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8章 有些路是穿高跟鞋走不到的(第1页)

自从唐战过了十八岁成人礼后,他见过无数女人。

有容色丰盛的,有环肥燕瘦的;有学霸型书香门第的,有豪门家千金小姐的,还有沉浮娱乐圈的明星花旦们。

她们中的95%,带着或崇拜、或讨好,又或者求资源的心态看他,自荐枕席也是家常便饭,对他奉若神明、趋之若鹜。

因为在帝京乃至整个华国,“非慕即唐,不思情郎”。

所以他对女人免疫了,提不起心思来。

反正将来就算要娶,也一定是商业联姻的选择。

今年,他三十岁。

父母的压力,还在顶着,幸好妹妹已经联姻。虽然在他看来,慕织弦并非良配。

不是说慕织弦不够优秀,或者花心,而是骨子里,慕织弦和唐战是一路人。

怎么可能是女人的好归宿呢?

所以此刻,眼前这个戴小恶魔角的女人,就可以称得上演技拙劣了。

不小心摔倒?呵呵,连碰瓷儿这种事,都不屑做得技术含量高一点吗?

但说时迟,那时快,不等他心里鄙夷完,肌肉已经做出了反应,他的教养让他……扶住了小恶魔女。

肢体相接的一瞬间,乔桑宁大脑短路了,热血冲上了天灵盖。

如果说慕织弦像欧罗巴的王子,肤色冷白,性情矜贵;那么唐战给她的感觉,就像是热带海滨晒太阳的弄浪儿,蜜色皮肤,蓬勃有活力。

天呢,她在想什么?

对仇人哥哥投怀送抱?

她迅速回撤,试图站稳,情急之下,人退出去了,一只高跟鞋脱落了。

乔桑宁扶额,没有比今天更糗、更尴尬的了。

难道她的锦鲤鸿运用完了?

“抱歉。”

她只说了简简单单两个字,没有为自己过多辩解。

而后她单脚蹦了一步,要去重新穿好鞋子。

唐战忽然觉得有点……奇妙。

她抓着他手腕那一刻,他分明感受到了……指尖粗粝。她一只鞋脱落,露出的小脚又白又嫩,没有涂脚趾甲,就是健康的肉粉色。但上面被高跟鞋勒出了深深的红印子。

也许,她真的不是故意的。

“你日常不穿高跟鞋吗?”

“当然不,高跟鞋太难驾驭了,简直是给自己找罪受。”乔桑宁难得吐槽机会。

而后她意识到,似乎……找错了吐槽对象。

“我的意思是,总有些路,是高跟鞋走不到的;有些气息,也是喷了香水闻不到的。”

唐战咂摸嘴,觉得这句话太有意思了。

我玄学假千金,亿身人脉怎么了  她当了傅爷五年的药引  末世宝妈不圣母,空间囤货养崽忙  礼包你们不买,穿越了都哭什么?  重生七零海岛小娇妻  逃荒路上变小妾,我带俩娃嫁王爷  重生第一天,校花学姐对我表白  末世:女神太多了,根本囤不完  剑尊天之下  从铺兵开始横扫天下  天煞孤星?禁欲王爷却宠她入骨  醒在末世  重生后被短命太子读心了!  要命!疯批弟弟是我的私生饭  驱邪按摩店  半仙文明  高手下山:我被绝美未婚妻们包围了  惊,穷修士未婚夫竟是宗门大佬  被系花抛弃,一跃成为顶级富豪  生崽痛哭,我在九零被大佬宠上天  

热门小说推荐
闺蜜同穿七零,嫁干部,养姐妹

闺蜜同穿七零,嫁干部,养姐妹

穿书重生糙汉甜宠打脸爽文日常发家致富王芳仪跟闺蜜陆之星一朝穿书成为了炮灰女配,她是婆婆不喜的好吃懒做儿媳妇,闺蜜则是婆婆不喜的拖油瓶,她俩因为嫉妒原书女主,下场都不怎么好,她惨死街头,而闺蜜则是疯疯癫癫。原书女主则是跟原书男主抓住了时代红利,成为了首富。王芳仪跟陆之星决定既然回不去,也不想成为原书那样悲惨的结局,那就只能在这七零年代好好生活,她们作为熟知剧情的存在,决定每次都赶在女主前一步抓住机会,改变自己的结局!...

鬼事铺:让你捉鬼,你养女鬼干嘛

鬼事铺:让你捉鬼,你养女鬼干嘛

关于鬼事铺让你捉鬼,你养女鬼干嘛什么?你是男鬼?贫道与妖邪鬼魅势不两立有漂亮女鬼女鬼姐姐,愿与小生同席共枕否?常乐,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极阴之体天煞孤星。命中注定多灾多难厄运缠身克父克母克妻克子。为改变这天煞孤星命格。常乐从小就被爷爷送往武当山修道,直到十八岁下山。没有文凭,只有一个道士证。为了赚钱,常乐啥活都干。送外卖搬尸体看风水做法事一次诡异的外卖送餐,开启常乐捉鬼初体验。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开起专门办鬼事的鬼事铺。...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