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二章 高有光的拜访(第1页)

第九十二章高有光的拜访!

将这篇报道看完之后。

张世风心中不禁非常感慨。

“这人真的很不错啊……这样一个资本家,真的可以说是打着灯笼也难找了!”

张世风口中感慨连连!

接着,张世风不禁又想到,自己没能成功入选技术组这件事!

没能得到这份两千大洋一个月薪水的工作,张世风当然非常遗憾!

而且,张世风多少觉得有几分不可思议!

他张世风乃是四九城内化学水平最高的一个人!

青华系的化学系组长!

但是,他却没能够应聘上岗位!

反而是,高有光得到了技术组长这个职位!

这让张世风多少觉得十分愕然。

高有光,他张世风也是有印象的!

高有光乃是他张世风的高中同学!

张世风还记得,上高中的时候,他张世风一直都是班级第一!

而高有光素来都是班级倒数!

张世风是真的有点想不明白,为什么林玄那么聪明的人,会招聘高有光,而不招聘他?

“怎么办,简直就是丢掉金子,捡起土块啊。”

张世风口中感慨了一句!

“尤其是,高有光那家伙,在国外学的应该是天体物理!化学他根本就一窍不通!若是指望它来研究出蜡烛技术,真可谓天方夜谭!”

“而且,听说,周氏蜡烛厂技术组其他的成员,是一个高中生,六个算命先生?”

“真是荒唐!这样的队伍,想要研发西方先进的蜡烛技术,可谓毫无可能!”

“可惜了!他林玄也算是一个好人,之前做的大商酒楼和大商茶楼也算成功,但是估计,周氏蜡烛厂是必然要破产无疑了!”

“林玄他犯了大错!怎么找这样一群人!这样一群人能把蜡烛技术研发出来,真的就是见鬼了!”

说到这里,张世风不禁轻轻叹了口气!

他也很遗憾!

而后,张世风拿出一根烛光蜡烛厂生产的蜡烛,点燃!

现在已经快要傍晚了,到了点蜡烛的时候了!

张世风家里面当然有电灯,但是电费太贵!

开局炮灰后,我抱紧了反派死对头  师姐她笑靥如花  清冷小皇叔会撩还会宠  池虞  我,一生要强的娱乐全能王!  翎微,君临天下  承影剑诀  一手遮腰  你骂谁吃软饭呢  跪谢您给的苦楚  爱你,早有预谋  团宠千金带崽离婚后马甲捂不住了  朕愿以江山为聘  凤山巨变  重生后,黑化世子妃疯批缠断腰  溪语缠绵  不装了,我是百亿富翁  长安忆将女为凰  听说你也沉迷她  都市之终极少爷  

热门小说推荐
去他的白月光

去他的白月光

统一六国的天子,广纳后宫,各诸侯国纷纷献上王姬,只为博天子一笑。可惜美人们福薄,没过多久便死的死,伤的伤。一封诏书令下,天子言明要赵王最漂亮的女儿。天下人皆知,赵王的三女儿姜玥绝色倾城,为了不让宝贝女儿送死,赵王找了个替死鬼,他的第十一女儿姜姒。—姜姒身为赵王第十一个女儿,因着生母身份卑微,在宫中备受排挤,到最后还要代替姐姐进宫。她战战兢兢度日,丝毫不敢暴露身份,只想保住小命,期望有朝一日能和生母团聚。姜姒没能得天子召见,却遇到个模样好看的内侍。内侍待她极好,给她讲话本,做糕点,还托人从宫外带许多新奇的玩意。直到某日,她亲眼看到内侍谈笑间赐官员车裂之刑。当夜,内侍再次来到宫中,对上她煞白的脸,骨节分明的手指落在她的红唇上,姒姒都知道了?天子日日宿在她宫中,姜姒以为天子多少有点喜欢她,却和姜玥同时陷入险境时,被他所弃。这才知道原来天子早就知晓她是冒牌货。之所以留她在身边,只是因为她和姜玥有几分相似。姜玥是他心尖尖的人,是他爱而不得的白月光。她只是替身而已。死里逃生后,姜姒决定带着生母远走高飞,却被士兵团团围住。为首的那个,正是多日不见的天子。他眸色如泼墨般,似笑非笑姒姒要到哪里去?—没有人知晓商阙付出多大代价,才能和姜姒再次相见。魔蝎小说...

傻了吧,红黑双方都是我马甲

傻了吧,红黑双方都是我马甲

关于傻了吧,红黑双方都是我马甲相逢意气为君饮他是令警校组五人敬仰钦佩的病弱老师,以此消瘦身躯撑起指路明灯。这话说的,咳,我可还活着呢。此恨绵绵无绝期那一天,身浸黑暗的正义之手于淤泥深处触碰到了不可思议的无暇并蒂之花。苏格兰离开组织。就拜托你了,波本先生。希君生羽翼,一化北溟鱼战力爆棚却又怂又怕死的天才少年很想把自我介绍语里的是个侦探改成是个废物,奈何家教过严,背负厚望的他必须成为侦探。我就是个连名字都普普通通的刚成年的兔崽子啊啊啊啊啊这种重任我担当不起啦呜成仁取义,黎明将临血与仇恨划破黑夜,爱与正义铸就黎明。一切都结束了。–没错上面相爱相杀的全都是他的马甲。柯学同人,男主但马甲有男有女,可以各自当成独立角色欣赏,且全部无CP。本文又名。最后叠个甲正文存在某些设定变更的可能性。...

篝火收容公司

篝火收容公司

灾厄临近,一家名为篝火公司的特殊收容物从沉睡中醒来,向人们发出一封封入职邀请当黑夜到来时,应有人点燃火,照彻八方。同时,它也带来了一则预言。2044年,一年的末尾,黑暗灾难将...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