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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精灵(第1页)

林登万盘踞的岛屿实际上位于布里斯托尔湾中,离陆地并不远。

往南越50公里就是康沃尔,往北面20公里就是德维得和格拉摩根。

离格拉摩根好像更近一点。

作为脑虫,不能天天就知道舔妹子。

虽然阿尔托莉雅确实美如画,皮肤确实光滑如丝,屁股确实……

但女乃子,屁股都不是他颓废的理由,这样下去变成一条废虫该怎么办啊。

至于化为人形,跟阿尔托莉雅好好聊聊的话,他一直都不太敢。

毕竟阿尔托莉雅能摆好姿势让他舔,多半因为林登万是一条龙;被家里的猫咪舔来舔去的没什么好害羞的,但要是被汉子舔……

妖妖灵!

万一把龙躯收入他的斯佩尔斯水晶里,现出人形,妹子不让舔了怎么办?没有福利固然痛苦,但得到福利后却失去则更加痛苦。

不过也不能这么一直瞒下去,迟早有一天要向阿尔托莉雅摊牌的。如果没了旧福利怎么办?那只能寻找新的了。

抱着“振作!重建虫群!寻找福利!”的远大目标,林登万开始拓展活动范围。

他登陆的第一站,就是格拉摩根南部的罗西利村。这村子位于海滨,离格拉摩根伯爵领的首府拉内里只有15公里。

“唔……这里景色挺不错的,不过在有人烟的地方变成龙有点显眼,要不收回龙躯,以人类的身份行走?”

随即,他就否决了这个念头。

也许变成人之后搞不好会更瞩目,但他今天出门忘带衣服了。想想大街上突然出现一裸男,你说瞩目不瞩目?

要变成人,他必须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搞件衣服来。

“嗅嗅……嗅嗅……”

巨龙的鼻子非常敏感,如果风向正确的话,他能在几公里之外闻到猎物的味道。

而现在,他的猎物是……衣服。

“发现猎物!”

巨龙弯下身子,蹑手蹑脚的潜行于森林之中。在巨龙的脚掌上,长有猫科动物一样的肉垫,可以让林登万悄无声息的接近猎物,一击致命!

猎物更近了!他已经能看到那红色与白色交织的衣物了!

就是现在!

他加快了脚步,接着又放缓了脚步,悄无声息的潜到了森林边缘。只要他伸出脖子,就可以捞到那件衣服了。

很好,四下无人,就是现在!

优雅修长的脖子伸展,向前探去,准确的咬住了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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