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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星时记得当时那几位嗅觉精神力者是这样说的。

血细虫是种低等虫类,它们单一的嗅觉系统只为生存而生,它们的食物是血液,能闻到的自然也只有血味,其他任何味道对它们而言,都等于是不存在。

陆星时迅速掏出随身携带的那个玻璃瓶,里面盛着一坯沾有淡红血迹的泥土。陆星时打开瓶口,半跪在地,将目光对准了土堆里的血细虫。

那几只蠕动的红色细虫立刻僵直了身体,接着整齐地调转了方向,朝陆星时飞速爬来。

它们很快钻进了玻璃瓶,在混有血迹的泥土中翻爬了好久,触须彼此交互,宛如在沟通一般。陆星时静静地看着,他并没有完全控制这些虫类,只是给它们传递了一个很简单的指令:找出哪里还有这种鲜血的味道。

其实他没抱多大希望,毕竟这种血细虫太弱小了,闻嗅能力估计也不怎么样,顶多就是不被香料气味干扰罢了。若不是真的山穷水尽,急病乱投医,他是断然不会考虑用这种方法碰碰运气的。

思绪发散间,陆星时看到那几只血细虫爬出了玻璃罐,它们并没有像陆星时预想的那样,在原地漫无目的徘徊,而是目标明确的,齐齐朝着同一个方向飞速爬去。

陆星时一怔,连忙飞快跟上,这几只小虫很快爬到爆炸现场边缘的一堆小碎石中,陆星时拨开那些碎石,发现其中一块碎石上沾染着一滴很淡很淡的血迹,如果不仔细看,几乎都看不出来。

而这种干涸后的血迹状态,与他怀中玻璃瓶里那坯泥土上的血迹状态,几乎是一模一样。

——这都是同一个人的血。

陆星时的呼吸陡然急促起来,这些天麻木得几乎没有知觉的心脏,又一次剧烈地跳动起来。那几只血细虫离开这堆碎石后,又目标鲜明地继续朝矿井更深处前进,陆星时不敢怠慢,立刻紧紧跟上。

这一路走走停停,陆星时又接连发现好几处浅淡的血迹,都在非常不起眼的角落里,像是某人飞快跑过时无意中甩出去的。

追随着细血虫的痕迹,陆星时越走越深,越走越偏,最后来到了矿井一个最极为偏僻的角落。

这片区域陆星时也曾带人来过,但这里都是些光秃秃的石壁,一眼就可以望到头,根本没什么能藏人的地方。正在疑惑,陆星时看到那几只血细虫爬进了其中一面石壁中,不见了。

陆星时上前观察,发现这处石壁的凸起部分竟然不是石壁本身,而是一块与之紧贴得严丝合缝的巨石,他立刻推开那块巨石,发现后面有一个窄小的洞窟。

他迅速探身进去,结果大失所望。因为这只是个极小极小的洞窟,一眼就可以望到底,里面也没有任何人。陆星时稍微感受了一下血细虫的反馈,突然脸色一变,盯住这片洞窟的中央。

他将随身携带的照明装置开到最亮,这次很清楚地看到中央有一块石板。把那块石板推开后,陆星时瞬间呼吸一窒——

“小可!!”

躺在石板下的人,正是自己找了五天五夜的少年。对方躺在一个粗陋的石棺中,身下全是干涸的血迹,他双目紧闭,面色安详,嘴角甚至还有一丝淡淡的笑意,宛如睡着了一样。

“小可!你能听到吗?!小可!”

陆星时一边焦急地唤着对方的名字,一边想将人带出来,只是他的手刚碰上对方的手腕,就僵住了。

好冷。

比外面的冰雪还要冷,哪怕血族的体温会比人类低一些,也不该如此冰冷,就仿佛……死人一样。

陆星时迅速按捺下那个可怕的念头,洞窟里实在太过狭窄,他费了一番力气才将少年完好无损地从石棺里抱出来,带到外面地势开阔的地方。

这期间,那个人没有任何反应,全程都软绵绵地任由陆星时动作。陆星时没有将他放到冰凉僵硬的地面上,而是一直抱着他,让他枕在自己的臂弯里。

“小可,”陆星时坐到地上,一只手搂着少年的身体,另一只手轻轻触碰着对方冰冷的脸颊,他不敢太用力,甚至连声音都很轻很轻,小心翼翼的,“小可,我来找你了,你睁眼看看我,好不好?我知道你还在生气,你想打我骂我都可以,但你睁开眼看我一眼好不好?就一眼,好不好?”

怀中的少年双目紧闭,长而浓密的睫毛黑如鸦羽,冷白的皮肤像脆弱的白瓷,他身上满是干涸的血迹,却不显得血腥狼狈,反而有种惊心动魄的凄美。无论陆星时怎样呼唤,怎样轻晃,少年始终一动不动,无声无息。

陆星时搂紧了怀里的人,但他的体温根本不足以温暖那人冰凉的身体。他没有去听少年的心跳,也没有去探对方的呼吸,更没有去看那人不再起伏的胸膛,他久经战场多年,一个人的状态到底是怎样,他其实一眼就能看出来,甚至从揭开石棺的那刻起,他就隐约已经明白了。

但他不愿意明白,他觉得自己也不应该明白——血族和人类是不同的,人类的经验不可能适用于血族,没有呼吸和心跳又怎么样?那个人说过的,血族是长生种族,他们会活得很久很久,人类的一生在他们眼中也只是一抹转瞬即逝的风景,就算是自己死了,这个人都还会活得好好的。

“你是不是饿了?饿到没力气睁开眼睛,是吗?”陆星时强笑着,他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眼都不眨地在小臂上一划,深可见骨的伤口中立刻喷涌出大量的鲜血。

“来,你快喝,想喝多少都可以。”他急切地将伤口凑到少年嘴边,汩汩流淌的鲜血将两人的衣衫都染成殷红,“你不是最喜欢我的血了吗?第一次见面时你就嚷着想喝我的血了,来喝吧,把我全身的血都喝光也没关系,你不是一直说我的血是你的梦中情血吗?你还说血是无辜的,就算你再讨厌我,也永远不会讨厌我的血,不是吗?”

鲜血染红了少年的嘴唇,娇艳宛如艳丽的玫瑰,但这朵玫瑰并未绽放,它始终安安静静,任由流淌的血液打湿了花瓣,也没有启口去饮任何一滴血露。

——连最后能挽留这个人的东西,都不再有用了。

许久许久后,举起的手臂慢慢垂了下去,就像一颗终于坠入谷底的心。

“我知道你是在怪我,怪我来晚了,怪我用了这么多天才找到你。”陆星时轻轻笑了笑,想用干净的那只手将那人脸上的血迹擦干,只是他的手抖得厉害,试了好几次才帮对方擦去脸颊上的血滴。

“对,你是该怪我,我真的很没用,光是赶来的路上就用了两天,结果人到了,还没法进入矿井,眼睁睁看着那么多人一个接一个被屠杀,却什么都做不了,等后来终于进来了,又怎么都找不到你,明明那时你应该才刚离开,我却怎么找怎么找都找不到。”

有什么滴落下来了。

一滴又一滴,透明的液体滴落到少年苍白安详的面容上,然后顺着脸颊滑落,留下一道道宛如泪痕的湿迹。

“以前我总以为自己很厉害,我有无所不能的能力,也有随心所欲的资本。我的能力是精神控制,只要我想,一切都会顺遂我心,没有什么是我做不到得不到的……很可笑是吧?但我真的一直这样认为,也难怪你会讨厌我,像我这种又狂妄又愚蠢的人,谁会不讨厌呢。”

我靠开医馆闻名全世界  原神卡池角色,我刀哭全网玩家  太子追妻风烟起  宫斗大佬称霸娱乐圈[穿书]  成为末世BOSS的咸鱼锦鲤后  一心报恩的小知青  我成了斑爷  焚天之道  剑尊逆世  极品特战兵王  医姝  重生九零先赚它一个亿全文阅读  大宋庸医  伏天鼎  救赎反派的正确方法[快穿]  被首座抛弃之后  考公被诬陷,我反手加入国安局  烂漫  将军生猛:美少年很傲娇  末世后勤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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