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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本是天狐(第1页)

“呱呱!”

“你还不高兴?包子,你说你两百岁了?你两百岁就长两斤半这么大?包子,你说蛤蟆要成精了多离谱,我看过很多书,什么狐狸精啊,蛇精老虎精都有,甚至连万年的古树也能成精,就是没听说有蛤蟆成精的。”

大蛤蟆被少年说的有点灰心丧气,像漏了气的皮球一样,用非常无辜可怜的眼神看着少年。

少年苦笑道:“你以为我不知道啊?你天天趴在鱼缸里,无非是想多得一些天地灵气,你也确实越来越聪明,但是你到底也只是只蛤蟆,你想和胡司离一样化为人形?那个……我发现你还是一只母蛤蟆,你说你要变成人形得有多难看?你看你那嘴多大!你再看你那眼睛……唉……”

“呱呱呱!”

大蛤蟆羞愤难当,最后自己蹦进书箱里,无论少年再说什么也不再给出任何的回应了。

少年叹了一口气说道:“包子,我觉得还是不要想太多的好,做人,就做人应该做的事情,你是蛤蟆,你就应该在水坑子里面吐个泡泡抓点蚊虫吃,妖呢……唉,妖应该都是做坏事,但是司离姐姐是好人哪……”

见书箱里没了动静,少年背起书箱回城隍庙,城隍庙大殿外的火堆烧的正旺,胡司离一个人坐在火堆前用手中的木棍无聊的拨动着火焰,看到少年从竹林中走出来,便扔掉手中的木棍迎向少年,接过书箱放到一边。

“少爷,怎么去那么久?又在试着突破武道第三境吗?”

少年点了点头,说道:“嗯,司离姐,这里都是自己人,这会他们又都睡了,你就不用叫我少爷了吧?我听着也挺不舒服的,而且你现在可不是奴籍,我们都是一样的,你可是女官的身份,士籍,就算是走在大街上别人也得称你一声谢大老爷,以后得注意。”

“别人怎么称呼我,我可不管,我也没打算当官,我打听过,在宫里做女官是很辛苦的,我觉得还是和你一起比较好。”

少年无奈只好说道:“这世间的人都为了权利争,为了钱财争,你修炼几千年却只为了当人,你觉得当人最好,你说这世间的人是不是都好傻,他们生下来就是人但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司离姐,你后悔化形为人吗?”

“为什么要后悔?如果我不化形为人,那我和书箱里那只胖包子有什么区别?想和你说话就只能呱呱呱,说又说不明白,听又听不懂,多痛苦。”

少年突然盯着胡司离,认真的说道:“其实现在我已经不用听懂它说什么,因为它在想表达什么的时候,我心里就会知道,契约是用血咒完成的,所以它的意识是受我控制的,如果我想知道它在想什么,我只需要在那张符箓上注入我的灵念就可以了,司离姐,其实你在想什么我也知道。”

胡司离整个人顿时呆住了,大概是被火光照的,脸非常的红。

少年笑了笑坐到火堆旁,胡司离坐到了火堆的另一面,隔着火看向少年,声音低到不能再低。

“少爷,我……我平时就喜欢瞎想……我真的……我只是想想而已……”

少年摆了摆手,笑道:“司离姐你不用害羞,其实我也有胡思乱想过,但是就像你说的,真的只是想想而已,我喜欢司离姐是因为觉得你是村子里对我最好的人,你喜欢我,是因为我把你当姐姐,你理所当然的要把我当弟弟,我们有契约的关系在,所以我们理所当然是最亲密的关系,对吧。”

两个理所当然,那自然就是理所当然了,胡司离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又或者什么也不敢想,因为她知道她只要想,少年就会知道她想什么,可是她又不可能不去想。

两个人沉默了很久,胡司离起身转到了少年身边坐下,少年笑了笑,说道:“我知道你真正喜欢的人是薛天庐,你觉得他是真正的读书人,胸中有正气,我也觉得薛大哥那个人不错,现在他又进了皇城,以薛大哥的才华估计会做到很大很大的官吧。”

胡司离又红了脸,说道:“也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就是觉得那个人一根筋,和你一样的单纯,但是那天到了寻仙镇之后,大圣说薛天庐不是好人,让我远离那个人……”

“哦?大圣和薛大哥只是刚见一面就知道人家不是好人了吗?肯定是薛大哥心直口快得罪到了大圣,那小妮子呀,她喜欢一个人就会掏心掏肺,不喜欢一个人的话也会掏心掏肺,是真的掏……”

胡司离嘴角扯了扯,笑道:“少爷,以前你还小,很多事情你大概看不太清楚,但是我看的清楚,你忘了,我是九尾狐,可以看穿人心的,但是我一直看不到少爷你的心,大概是契约限制了我,少爷,你有没有觉得大圣很奇怪?”

少年沉默没有回答,因为少年早就发现了小妮子的与众不同。

小妮子不用努力的练拳,但是远比每天挥拳万次的少年更强,小妮子也很少看书,但是知道的比唐子伦还要多,小妮子特别能吃,一次吃的东西顶别人三天,小妮子似乎每时每刻都在想着吃东西。

在寻仙镇的时候,有一天唐子伦找到少年,说小妮子一个下午吃了三十六张牛肉大饼,每个大饼都是六两重,那个时候少年还以为唐子伦看错了,因为唐子伦的眼神很不好。

还有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人有三急,吃的多肯定就拉的多,但是小妮子似乎从来没有使用过茅厕,之前只是怀疑,但是在寻仙镇书院大考的时候,胡司离和小妮子的号舍是相邻的,考九天,小妮子九天没有离开过号舍。

一个人光吃不拉,想想就很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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