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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妍曦、曲诗涵、琳达、小强也都赶了过来,在见到那只小东西时,几个人的神色各不相同,尤其是曲诗涵。
她大眼睛眨巴着,完全是萌萌少女心,很快就被那小东西给吸引住了,都想走过去把那小东西抱起来当宠物。
不过,我制止了她,暂时不让她靠近,那小东西虽说是萌了点,但脾气似乎不太好,到现在还龇牙咧嘴的。
而比较奇怪的是,这小家伙的示威,似乎只针对王朗一个人,也不知是王朗惊扰到了它,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我们抓紧时间赶路吧,太阳落山前,我们必须赶到骸骨之城。”
一想到女贞部落,我就有种紧迫感,不在这小东西身上浪费时间了,我提醒了一句,转身向这片黄土地深处走去。
韩妍曦她们没有多说什么,很快就跟了上来,想必她们也明白,西瓜已经没得吃了,我们又得面临食物和水源的问题。
“林峰,把笔记本给我看看。”韩妍曦小跑到我旁边,伸手问我。
现在寻找骸骨之城要紧,我便没有问韩妍曦为什么,仅是从身后的兽皮袋里,拿出那本笔记本,递到她手中。
韩妍曦和我并肩前行,不停地翻阅着笔记本,停留在某一页看了有一会儿后,忽然间看向我,惊喜道:
“林峰,我知道那小动物叫什么名字了。”
“嗯?什么名字?”
韩妍曦微笑道:“寻宝鼠!”
“寻……宝……鼠?”我呆了一下。
那小东西是老鼠,我认了,可难道真和这名字一样,还能寻宝?就算能寻宝,那又能寻到什么宝贝呢?
钻石?翡翠?玛瑙?宝玉?还是别的什么奇珍异宝?
不管怎么说,我还真就不信了,就算真的能寻宝,那我们现在也已经走了远,那小东西肯定也早已经逃跑了。
那么……终究是错过了!
心中这样想着,可身后忽然传来“啊”的一声,我以极快的速度转身看去,眼前这一幕真是让我大跌眼镜。
谁能想到呢?
这王朗叫了一声,忽然就趴在地上拳打脚踢,那小东西竟然又回来了,此刻正在王朗身上撕咬着什么,跟有仇似的。
“兄弟诶,快救救我嘛。”王朗挣扎着,阻抗着,不断向我呼救。
我微皱着眉头,一开始是想冲过去救王朗,可定睛一看才发现,那只小东西,竟然是在咬王朗脸上的黄金面具。
看到这里,我恍然大悟,难怪这小东西先前总盯着王朗看,原来是在看黄金面具,看来“寻宝鼠”这个名字真没叫错。
要知道,黄金面具确实是件宝贝,且不论这东西究竟有什么用途,光是从这东西的年份来看,都起码有上千年不止。
“你看,笔记本上没说错吧?”韩妍曦靠近我几分,解释道,“笔记本上还说,寻宝鼠最喜欢古器散发出来的腐朽气息。”
“这种气息和寻宝鼠的关系,就像你们男人和美酒的关系,都很爱喝,但如果喝多了,就会喝醉,休息一会才能清醒。”
“而古器散发出来的腐朽气息越浓,就相当于美酒的酒精度越浓,也就是说,越是年代久远的东西,就越能让寻宝鼠醉晕过去。”
“那寻宝鼠不是可以用来鉴宝?”我惊呼一声道。
“嗯!”
韩妍曦微微点头,继续说道:“笔记本上记载过,狼老头他们那13人,就是靠寻宝鼠来寻找戴黄金面具的人。”
“原来是这样!”我眼前一亮,先前还想放任寻宝鼠不管,但现在绝不能坐视不理了,这可是一件送上门的宝贝啊。
眼看着寻宝鼠还在欺负王朗,我果断从兽皮袋里拿出水晶头骨,扔到寻宝鼠身旁,任凭它用牙齿去咬,用舌头去舔。
黄金面具外加水晶头骨,这两种东西不知年代有多久远,本身所散发出来的腐朽气息,难道还不能让寻宝鼠醉晕过去?
我不信!
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王胖子,你躺着别动就行。”我提醒道,现在看热闹不嫌事大。
“兄弟诶,你就别拿我当炮灰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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