是。”她说。驯鹿从林间走到路边后便停了下来,低着头很津津有味地嚼着雪。姜迟有些惊讶,“它们……还吃雪?”陆景舒点头:“嗯,它们冬天会吃这个。”姜迟有些迟钝的问了一个很南方人的问题:“有味道吗?”“阿迟可以试试。”天上细细的雪粒慢慢地往下飘,要尝试也是件再简单不过的事。但——姜迟看了一眼陆景舒。“好啊,我试试。”她微微踮起脚,吻住陆景舒的睫毛,她的睫毛浓密纤长,霜雪在嘴唇上化开时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很奇妙,也很容易让人上瘾。陆景舒五官很立体,能积在上面的霜雪不少,姜迟一点点往下,用体温融化她肌肤上的冰冷。寒风在林间肆意喧嚣,姜迟耳边却只能听得到陆景舒心跳声,紊乱却有力,像是能抵御风雪的城墙。雪粒落在两双红唇之上,在舌尖化开,原本的无色无味忽然染上了一层蜜意。陆景舒紧紧地扣住姜迟的颈部,吻她时一下深过一下。冰天雪地间,姜迟却感受不到一丝寒冷,反而被烫得快要融化,脖上腰间的手力道很重,像是要把她给握碎了似的。热烈的情愫没被大雪湮灭,反而越滚越烈。姜迟能感受到自己的呼吸在加重。忽然间,腰间像是被什么撞了下,她低头看去,只见一只幼小的驯鹿正咕噜睁着两只眼睛看着她们。再抬眼看过去,路边那几只嚼雪的驯鹿也早都停下来,动作如出一辙的盯着。“……”即便知道驯鹿不会她们在做什么,但被好几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姜迟却还是尴尬不已,忙松开了陆景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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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藜穿书了,穿成了一本女配逆袭修仙文中黑化的原女主,古早文中标配的资质差全靠女主光环的白莲花一朵。女配肤白貌美,家世雄厚,天资优秀,配上现代穿书魂后就开始了逆袭开挂之路,还俘获了原本的男配男主。而白莲花原女主却在不断作死后走火入魔,被昔日男主斩于剑下。姜藜穿书后我竟然拿了伪女主剧本!!!(励志修仙大女主文,女主是踏实上进类型,有金手指,霸气刀修法修,言情为辅,修炼为主,欢迎入坑!)注未成年不要打赏,不要打赏!!!...
文卿卿在备考的时候熬夜猝死了,然后幸运的被生子系统绑定,只要去三千世界里面去给大气运者生孩子,就可以变美暴富。世界一绝嗣总裁VS美艳影后(完)世界二无子兵王VS妙手医生(完)(纯属虚构)世界三女总裁VS大明星(度假篇,纯属虚构,会涉及到韩娱,建议者慎入,请勿上升到个人)世界四作者不太擅长写简介,你们...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
关于重生1978,从邮电维修工开始苏臣重生了,回到四十多年前父亲出事的当天。前世年轻的时候,苏臣是个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为了一家人的生计,父亲挺而走险,倒卖鸭蛋。这个看起来无足轻重的小事,却被他人无限放大,在连续三天的批斗游街之后,父亲便撒手人寰。在接下来便是自己的入狱,母亲和两个妹妹相继离世,这一切都源于大队支书何雄的阴谋。好在老天有眼,不仅让自己重生了,这一世自己要好好做人,善待家人,惩治恶霸。...
人们总说知人知面不知心,画龙画蛇难画骨,美人在骨不在皮。的确是如此,作恶多端又怎样,总会有人包容。好人需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能成佛,而坏人却只需要一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既然如此,那她就做最坏的人。伴生莲花,是她的劫,亦是她唯一的解药。...
关于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莳初某天熬夜打游戏猝死,醒来发现自己带着游戏面板(无系统,无攻略任务)穿越到了未来的abo世界。她立志要把自己面板的属性全部点满,成为最强者,为此每天勤勤恳恳地刷任务,努力提升实力。只不过,为什么周围有一群疯狗在垂涎她?表面是性格和善爱吐槽的正常beta少女莳初,实际上是有仇必报,喜欢扎人心窝子(物理),发起疯来连自己也捅的狠人。身边一群疯子环绕,没一个正常人。不过好巧,我也是。只要我比所有人都强,危险就追不上我。目标当然是成为星际最强者,不过,好像先成了万人迷?没关系,这不是问题!心中无男人,拔刀自然神。训狗?不过顺手而已。这是什么?会叫主人的小野狗,摸一下。银发金瞳的死狐狸,一脚踹开。死狐狸的高冷双生弟弟,等等,你小子手放哪里呢?!傲娇的笨蛋金毛小狗,死傲娇是没有前途的,别来沾边。高岭之花利益至上的家族继承人,谢谢,不约。阳光开朗的大猫猫绿茶学弟,辣手摧猫我在行,快给我rua一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