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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鸟纲鸡形目雉科,是人类饲养最普遍的家禽,也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更是每一餐百姓餐桌上必不可少的菜肴,在人类饮食习惯的发展史上,鸡也是消耗量仅次于猪的存在,烤鸡,烧鸡,炒鸡,炖鸡,炸鸡,清蒸,凉拌,爆炒,煲汤,鸡可谓是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吃法。
只是三娃子手里拿着这鸡,估计算是鸡,因为它是鸡的最初版本,在我们这里叫鸡苗,属于那种刚孵化出来的那种。
鸡苗在三娃子手里露出了脑袋和双脚,惊恐的看着这危险的世界,没有了妈妈的怀抱,面前有的是十几双盯着自己看的眼睛。如果鸡会说话的话,我猜它一定会竖起中指,“尼玛,一群吃货,老子还未成年呢”。
饿坏了的人是恐怖的,人相食的惨剧不是没有发生过,大家看到三娃子手里这只可怜的鸡仔,眼神是炙热的,不用怀疑有很多人想要把这只可怜的鸡仔据为己有的想法,一口气吞下的感觉很好。
人们的想法总是转变的很快,当初的大餐想法破灭,但是看到鸡苗也感到了莫大的安慰。
被这么多人注视,自己就是天空中最闪亮的那颗星,黑夜里指路的明灯,这种感觉很好,就连因为逃跑被百姓打伤的部位,三娃子也感觉疼痛减轻不少。
老吴上前几步,问道:“三娃子,怎么就一只鸡仔,平时不是还会有鸡蛋的嘛”!
“额,”三娃子很不情愿的从裤兜子掏出那鸡蛋,当然此蛋非彼蛋“老吴堂主你真是老当益壮,神机妙算,我都把鸡蛋的事情忘记了,你老人家还能记住”。
“哈哈哈,三娃子莫要夸我,老朽的优点还是很多的,记得以后好好观察,世上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老吴哈哈一笑,三缕残须在风中摇摆。
还没有离开的小明的手下,看着这鸡仔以及两个鸡蛋,互看了一眼,然后盯向老吴,“老吴,你说的大餐就是这”。
满是疑窦,大餐不说有酒有肉,但也总会有十几二十道菜,哪怕都是素菜也行,在大家的意识中,反正一只鸡仔两个鸡蛋是不能称之为大餐的。早餐也不够。
“对啊,有鸡吃当然是大餐了,你们可知道,这鸡只有我们过年时才舍得吃,这是因为你们来了,如果换成平时这鸡我们肯定是不舍得吃的,听说过鸡生蛋蛋生鸡嘛,这只鸡等到年底绝对可以变成一窝鸡”。
老吴自豪的解释,也为自己的慷慨大方沾沾自喜。
额,大家发现一个问题,老吴的话他们尽无言以对。
王不死也是如此,这也让他想起了阿凡提的故事,老吴就跟巴依老爷似的,嗯,只不过瘦了一点。
“老吴堂主,还愣着干什么,快点准备啊,大家都已经饿了”,有人说道。
“好好好,快点生火做饭”。
很快就有人把一切都准备好,可怜的鸡仔也没有扒皮去内脏,完整的来到这个世界,然后完整的离开,直接被丢进锅里,这种死法是很残忍的,跟十八层地狱里的下油锅很相似。鸡仔被丢进水里,滚烫的水刺激着鸡仔的每一寸皮肤,每一根神经,鸡仔拼命的挣扎,只不过鸡仔有限的挣扎只不过是为自己的死亡延续了几秒而已,面对强大的人类,它是很渺小的,片刻之后,鸡仔停止了挣扎,完成了这一世的轮回,下辈子估计可以投胎成为吃鸡的人类。
鸡蛋打碎,鸡蛋壳也不能浪费,里面含有大量的蛋白质,也丢进了锅里,拼命的搅拌,以至于锅里看不到鸡蛋的痕迹。
十几人围住了大锅,手里拿着碗勺,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大锅。
原本期望的大鱼大肉,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梦想破碎了,好歹想得开放得下忘得了大家都领悟的很彻底,很快思想就转变过来,大明帝国的百姓还是很容易满足的,有吃的就成,只要有一口吃的,他们就会安安心心的做个顺民,老老实实的。看着这一锅汤,王不死小心的退了出来,内脏都没清理,这跟前世的毛蛋差不多,而王不死什么都爱吃,可是对毛蛋很是很恐惧的,毛蛋的存在体也就相当于女子肚子刚成型的胎儿,王不死对那玩意很排斥。宁可饿着也不愿意喝那锅汤。
终于在大家的期盼之中,锅里的汤冒气了气泡,三娃子率先盛了一碗,老吴一巴掌拍在了三娃子的脑壳上。“败家玩意谁让你吃鸡的,把鸡丢进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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