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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教会我爱你作者:一片口香糖
时敛森很认真去翻底下的评论,很多人都对花纪感怀浓厚之情,纷纷回忆是自己用的第一个护肤品牌,年纪从70后到90后不等,却也掩不住表达出对于产品越做越差的失望之感。
一日下午,时敛森听完工作汇报,随后陪时永盛一同吃晚餐,两人谁也没提公司的事情,只随意聊了聊家常。
时永盛说:“住在这里,连续好多天晚上梦见院子里的狗了,你若方便,将他也带到东城花园去,由你亲自照顾。”
“这只狗不省心,一个不留意,准把屋里的那些个老古董摔得精光。”时敛森嫌麻烦,没多想便一口拒绝,他这段时间连自己都没空照顾,哪顾得上其他。
“不是专门设计了一间狗屋吗,人不在时,把它关里面就成了。”
“我也没时间天天带着它出去放风啊。”
“抽空带出去遛一趟就可以,它也挺懒的,你要多带它出去耍,它还不乐意呢。”
这父子俩的脾气像极了,一个比一个固执,话都说到这个份上,时敛森还没有松口的意思,反倒是打听:“说说,梦见它干嘛了?”
“闯祸。”
其实时敛森也宝贝那条狗,棕白色的边牧,毛发微微卷曲,非常帅气。这条狗四岁了,很通人性,虽然时敛森和它接触的时间少之又少,它却非常粘他,一见到人就死命往他身上扑,一百来斤的狗,力道大到让人无法招架。
时敛森并非不想将它接到东城花园,而是担心自己照顾不好它。
动物和人一样,害怕寂寞,需要陪伴。
不过,既然时永盛难得有事拜托他,时敛森也乐得如他所愿,依言将那条名为大飞的犬接到身边,过上了三人一狗的和谐生活。
除去下雨天,时敛森雷打不动,每日晚上十一点至十二点,都会牵着大飞绕着公寓外的街道跑一圈。
他着实没有想到,与寸土寸金的东城花园相差一街之隔,竟还存在如此破败的小区。土黄色的外墙锈迹斑斑,墙壁因长年风吹雨淋,黑漆漆一片,不堪入目。
看得出,最早一批搬到这里的人家已经陆续搬离,大部分的房屋出租给外来人口,于是疏于管理房屋的安危,有些窗户被敲碎,也只不过塞了条厚实的破衣服抵御外界的风雨罢了。
租借在这里的房客,可以说是生活在沙川市最底层的人群,是只解决得了温饱,却无心看风景的人,他们被定义为沙漂族。
与以上不符的是,小区有个温暖人心的名字,叫作归阁。
林鹿每晚十一点三刻都会乘11路末班车回到这里,从车站走十分钟便到归阁门口,她所住的地方正是时敛森眼里的烂尾楼。
临近毕业,林鹿和隔壁宿舍的王天天一起租了一间一室的房子,房子年代悠久,设施落后,胜在地段佳,租金便宜。
早春料峭的风仍是冷彻心骨,林鹿一手插着大衣口袋,一手裸露在空气里,指关节弯曲,拎着一盒从日料店打包的冷菜冷饭,是她明日的午餐。冷菜冷饭都是没有动过的,是店里的厨师准备的员工餐,林鹿胃口小,自己的一份只吃一半,然后拨一半到干净的一次性饭盒中,带回家用微波炉热一下,则可以省下一顿饭钱。
夜风袭人,她拢了拢衣襟,大步往前走,影子跟在她脚边,像个沉默且忠诚的伴侣。
这是她搬入归阁之后的整整第十天,每日在凌晨的光景,下班途中都会遇到这只棕白色发毛的狗。它的眼睛融化在月色里,格外清亮,林鹿与它横着一条街相遇时,一人一狗总会视线相汇。
而牵着它的主人,从不会如它一般东张西望。他的眼睛有时会平视前方,有时会低头照看身边的狗,却是从来没有过注意到林鹿的。
只是今夜,林鹿和他们隔着一条街,继续往两个相反的方向走时,这条狗表现得异常兴奋,趁主人不留心之际,一个使劲挣脱了牵制,朝林鹿狂奔。
林鹿没反应过来就被它撕扯着饭盒,手中的饭盒啪搭一声落地,三下两下啃起了饭盒里的食物,她的指关节里,还缠绕着塑料袋的挂耳。
“大飞!”时敛森见此情此景,连忙穿过马路,跑到对面的街,完全没理会站在一旁手足无措的林鹿。
时敛森刚弯腰捡起地上的牵狗绳,没来得及教训放肆的狗,甚至没来得及让它住嘴,只见大飞低下头,表情痛吐地干呕起来,不过两三秒时间,它一股脑将胃里了的食物吐了个一干二净。污秽物掺和在林鹿打包的剩余食物中,叫人恶心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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