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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凌志还是抢着去洗刷,宋红果把下午做的衣服给缝完,在前世,除了高级定制,已经很少有人再做衣服穿,但在这里,女人要是不会缝缝补补,那是要被人嫌弃的。
宋红果庆幸自己会,她是在孤儿院时,无聊跟着院长奶奶学的,别说,看着手里的衣服,她觉得自己在裁剪缝制上还挺有天分的。
她做的上衣类似前世的工装外套,比现在的上衣褂子可要洋气多了,但又不会太出格,她用的布料是从百货大楼里买的处理布,把有瑕疵的地方剪去,又用空间里鲜亮的布拼接一下,黑色为主,红灰蓝格子稍加点缀,既不沉闷,又不过分活泼,怎么看怎么帅气。
宋红果迫不及待的让凌远穿上,欣赏了一番,又对隐隐羡慕的凌志道,“明天我再给你做。”
凌志难得扭捏道,“我不急,我有衣服穿……”
男孩子虽然没有小女孩那么爱美,但他看着弟弟穿上新衣服,衬的越发精神,他也忍不住想要了,因为真的很好看啊。
宋红果不是不想马上给他做,而是眼下更急的是棉袄棉裤,她在空间里选了一床十斤的厚被子,灰棉布的,拆开后,正好做棉衣的布和棉花都有了,还绰绰有余。
她早上拿回来的那两个麻袋里,也有两床被子,是原主和她养父的,原主的那床还行,摸着挺软和,另一床就有些硬,里面的棉花还不知道的多少年了,她就没用,除此外,还有垫的褥子和枕头,一件男士的棉衣和毛衣,其他的衣服,在原主养父去世后都烧了,这两件之所以留着,自然是因为比较贵。
那棉衣是养父的厂里发的,穿的很爱惜,好几年了还很板正,样式跟她穿的军大衣差不多,只是个短款,藏蓝色的带着毛领子,毛衣也很新,至少得用了一斤半线,纯羊毛的,摸着就暖和。
宋红果做棉衣的时候,就让俩小家伙把毛衣给拆了。
“拆了?”
“嗯,拆了后再洗毛线,不但更干净,主要是蒸一蒸,晒干后就能跟新毛线一样了,织出来的毛衣也平整。”
见俩小家伙还是不解的看着她,宋红果无奈的笑着道,“不拆了,妈妈怎么给你们织毛衣啊?这会儿天冷得穿棉衣,再过些天,就得换毛衣了。”
“给我们?”
“不然呢?”
兄弟俩见她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又一次深深感动了。
“宿主,我觉得你把收拢人心的这些手段用在帅哥身上就好了。”系统冒出来,语气蛊惑,“便宜儿子和亲亲老公,你说哪个更香?”
“当然是儿子!”
“……儿子迟早都是别的女人的,你掏心掏肺用十几年养大他,可别的女人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能勾走他。”
“也不是啊,你嘴里的帅哥不就勾不走吗?”宋红果哼笑,“我把他俩都培养成霍明楼不就好了?”
“霍明楼仅此一个!”
“你倒是维护他。”说到这里,宋红果又阴谋论了,“你到底为什么非要撺掇我去撩霍明楼?你除了经营粮油店,难道还有隐形任务?比如……撮合我和霍明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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