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百七十九章 叮嘱(第1页)

「痴儿,痴儿!」王文佐抚摸着儿子的头发,叹息道:「既然生而为人,谁又能逃得了这一日?为父半生戎马,灭国破城,杀人父兄数不胜数,两手满是血腥,能够老死于榻上,子孙绕膝,已经是有福之人了!」

护良哽咽道:「孩儿,孩儿也懂得父亲说的这些,只是一想到将要与您天人永隔,再也无法相见,便悲从中来,无法自抑!」

「哎!」听到儿子这般说,王文佐也是一声叹息,眼眶也湿润了:「王某自命豪杰,终归也不过是个凡夫俗子,不能去贪生恶死之心。也罢,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亡其鸣也哀,我还有几件事情要说与你听,至于听不听那也由你!」

「父亲大人之命,孩儿自当谨遵!」护良放开膝盖,跪下磕了两个头。

「但愿如此吧!」王文佐笑了笑:「护良,我这辈子若说欠人恩情的有两人:刘仁愿刘公、先帝。在百济时刘公是我的上司,若无他的简拔,我只怕已经死在百济,自然就没有后面的事情了。灭百济后刘公回到长安,为女干人所害,被流放西南,病死途中。虽说后来我回长安后向高宗皇帝求情,将其尸骨送回长安安葬,并赦免其家人回到长安,也算报得一些恩情了,但他家与我亦算得旧交,你既然在长安,自然要对刘公的后人照顾一二!」

「请父亲放心!」护良沉声道:「这件事情孩儿回去后就上书天子,从刘公后人中简拔英俊之士,出仕朝廷!」

「嗯!」王文佐点了点头:「至于先帝!若无他的恩惠,当初在长安时,我只怕已经死在高宗皇后之手。他视我为好友,而我有些事情却有负于他,旁人在我面前自然不敢说,但人不能自欺,冥冥之中自有神灵,我岂不愧之?我百年之后,你如何行止我不管,也管不了。但先帝骨血你不可伤之,纵然你要改易宗庙,亦要予先帝骨血一州之地,侍奉宗庙,不可断其血食,待其后人,亦当以宾客相待,不可以臣属视之!」

听了王文佐这番话,护良已经是满头大汗,自从王文佐向朝廷请辞,离开长安去范阳养老之后,他实际上已经继承了王文佐在唐帝国体制内的权力和各项资源。经由对吐蕃战争立下的功勋和这些年的历练,他已经将其一一消化,已经成为了长安朝廷实际上的第一人,再加上他的妻子是先帝的亲妹妹,当今天子的亲姑姑,又有外部的强援,从某种意义上讲,护良距离天子之位的可能比当初王文佐还要更近一些。

这些年来护良身边的亲信近臣,甚至妻子,也没少或直言,或暗示其迈过这一尺之水。但护良却始终没有迈过那一步,这倒不是说他对大唐李氏有什么特别的忠诚,毕竟他从小就没吃过大唐的俸禄,后来虽然到长安为官,但朝廷更多的也是看他爹的面子。后就算有几分忠诚,也被媳妇每日的枕头风吹得差不多了。说到底,太平公主一个姓李的都不在乎自家天下,他一个外戚那么在意作甚?

但别人怎么想护良可以不在乎,亲爹的观感他却不能丢一边去。他当然知道在王文佐心中还是对大唐有着一些特殊的感情的,别人的感受他可以不在乎,亲爹的看法却不能不管。而这次王文佐直截了当的说明白了:我死之后你怎么干我不管,也管不了,但不许伤害李弘的两个儿子。

「父亲请放心,您的话护良一定铭记在心!」

「这样就好!起来说话吧!」王文佐露出一丝笑容,他拍了拍护良的肩膀:「走吧,乘着我还有气力走动,扶我去院子里转一转,看看树上的橘子!这么好的橘子,再过几日就看不到了!」

——————————————————————————————

交州。

「请您梳妆打扮!」黑皮肤女人呢向沙雅屈膝行礼:「刺史郎君下午回来这里拜访!」

「刺史郎君?」沙雅惊讶的看着对方,这个扶南女人名义上是派来侍候自己的,但实际上却是自己的看守。自从来到这里,她就被关在这座小院子里,就好像笼中的鸟儿,而这个扶南女人从早到晚呆在这里,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自己身上。

「不错!郎君是奉天子之命牧守交州士民的,是极为尊贵之人!」扶南女人下巴微微抬起,傲慢回答道:「他今日前来,你最好打扮的漂亮些,这对你自己也有好处!」

沙雅感觉到一阵耻辱,不过还是点了点头,她不禁想起自己母亲:她也是一位公主,只不过是一个小国,林邑王阇耶诃黎跋摩灭亡了那个小国,占有了沙雅的母亲。当生下沙雅之后,她的母亲总是这样教育沙雅——美貌是一个女人最有力的武器,只要学会使用这种武器,这个女人就能让男人为她做一切。她向扶南女人点了点头,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在侍女的帮助下用热水淋浴,然后梳理头发,涂抹脂粉,挑选衣衫和首饰,当一切准备停当,沙雅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竟然觉得有点陌生,她已经想不起来自己上一次这样打扮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计划中的访客终于到了,沙雅不得不向来人跪拜行礼,在得到允许之后她站起身来。访客一共有四个人,都很年轻,除去一个身着官袍的应该是那位「刺史郎君」外,另外三人都是穿着唐人习惯外出射猎骑马时穿的圆领短袍,看上去精神抖擞,英气逼人。

「请坐!」元宝伸手示意沙雅坐下,面上露出一丝惊讶,他没想到这个亡国公主竟然如此美丽,他下意识的瞟了兄弟们一眼,明显从他们眼里也看到了同样的表情。

「我先自我介绍一下!」元宝指了指自己:「本官名叫元宝,便是本州刺史。至于他们三个,都是我的兄弟,分别名叫朱蒙、药师、夜叉!」说到这里,他稍微停顿了一下:「我们今日前来,是为了爪哇人和大唐的盟约而来的!」

「爪哇人和大唐的盟约?」沙雅愣住了:「可,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朱蒙,你和这位殿下解释一下吧!」元宝道。

「是!」朱蒙应了一声,他就将自己与爪哇人签订的瓜分林邑国的协议讲述了一遍,最后道:「按照盟约,林邑国将被一分为二,北边那块将成为大唐的属国,而南方则归爪哇人所有。为了赢得林邑人的支持,北林邑国将由我的一位兄弟为王,而您将成为王后。殿下您明白了吗?」

「我将成为王后?」沙雅露出一丝惨笑:「您的意思是,您将要娶我?」

「不!」朱蒙摇了摇头:「应该是我的兄弟们,就是这两位,您可以从他们两个人当中随便选择一个作为自己的丈夫!」

沙雅的目光扫过药师和夜叉,问道:「我一定要选吗?」

「您最好选!」朱蒙冷声道:「您刚刚已经听到了,按照我们和爪哇人的协议,林邑国将被一分为二,其中一半将归我的兄弟所有,他需要一个拥有王室血统的妻子。您是我们能找到的最好人选,但并非唯一的人选,您明白我的意思吗?」

「这个我明白!」沙雅垂下眼睛:「要找到一个林邑国王室的女人并不难,如果找到了,我也就没用了!」

「这倒是不至于!」朱蒙摇了摇头:「我们不会杀你,但为了避免未来的麻烦,你将被送到大唐一处寺院出家!」

「我明白了!」沙雅点了点头:「你们真是好心人!」她沉默了片刻:「好,我答应你们,就选这个吧!」沙雅随手指向夜叉。

「很好!」朱蒙的目光转向夜叉:「那上林邑王就是你了,接下来你就和这位公主完婚,然后就是称王,复国!」

穿书成偏执大佬的情敌  策马大明  太幻妖师  被抢亲后同嫁大杂院,我笑渣妹哭  抗战:一不小心原来自己才是列强  末世:开局我夺取了SSS级异能  红棺美人  我,在世界的尽头等你  大佬他总拿渣男剧本[快穿]  刑侦实录:谜案追凶  准备养老,摸金校尉身份被曝光?  三国之季汉再起  商界金手指  银河传说  极度深寒:我在末世建基地  我一把子力气打碎原子核不过分吧  落榜后接手民用模具厂,鹰酱吓哭了!  重生,诱上王爷后灭妻做宠妃  幻灵风云天帝录  游戏成真,我打造了万古第一仙族  

热门小说推荐
老祖宗她是真的狂

老祖宗她是真的狂

作为一个演技在线,却死活红不起来的三四线小明星宋慈有什么愿望?宋慈说成为巨有钱混喝等死的漂亮姑娘。老天爷大发慈悲,给她唱了个成全,宋慈在去试镜的路上摔了一跤再醒来时,她发现自己愿望成真了,她真的成了个巨有钱的,混喝等死的老祖宗!宋慈表示这剧本的开局,她接受不能啊!但,穿都穿了,那就演吧,老话不是说么人生如戏...

我的末日愿望清单

我的末日愿望清单

末日降临,丧尸遍地。郑循意外发现只有自己能免疫丧尸攻击。于是决定好好享受这份无期限末日假期,去完成属于自己的愿望清单。1买一个生日蛋糕。(顺便让恶女同学做棍选√)2秉持科学精神钻研丧尸奥秘。(需要身躯完好的丧尸可供探索,如果加上漂亮这一点就再好不过了√)3谈一场你情我愿的甜甜恋爱。(如果表白不接受,就算变成漂亮女丧尸什么的也绝对不能放过√)4亲自动手尝试做美味佳肴。(中餐的话肯定不能少了白面馒头,西餐绝对不能少了松软面包。√)5拥有八块腹肌人鱼线。(尽情开始自律,挥洒汗水吧。√)6戴着头盔骑着心爱的小摩托逛大街。(随机找小姐姐,开展社恐训练。√)本书又名末日枭雄丧版给她爱半岛贴合消逝的圣光僵男style...

我,最强概念神

我,最强概念神

少年林昊在觉醒测试中以失败告终,但也不算完全失败,至少有了以精神力赋予所想之一切的力量。哪怕失去了面板,但依旧强势,从微末之中崛起,只为完成父母给予自己的复仇宿命。但当走到半途时,林昊才恍然所觉,原来,他才是这天地之间最大的劫p...

抄家流放,医妃搬空侯府手撕渣爹

抄家流放,医妃搬空侯府手撕渣爹

关于抄家流放,医妃搬空侯府手撕渣爹穿书就替嫁要流放,还是在大婚当天?花从筠穿成了侯府的真千金,但是侯府上下全部都疼爱假千金花千柔,甚至还让她去替嫁战王去做炮灰背景板!后期直接在流放路上挂了?流放之路吃不饱穿不暖,还容易被霸凌?花从筠笑了笑表示要淡定。空间在手,要啥没有!血洗侯府,渣爹的小金库?拿走拿走统统拿走!搬空粮仓,城里的各大粮仓都被她席卷一空,且留下了丰厚的银票。皇宫偷袭,渣爹贪污受贿的账本就放在圣旨旁,并留言,请皇上明鉴。流放路上,花从筠看着渣爹一家,露出奸诈的牙齿,爹爹,以后的日子我们就看谁过得滋润吧流放路上遭遇暗杀,好,来一个我宰一个!假千金柔弱不能自理,好好好,那就真的不能自理吧!至于她的战王夫君?随便吧,只要别惹我就行。战王柔声哄道,你要阴便只能阴我,离其他男子远点。...

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

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

关于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张汉水穿越到60年代的长白山下,在这个缺衣少食,闹饥荒的年代,有钱也难买到粮,但有粮绝对NO1。有粮在手,什么都有,有空间,传承『医经』还懂医术,以物换物,赶山挖野菜,采蘑菇,下河抓鱼摸虾,挖百年人参,打猎,在现代与过去实现财富自由,成为首富。...

兽世生子:生,都生,生多点好啊

兽世生子:生,都生,生多点好啊

关于兽世生子生,都生,生多点好啊叶七七初到兽世,被生子系统忽悠绑定,被族长要求挑选兽夫。但是她第一次见这么多帅帅的兽人啊,不知道怎么端水,嘿嘿,偏心,必须偏心。她看见空间那一百多亩地的时候,觉得自己可以搞基建嘛。兽世的条件太艰苦了,还是种点菜,养点食草什么的来改善生活吧。没关系的,反正不是她干活,兽夫!上!为我们美好的生活增添一些动力。至于种子?系统!我想要葱姜蒜香菜!...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