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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章(第1页)

如果可以的话,秦时还是希望由自己来面对这位钟大人。如果他提了什么不合适的要求,还是由他自己来拒绝比较好。

“可以。”秦时说。

贺知年大约也猜到了他的想法,目光中流露出柔和之意,“钟大人并不是会强人所难的人。你见了他就知道了。”

在贺宅的生活,比较符合秦时对于古时候稍有家底的人家日常生活的预想。贺知年的宅子有约莫三进的样子,还带一处花园,总体面积跟秦时他家附近的公园差不多大,这在后世是不可想象的事。

但据说这里的地段不算很好,要是再往内城的方向靠近,这么大的房子有钱也买不到了。

房子看上去敦厚大气,家具门窗用的也都是上好的木料,家里摆设不多,但也大方雅致,日常用的东西更是细致讲究。

晚饭送上来的时候,秦时更是对“贺知年还是很有家底”这个看法有了更切实的体会,因为贺家除了饭食做得好,餐具也十分考究。

嗯,酒也不错。

秦时看着趴在自己身边,慢条斯理啃着大瓷盆里香喷喷的炖羊肉的夜琮,心里满意的补充了一句:对狼王和小黄豆的照顾得很周到。

小黄豆对那些冬日里少见的蔬菜果品兴趣不大,反而是狼王的炖羊肉很得它的青睐。它守着自己绘有花鸟纹的小盘子,一边吃着狼王从盆子里分给它的炖羊肉,一边兴高采烈的啾啾叫——叫声没有什么意义,单纯就是表达一下高兴的情绪。

房间里生了火盆,暖融融的。

秦时举起酒杯的时候,真觉得眼下这小日子才叫生活。之前他们东奔西逃的,那叫什么哟……或者正是因为一路辛苦,此刻的安逸才显得如此可贵。

贺知年笑着与他碰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秦时,”他的目光从酒杯上方看了过来,神情中带着一种异乎寻常的郑重,“我知你从未来过长安,我只希望,你在了解了这个地方之后,能对它生出好感。”

然后心甘情愿的留下来。

秦时微醺,心里也没有那么多的顾忌,一只手搭在狼王的背后一下一下顺着它身上光滑的皮毛,嘴里却不由得叹了一口气,“老贺,我在这个世上是无根之人,哪一个地方对我来说都没有区别。”

繁华或者贫穷,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陌生。

他或许会因为长安的繁华留下来,或许会因为它过分的热闹而离开。世界这么大,难得来一次,总要各处去看看。

贺知年没有等到自己期待的回答,心里微微有些惆怅。这一刻,他开始期待钟铉能够说动了秦时,让他有一个可以留下来的理由。

这个话题贺知年浅尝即止。他深知朋友之间不可反复试探的道理。无论秦时将来留下还是离开,都是他的自由。

贺知年谈起了长安的风土人情,即将到来的新年、元宵节的各种传统活动。他看着秦时出神的样子,知道这些他从没见识过的节日风俗对他是有着莫大的吸引力的。

“除夕,辞旧迎新,驱逐疫鬼;元日赏灯;初七人日,剪纸、登高。”贺知年给他解释长安城里接下来会有的节日和活动,“三月初三,上巳节,踏青出游……”

贺知年心里慢慢的多了一点儿信心,这样富有生活气息的长安,或许真的会留下这个浪子跋涉的脚步吧。

转天一早,贺知年带着秦时去逛街,随行的还有夜琮和小黄豆。这两只在贺家的院子里疯了一天,这会儿便对院墙外面的世界开始感兴趣了。

他们是空着肚子出来的,秦时还周到的给两小只带了自己的餐具。于是这一大早,他们吃了羊汤、胡饼,还有一种叫不出名字但很像馄饨的汤食,小黄豆表示每一种都很好吃,狼王则对羊肉胡饼更感兴趣。

就这么一路吃吃逛逛,等他们赶到西市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因为来时吃了一路,大家也不饿,于是决定先去琼华楼看看。

秦时原本以为琼华楼是一座比较气派的二三层楼房,因为他们一路逛过来,发现沿街的酒楼商铺多是这样的结构。但当他看到琼华楼那块气派的金字招牌的时候,才发现……贫穷限制了想象力。

琼华楼不是一座楼,而是一整条街的n座楼。

“有钱人啊。”秦时感叹。

贺知年笑道:“他们生意做得大,自然不可能把所有的买卖都集合在一起。你仔细看,这座楼专门做典当生意,这里是专卖各种珍玩的……你怀里这两只这类的珍玩。”

秦时警觉地抱紧了狼崽。

没办法,大街上人太多了,狼王变成的小狼崽个头又不大,秦时很担心会有人不开眼地踩到它——踩它一下倒是不至于让它受伤,他担心的是夜琮被人踩到,会凶性大发的现出原形,那就比较麻烦了。

于是秦时只能把狼崽抱在怀里,再把小黄豆塞在它怀里。

贺知年忍俊不禁,“大街上还有禁军巡逻呢,谁会当街行凶……放轻松。”

他嘴里说着要放轻松,但他们一脚踏进琼华楼的大门,看着迎上来的伙计和在店里转悠、寻找珍玩的客人们一五一十送上来的审视的视线,贺知年也有些不淡定了。

夜琮的狼崽形象大约还不是那么起眼,这些人的目光主要集中在了小黄豆的身上。它的重瞳是一个比较有标志性的特征,这里的伙计又都是辨别宝物的行家,因此他们都把贺知年和秦时当成了那种常年在野外游荡的猎宝的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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