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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火种(第2页)

由于动物尸体中之磷的燃烧,裸露的煤炭因地表压力引起的自燃,森林在极端干燥下因吸收太阳热量而引起的大面积燃烧。

人们经常可以看到火光,有时可以见到连续不断的森林大火,但他们却不认识火,视为怪物,视火为不详,绕火而行,避火而居。

直到部落里出现了一位智者,之所以称其为智者,是因为他有超越常人的行为。

别人绕火而行,他却哪里有火便向哪里去,别人避火而居,他却经常在有火的地方居住;别人捡到被火烧死的小动物总是随手扔掉,他发现被火烧死的小动物总是撕些肉放入口中细细品尝。

通过长时间体验,他发现了火的妙用。在寒冷的时候,人靠近火堆或在太阳光下,身体比较舒服。吃被火烧熟的动物肉,比生食动物肉少了一股难闻的腥味,且口感较好、胃觉舒服。

于是,他号召部落里的人把捕获的动物或采摘的植物根茎放在火上烤着吃,使人类慢慢克服了生食的习惯。

他带领部落里的,人在寒冷的时候靠近有火的地方或晒太阳,使人类找到了抵御寒冷的办法。

但自然界中的火并不是到处都有,也不是随时存在的,再大的森林大火总有熄灭的时候。

为了能随时找到火与用上火,他开始了艰难地人工取火方法的探索,经过无数次尝试,终于找到了钻木取火与击石点火两种方法,使部落中的族人掌握了用火与取火技术。

是他让整个部落不再惧怕火,并且掌控了火。

而因为在这个时候没有文字记录,生活中有许多事全凭大脑记忆,但时间久了,有些事情往往会被遗忘。

他就用柔软而有韧性的树皮搓成细绳,然后将数十条细绳排列整齐悬挂在一处,在上边打结记事。

大事打大结,小事打小结,先发生的事打在里边,后发生的事打在外边。

为了能够记录更多的事情,他又利用植物的天然色彩,把细绳染成各种颜色,每种颜色分别代表一类事物,使所记之事更加清楚。

除此之外,他还为禽兽命名,把动物划分为四类:天上飞的称作“禽”,地上跑的称作“兽”,有脚的爬行动物称作“虫”,没脚的爬行动物称作“豸”。

发明搓绳技术,创造结绳记事,为禽兽命名,立传教之台,兴交易之道……

毫无疑问,他是这个部落里最伟大的人,也是最伟大的首领。

他短暂的一生,成为部落中的威望之身,领导着族人们创下一个比较先进的文明部落。

如今,他老了。

凡躯之身,即便再伟大也是会死去的,死神正在慢慢的剥夺他的生命。

部落首领的生命就快要走向尽头了,临死前,他希望得到神的指引,让他继续带领着部落在这片敬仰的土地上继续生存下去。

于是,一场规模巨大的祭祀仪式开始了。

部族千之众聚集,在空地的中央点燃起篝火。

篝火周围放置的是一些精美的食物,有烤熟得鹿肉,也有从山间采摘回来的美味野果……

十几名年轻的女人站在大河岸边褪去遮羞的兽皮,用河水洗净身体,然后再用新制的兽皮为垫,在篝火前伏身起来,朝着天际虔拜,她们可以用最珍贵的东西向敬仰的神祇献祭,甚至是自己的身体。

另一群人围绕在燃烧的火堆旁,跳起了最原始的舞蹈。

这并不是为了欣赏艺术的肢体之美,而是他们通过声音和伏拜的方式与上天沟通失败后,更换的另一种方式。

他们希望这种肢体动作会被上天神祇所看到,从而降临拯救他们躺在地上即将死去的首领。

篝火旁被动物皮毛包裹着的身体还稍微有些动静,偶尔会传来几声猛烈的咳嗽。

对于部落而言,他是个伟大的首领,曾带领着他们赶走可怕的食人野兽,守护着部落的安危,让他们能在这片充满野性的土地上生存下去。

被五个大佬哥哥宠上天  天局  在吞噬星空当神豪的我真的太难了  满朝奸臣逼朕当昏君  我成了我孙子的傻儿子  重燃1987:我成为国货之光  终极测谎:一首将进酒,盖压全网  同桌竟是我的病娇读者  洪荒:碰瓷鸿钧,我成道祖首徒  黎东大帝  我在诡异世界修剑仙  破空中擎纪  瞳尊  梦想与疯狂  婚情攻略  反派大佬带着空间去下乡  万古至尊  美综大枭雄  好像就我没重生啊  末日战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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