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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笑之所以换这些肉票,是因为昨天她上山了,大队长带着大家去找她,她不能没有表示的。干脆回去的时候买些肉,但凡去寻找她的人,一人一两肉表示感谢。当然,感谢是真心的,顺带也刷好感值。
下午,于笑又去了一趟银行,存了400块进去,银行有900的存款,身上还有七八十,距离富裕米虫的日子又进了一步。想永远富裕,就得买房子。900块在老家的县城能买好的房子了,但是在这里的大城市可不行。像涂售货员家那样40平方的筒子楼,因为地段的关系,都要两千了,何况于笑想买的是独立带小院子的房子,就是位置差一些那起码也得2000左右,这还是于笑向招待所那位换票的妇女打听的。
下午晚饭的时候,于笑没有去医院,第二天早上,她在国营吃了一碗面,然后又买了两碗面,就去医院了,救命之恩太大,忽略不得。
于笑去的早,柯母和柯景阳还没去买早饭,这也是于笑赶早的原因,就怕去的晚了,柯母和柯景阳已经吃过饭了。
柯母叹气:“笑笑啊,今天老幼就要出院了,下次等你回了凹子山,婶子来看你啊。”
于笑赶忙道:“等这次盗墓贼的事情过去了,应该是我来看婶子才对。对了婶子,柯同志的伤这么快能出院了吗?”
柯母道:“我也不晓得了,医生说他身体好,恢复的快,子弹看似很深,但是没有中要害,唯一担心的就是伤口感染发炎什么的,这两天在医院里伤口没有发炎,所以后期也不会有问题。不过回家之后他得有个把月不能让水碰到伤口,还要涂药膏。”简而言之,可以出院了,只要自己回家细心一下就好。“笑笑啊,我们回家之后你就一个人在招待所了,不如你跟婶子回去?”
于笑摇摇头:“不用不用。”
柯景阳看着一老一少交流,他当真是第一次见到他娘跟小姑娘也能谈的这么好。等她们聊了差不多的时候,柯景阳道:“于同志,盗墓贼的事情应该快了,你这几天不要乱走,免得警察来的时候找不到你,如果在城区碰到什么问题就去公安局。”
于笑道:“谢谢柯同志关心,我会的。”
柯母整理了一些东西,柯景阳去办理了出院手续,母子俩就走了,于笑和他们在医院门口分开,也回了招待所。
于笑在招待所有些无聊,想着手中有布票,又去供销社买了黑色的灯芯绒布和黑色的厚棉布。布买了不少,有给于奶奶和于爷爷的,也有给自己留着的。
之后连着两天,她又去副食品店等苹果,终于让她碰到了一次,买了三斤。
在招待所住的第八天早上,她正躺在床上吃苹果,听到了敲门声。因为是白天,她倒是不怕有人来敲门,结果打开门一看:“警察同志,你好。”是那天送周蜜红来的警察。
警察看到于笑也高兴:“于同志,盗墓贼已经全部被抓了,你可以安全的回凹子山了,你看,要不我现在送你回去?”
于笑当然高兴了。从城区到镇上没有车,她如果自己回的话,还得走路,多累。“谢谢你,警察同志。”
警察道:“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警察有自行车,载着于笑回了凹子山,于笑到凹子山的时候才十点半。“警察同志,谢谢你。”于笑拿出两个苹果,“这是对你的谢礼。”
警察赶忙道:“不用不用,于同志有什么事情可以找我,我先走了。”
于笑赶忙把两个苹果塞进他手里:“我知道警察同志助人为乐,但是还不准我们老百姓感激你们吗?警察同志这样的话,我如果碰到困难就不敢求助你们了。再次谢谢警察同志!”说着,深怕警察拒绝,她赶忙跑进知青宿舍。
警察无奈,把两个苹果放进衣兜里,想着拿回去可以给家里的孩子吃。
于笑走进知青宿舍,发现隔壁那间房间门开着,她先开了自己房间的门,放下东西,又去了隔壁屋子:“金知青。”隔壁房间只有金铃一人。
金铃看到于笑走进来,想起了书中的情节。金铃没有想过自己会穿书,她看的那本小说叫《重生六零女知青》,写的是女主周蜜红重生的故事。周蜜红第一辈子是个无脑女配,她爱恋男主韩简,然后因为韩简下乡,又对韩简各种痴缠,甚至辱骂女主,最后在姜大发的蛊惑下做出了对不起女主张云朵的事情,只是张云朵将计就计,最后周蜜红自作自受,嫁给了姜大发。而于笑是她的好友,一个老实人,最后为了救周蜜红,两人掉进了水库里。大冬天的水库水冷的刺骨,两人被活活的淹死冻死了。
而第二辈子,周蜜红重生了,她和韩简之间,显然就是上辈子你对我爱理不理,这辈子我让你高攀不上。这辈子的周蜜红因为在宋阿婆家吃饭,和任朔有了接触,最后任朔爱上了周蜜红,然后展开了这个甜宠故事的开始。
金铃喜欢看重生文,但是她喜欢看的重生女主是那种上辈子无辜,这辈子重生的女主,而不是那种像周蜜红一样,上辈子自作自受,这辈子还能重生的女主,她觉得写这文的作者在三观方面有问题的。甚至因为周蜜红的重生,韩简和张云朵没有在一起,所以她对作者是很有意见的。
只是没有想到,她竟然会穿书。知道是穿书的时候,金铃都懵了,不过很快,她也镇定了。她父母离婚了,谁都不要她,她是跟着奶奶长大的,奶奶家在农村,生活条件不好,为了支付她的学费,奶奶每天很辛苦,也因此,奶奶很苍老,等她大学毕业,以为自己可以好好孝敬奶奶的时候,奶奶却去世了。
后来她自己在城市里奋斗,她记得那天自己的胃不舒服,早上起来的时候连力气都没有了,她拨打了120之后,就没有意识了。等她在醒来,她已经穿书了。
刚开始的时候,她真的没办法适应,但是这几天下来,她已经适应过来了。她在现实世界里没有任何的留念了,穿书不穿书都无所谓。
“于知青,你回来了?”金铃从床上起来,头上还包着纱布,“看见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于笑诚心又带着歉意道:“真是对不起,让你们担心了,也连累你受伤了。”她的确是很抱歉的,不仅仅是害了金铃受伤,更加的是自己差点死,从这件事上,她也学会了一点,在这个世界上,她再也不会有好奇心了,这不是一个和平的年代。
金铃笑着摇摇头:“我们是知青,相互帮助是应该的。”如果说金铃讨厌周蜜红是因为她觉得周蜜红是自作自受,那么对于于笑这个人,她是出于同情的,两辈子,都是被周蜜红连累。至少金铃是这样觉得,如果没有周蜜红,于笑这个人性格老实,而且做事情认真勤劳,不该是那样的结局。所以对于于笑,她是没有恶意的。
“谢谢你金知青,那我去洗衣服了。对了金知青,你有换洗的衣服吗?我拿去一起洗了。”金铃是因为她而受伤的,在金铃伤好之前,她照顾金铃是应该的。
金铃道:“不用了,爱瑶帮我洗了,谢谢。”
于笑想了想:“那你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一定要告诉我啊,还有,我明天开始就上工了,在你伤好之前,你请假的工分我都会划给你的,还有还有,这几天的饭菜我都会给你准备好的。”
金铃一听,便道:“不用了,这件事也不能怪你。如果那天的事情发生在我的身上,我相信你也会去找我的,不是吗?”这个于笑性格老实,从小帮着亲妈干活,是个可怜的。想到这个,金铃道,“于笑,你们在宋阿婆家做饭,每个月要交五斤粮食对吗?”
于笑道:“是啊,金铃,你也要去吗?”
金铃摇摇头:“我不去,我们一个月的工分也就那些,再扣掉5斤粮食的话,我们连吃都不够吃了。”
10个工分一斤粮食,一个女同志每天最高6个工分,除非是特别特别能干的,不然一天6个工分,一个月也就180个工分,也就是18斤粮食,再交出去5斤的,剩下13斤粮食,每天只能吃个五分饱了。
金铃见状又道:“于笑,你每天能做4个工分,一个月的粮食显然是不够吃的,还要再交上去5斤,那就更加不够了。我知道,你和周蜜红好,周蜜红会给你粮食。但是,这样对你来说并不是好事情。周蜜红家里条件好,她不怕没粮食吃,而如果她一直给你的话,会让她觉得你在占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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