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荒凉的末世里,再也没有人回应她,她再也看不见,李清扬那张阳光的笑脸!她再也听不见,清扬哥哥那爽朗的笑声!
小女孩只有七八岁,失去了所有亲人,如今又亲眼看见,对她最好的那人离去。
“小贵,你要干什么……?”赵德海忽然看见,吴学贵拔腿拼命奔向元宝。
这一刻,他那佝偻的背脊,似乎都挺拔了几分。
“老赵,你先带战士们走,我稍后就来!”吴学贵丢下这句话,头也不回。
“不是说好了冷静吗,你他玛实力比我强,头比我秃,就能不要命啊?”赵德海在身后骂道,然后回头命令:“刘顺,带人进掩体,这是命令!”
他也拔腿向吴学贵追去。
吴学贵是所有人中唯一的D级进化者,速度也最快,很快绕到了元宝身后,一把将小女孩抱起。
然后他拼命的往回跑,额头的青筋暴跳。
这时,秃鹫似乎终于缓过了劲,再次张开了嘴,可怕的吸力,向人群中涌去。
吸力的边缘处,正好是吴学贵所在的位置。
“老赵,接住!”
吴学贵见赵德海迎来,用力将怀里的元宝一抛,然后吸力传来,他的身子瞬间倒飞而去……
赵德海下意识将元宝接入怀中,抬头望去,吴学贵的身影,和众多人一起被吸入秃鹫口中。
赵德海的视线瞬间模糊,胸膛里的气息,像是都要炸开,他顾不上悲伤,转身大步向营地内狂奔……
“呜呜……呜呜……!”
直到跑出了很远,赵德海与刘顺等人汇合,才发出良久压抑的哭声。
末世中,充满了悲歌,却未有一刻,如此痛彻心扉,直达骨髓。
曾经少年,意气风华,他们共赴昆仑,誓言建功立业,名为战友,实为兄弟。
他们一起扛过枪,一起挨过刀,一起躺过战壕,一起在雪地里,谈论过曾心仪的姑娘。
赵德海记得,吴学贵年轻的时候不是秃子,反倒是他与王川、谢金山等人里面最帅的一个。
每次吴学贵谈论起收过的那些情书,几人便羡慕的发狂。
后来……后来吴学贵被阿三打断了一条腿,不得不退伍,还记得那天晚上,欢送晚宴上,他依然笑的很欢……
这些年,赵德海军务繁忙,再也没有见过吴学贵,只是时常都有通话,得知他跟随王川等人投资了一间医药公司,一生未娶,将所有积蓄都捐献了出去。
末世后,赵德海没有想到,自己还能遇见他……
也因吴学贵的关系,他跟随了赵阴,为此,灭去了阿三军营,得到了庇护……
曾经五年的战友,一生的友谊,赵德海以为,此生此世,将会跟他一直走下去。
“呜呜……呜呜……!”
赵德海从喉咙里。发出沙哑的低吼:“小贵,你他玛就是个蠢逼!”
……
【人类女性,异能觉醒者,C级进化者,进化度1000:力量298,敏捷320,体力220,精神135,天赋B级推拿,生命倒计时:天】
宁月完成异能进化后,换上了跟宋小刀交换来的绿纱礼服长裙,清纯的气质多了一抹高冷的味道。
只是她看向赵阴的眼神,充满了柔情。
“赵阴,我这身衣服不好看吗?”宁月红着小脸问道,她在担心赵阴会因自己私自换掉了装备而生气。
赵阴心不在焉的点点头:“好看!”
不知为何,他忽然有些心神不宁。
生命进化到了他这个等级,往往不会再出现这种情绪,根据前世的经验判断,一定是有事情发生。
落榜后接手民用模具厂,鹰酱吓哭了! 洪荒:我冥河无敌 正想穿越现代去致富,我重生了 草木缘 重生之远见 那一夏,那一生 杂烩文心录 我在大宋斩神魔 血契:我在京城当书贩 三国之季汉再起 仙道始祖 快穿:我在功德当铺当掌柜 无言 偷出一片天 逆天狂徒之超级软饭王 我,在世界的尽头等你 都要飞升了,渣爹全家跪求我认亲 民国江湖,一刀砍翻这乱世 娱乐:重生豪门公子,玩转香江 员工超过国企,你说我没贡献?
温书意是南城温家不受宠的大小姐,而霍谨行却是霍家未来的首席继承人。两人协议结婚两年,约好相敬如宾,各取所需。婚后,温书意总在每次缱绻暧昧时,勉强维持清醒霍谨行,联姻而已,别动心。男人淡漠的眼底毫不动情当然。两年之期眨眼将至,温书意留下一纸离婚协议,不做纠缠。所有人都庆贺霍谨行恢复单身,恰逢他初恋归国,众人纷纷为他出谋划策,就等两人复合。可男人离婚后公众场合却少见人影。一日暴雨,有记者拍到男人冒着大雨接一个女人下班。女人退后两步,不厌其烦霍总,你知道一个合格的前夫应该跟死了一样么?男人非但不气,反而温柔强势把女人搂入怀中,倾斜的雨伞下低眉顺眼霍太太,求个亲亲?...
关于穿越了,我的手机还能购物黑道大哥陪媳妇儿打扑克小弟送来了药,谁知道吃下一下把自己送走了意外穿越,还有楚楚可怜的嫂子要照顾嫂子以后有我在,就不会有人在欺负你峰儿,嫂子有你真好峰儿,嫂子又给你寻了一个好人家峰儿,你看这个女子怎么样不不不,嫂子,有你就够了...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关于飒!去父留子后,战神王爷追来了双洁萌宝甜宠第一次,这个女人丢下一沓厚厚的银票一走了之第二次,这个女人丢下一张技术不太行的字条一走了之墨司冥从来没有被这么羞辱过!他发誓,不找到那个女人将她剥皮抽筋誓不为人!!沈云是女扮男装的北凉将军。五年前她第一次入都,结果不知是谁想把自己闺女强塞给她,竟然给她下了那药性霸道的催情香!她正担忧身份曝光,谁知就在草丛里发现了一个不要钱的男人!!反正她以后也不可能嫁人,再加上父亲对自己后继无人这事整天耿耿于怀,所以她不如就白捡个男人借个种吧。没想到这真的有后了,父亲又气得火冒三丈!!哎,男人的心海底针五年后,沈云入都述职,每晚睡前三省己身一碰到墨王要小心!二碰到墨王要谨慎!!三碰到墨王要束胸!!!...
简介鹿笙冲喜给温霁沉后,结婚一年从未相见,他只从别人口中得知那是一个温婉知性的女人。直到第一次见面,温霁沉对她的评价是,死装。第二次见,温霁沉再次评价,脸上戴着一层厚厚的面具。一年后的某宴会上,记者罕见的看着温霁沉拉着一个漂亮女人的小手。正要去采访,男人大大方方的拿过话筒示爱,这是我夫人。记者?那个死装女,面具女去哪了?看到温霁沉越来越深邃的眸子,一侧的女人笑得开心,原来你之前都是这么黑我的?温霁沉旁若无人的哄着,下面的记者好好好,小夫妻play的一环罢了!...
几千年后在宇宙中来去自如的人类或者在某种意义上已经算不上人类了。当初为了在充满危险的宇宙中存活,人类剔除了基因里不需要存在的东西和没必要的情绪,比如恐惧,比如感情。直到如今称霸了宇宙,科技也已接近神学的他们,犹如失去目标的仿生人一样,终日麻木呆滞且没有目地的活着。将人类的未来刻入灵魂里的科学家们,为此花费了数百年苦心专研,制造出了能打破世界和位面屏障的东西。他们将那些曾对人类有巨大贡献,如今对生命没有兴趣一心想着死亡的大功臣偷渡到这些世界,盼望着那些曾经属于人类的情感,能让他们升起求生的欲望。而这些去到各种不同世界的人,他们都曾遇到一个叫做皎皎的三岁小孩。谁也不曾料到,就是这个背着奶瓶的小崽崽,会成为他们的救赎。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