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业十二年,春!
梁国龙京城正东,武神坛!
太子领龙京无数王公贵族,于此地祭拜。
大梁以武立国,举国祭拜武神,春冬两祭,从未间断。
“小侯爷,别发愣了,赶快跪下啊。”
一阵焦急的催促声,让陆羽从亘古的沉睡中惊醒。
陆羽睁开双眼,环顾四周,他看见自己处在一片湛蓝的天空下,巍峨耸立的武神像如同庞然大物,屹立在他的面前。
“这里……是什么地方?”陆羽终于有些迟疑地开口道。
本是一句出于本能的询问,没想到却引发一片喧哗笑声。
“永平侯府家的傻子果然出了名的傻,竟然连身处何地都不知道。”
“传闻这傻子陆羽五岁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用了三年才堪堪会使一套平常无奇的长拳,堪称绝世朽木。”
“他若不是永平侯唯一的儿子,估计早就饿死街头了。要不是他爹用强大功力把他硬生生提到后天一层了,恐怕他连武神坛进都进不来。”
不屑的目光投在陆羽的身上,一声声嘲笑此起彼伏,充斥在陆羽耳边。
至于在陆羽身旁的礼官,已经急的直跺脚,不停地劝说陆羽赶紧跪下,不要误了时辰。
对于这一切,陆羽充耳不闻。
“十七年过去了……”
“我幽冥道君,终于将天帝的魂魄,完全吞噬!”
“沈玲珑,你根本想不到吧!你联合上百名道君偷袭我,我不但没和天帝同归于尽,反而吞噬了他,重新活了过来!”
陆羽望着那片他从未看见过的湛蓝天空,眼神里闪过一丝精芒!
“陆羽,你现在是在武神坛!孤谅你心智不全,暂且饶过你这一次!休要无理取闹,速速跪下祭拜!”太子大声呵斥。
陆羽抬头望了一眼太子,发现他浑身散发着一道金光。
除了太子,在场的好几个年轻贵族子弟,都有这样类似的金光浮现。
那金光好似有一道威压,隐隐散发出来,让周围的人投去敬畏的目光。
“陆羽,别瞧了!这是受到武神关注的年轻俊才方能得到的神光,对武道一途可是好处极大。你若是眼馋,就赶紧去祭拜武神,看看武神能不能开眼,给你也赐予一道神光。”有人嗤笑道。
此言一出,众人看向陆羽的眼神,便更加戏谑。
没有人认为,陆家的傻子会得到武神的关注!
就以在场的年轻人而论,三十岁以下之人足有上百个,但获得神光的人,却不足十个。
能获得神光的,无不是青年才俊,前途不可限量!
太子没有嗤笑,但他的目光也闪过一丝厌恶和不屑,摆摆手道:“陆羽,你速去上香祭拜,莫要耽误时辰!”
“不用了。”
陆羽看了一眼太子,转身便准备离开。
什么?
祭拜武神,别人求都求不来的机会,你不要了!
网游之天之神判 路,就在脚下 听说你有一个早死的白月光 我救世啊 斩天剑主 快穿:漂亮万人迷每天都在修罗场 我的第三个太阳 吹彻小梅春 高考夺冠,抛弃我的家人都来跪舔了 混在古代当军阀 你好呀,作文 齐墨 都成魔尊了,你才说我爹是仙帝? 嘘,帝宫有兽 天火大道 充值亿倍返现,美女都说和我有缘 变成幼崽后被宿敌捡回家 恋综上摆烂后,被国民女神倒追 圣修士传说 小甜心孕吐后,夜少捡回家里宠
本文又名金妙因为创业失败,穿越到了看过的一本团宠文里,成为了男主家…分家的二姐?一个纯纯路人甲的角色。分家异常混乱,亲妈早逝,亲爹玩消失,家里大大小小七个弟弟妹妹,唯一的亲哥还双腿残疾。金妙OK,这个家只能靠我了。本想一路当路人逆袭创业重操旧业,远离剧情,却没想一个接一个多出了十五个未婚夫,送钱又送人地阻止她创业...
关于死亡照片林逸前去参加高中同学聚会。聚会上,原本一切正常,许久不见的同学们热闹的聊着天。有人在地上捡到一张照片!一开始,大家都没有在意。谁想到,很快,照片上那个同学意外死了。接着,一个又一个同学接连意外死亡!大家都害怕极了,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还会有人死吗?谁又是下一个?...
关于姑娘留步皓月当空,夜色朦胧,一身夜衣面色亦正亦邪的少年刺客于华灯初上的京城内肆意穿梭,起起落落间惊鸿一瞥睹见一抹艳红,少女肤若凝脂,一袭红衣更显娇艳不久,少年再次遇见她,轻声开口姑娘留步…本以为是巅峰,结果只是桃花的开始。(不是单女主,不喜请退0o)...
...
穿书重生糙汉甜宠打脸爽文日常发家致富王芳仪跟闺蜜陆之星一朝穿书成为了炮灰女配,她是婆婆不喜的好吃懒做儿媳妇,闺蜜则是婆婆不喜的拖油瓶,她俩因为嫉妒原书女主,下场都不怎么好,她惨死街头,而闺蜜则是疯疯癫癫。原书女主则是跟原书男主抓住了时代红利,成为了首富。王芳仪跟陆之星决定既然回不去,也不想成为原书那样悲惨的结局,那就只能在这七零年代好好生活,她们作为熟知剧情的存在,决定每次都赶在女主前一步抓住机会,改变自己的结局!...
王储神豪科技文化权利争斗。穿越来到蓝星太平洋的一贫瘠海岛上当王储。接手后发现,整个国家已经是达到千疮百孔的地步。为了不让自己的王国太早覆灭,景逸尘只能是努力搞经济,增加百姓的收入。凭借着自己狠辣的决策以及系统的帮助,他很快便让自己国家经济提升。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王国成为天府之国。科技的快速崛起,让王国拥有顶尖的科研水平。军功的高速发达,更是让王国在太平洋上,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咳咳,我加入联大,谁赞成,谁反对?五常,我看,要不变六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