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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这么快就不行了吗?”袁知初拎着凤煌的头发此时的凤煌脖子以下全是被烧得乌黑的骨架和仿佛被一层薄薄的膜覆盖着的内脏,袁知初此时另一只手拿着一块烙铁,依旧笑意盈盈的,凤煌张了张口,“杀……我。”袁知初顿时做出了震惊的表情:“怎么可能呢,人家怎么能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呢。”
随后恶魔一样的声音响起:“凤凰不死,浴火重生!”袁知初强行的将凤煌的凤凰血统引动,然后凤煌再次重生,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袁知初会先用炙热的烙铁烙在凤煌的身上,然后用刀叉慢条斯理的切下被烫熟的部分吃掉。吃完了,就强行命令凤煌重生,如此反复,到了这一次已经是第九次了。“抱歉呀姐姐,这可能是最后一次复活了,因为你已经变成了普通人了呢。”和往常不一样这一次袁知初复活完了破天荒的说了这么一句话。
“哼,呵。死了好呀。”凤煌依旧紧闭双眼,此时袁知初忽然趴在她的耳边说:“姐姐知道为何我要这么对待你吗?因为小凤把一切都告诉我了,这个星球上的最后一只凤凰就是这么死在你的先祖手里的!”那双黑眸突然变成红色,然后一口咬下了凤煌的耳朵,然后没有使用烙铁,直接用嘴去撕咬……片刻之后,袁知初擦了擦嘴,对着地上已经死去的凤煌说,“当年你的祖先,便是吃的如此饕餮。”
“小凤!此间事了,我们走。”袁知初说着就要转身离去,但是走了几步又回来了,“姐姐其实也是一个很好的人呢。”于是袁知初趴在那具骷髅上,对着那没有被吃掉的脸上亲了一口。“再见啦!”说完,这才飘然离去。
你们讨厌的分割线
“这里是哪里?”一个戴眼镜的女孩左右看看,现在的她已经和队友们失散了,并且莫名其妙的从刚刚的沙漠被换到了现在所处的这一片桃林之中。这个女孩并不漂亮,身形不高,身材平平,全身唯一值得被当成特点来说的只有那一副土土的眼镜。而在她身后背着的则是一个大木箱子,她出身于机关之门,是公输家的后人,名叫公输鞅,不过和她土土的外表以及传统气息十足的名字不一样,她更喜欢潮的东西。
至于她身后的则是她最得意的创造,不可否认她是一个天才,她利用现代科技和古代机巧技术的结合创造出了几乎无限能源的机械,如果不是身份需要保密这个年轻的女孩早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家了。
此时她正顺着一条曲折的小路往前走,一边走一边看着面前引路的小机械人,别看这个机械人小,但是它的重量可以自行增加到一吨,不过现在由于无法就地取材所以这个小机器人依旧保持着不足七百克的重量,其实这种小机器人公输鞅已经放下了七个了,但是另外六个都因为离开了这条路而变成了一堆灰烬,所以公输鞅明白了除了这一条路之外其他的地方都是危险的,但是哪怕只有这么一条路她也不敢掉以轻心,一直远远地吊在后面,随时关注着那个小机器人。
轻风吹过,桃花纷纷飘落,这一幕美不胜收,公输鞅却无心欣赏。因为她已经走了很久了。当然她走过的路其实并不遥远,只是身后的大箱子太重了,作为一个辅助人员,她本来应该是站在最安全的位置,这次因为计划突变所以只能连她也一起追赶,但可惜的是她的赶路工具却遗失到了那片沙漠当中。现在能够辅助自己赶路的只有把那个大木箱子变成四轮车,但是用它赶路是需要能量的,现在还不知道有多远,万一一会儿发生了什么战斗自己能量不够就只能束手就擒了。
又走了一会……
“算了不管了!老娘要坐车!一会儿再说一会儿的。”公输鞅终于放弃了,这么走实在是太累人了,于是在简单的改装之后,这个大木箱变成了一辆四轮车,前面是探路的机器人,自己坐的是四轮车,公输鞅终于有机会欣赏一下四周的风景了,微风轻抚,四周不冷不热,飘落的桃花花瓣一片一片的细腻如玉,落在地上没有飘落成泥碾作尘。只有一片粉红,这一切宛如梦境一般柔和。已经走得很累的公输鞅居然在这种温柔当中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她伸了个懒腰再次醒来了。
一想到自己居然在这么危险的地方睡着了公输鞅不禁敲了自己的头一下,不过看着自己的车依旧平稳的行驶,公输鞅松了一口气之余不禁觉得哪里不对劲,按说走了这么久了也应该走到终点了呀。而且自己一路留下的粘性记号也没有被发现的痕迹,说明自己走的一直都是新路,公输鞅皱起了眉头,刚想仔细思索,就听见了一个声音,一个好像在咿咿呀呀唱戏的声音。
只不过这个声音飘渺而轻盈,自己完全听不清楚它在唱些什么,甚至听不清它的性别。随着车子一点一点的往前走,这声音也逐渐的清晰,公输鞅可以很清晰的分辨出这绝不是普通话,而是大唐时期的官话,自己也曾经因为流行而出于兴趣的学过几句。这声音咿咿呀呀的,虽然听不懂但是却别有韵律,配上这桃花林,现在只缺一坛二十年的女儿红。
终于,车子走到了终点,终点是一座戏台,戏台上一个画着装的人正在咿咿呀呀的唱,从祂勾出的花脸来看祂应该在出演旦角。但是很明显这个人一直在分饰两角,看见她来了,戏台上的人并没有停下,反而是继续着他的表演,公输鞅站在台下,她看出了这一出戏应该是贵妃醉酒,因为台上的人此时提起了一坛酒,单手举起倒入口中,大量的酒浆流淌到了衣服上,然后只见他笑着跳着,用那听不懂的大唐官话说着什么。
本来听得有些入迷的公输鞅突然察觉到了一个恐怖的事实,台上这个杨贵妃是一个男人。公输鞅不禁打了一个寒颤,面前的这个表演的千娇百媚的大美人居然是个男人,此时这个男人伏在戏台的桌子上,千娇百媚的迷离一眼甚至让公输鞅都误以为杨贵妃又活了过来,只能感叹在这个男人面前女人真的是一种多余的生物。
此时戏确已不是贵妃醉酒了,换成了下一幕,马嵬坡。戏台上这个男人的眼神中的那股幽怨之色甚至让公输鞅都为之一震,后来的又哭又笑更是演尽了这一幕的悲凉。最后一幕,杨贵妃自缢于马嵬坡结束后,台上人站了起来,终于用普通话说了个结尾:“世人皆笑周幽王一笑失江山,可谁人又知,这一笑的弥足珍贵。世人皆言纣王为一人而失天下,可谁人又知,这是何等的勇气。不过……若是你,可愿为这美人放下江山。”
说完,当台用水洗去了脸上的粉黛,沾水之后,那一头秀发是一种如梦幻般的淡紫色,那双金色的眸子宛如金币般纯粹透亮。清澈如水的面孔,一颦一笑,风姿绰约,一饮一啄,媚骨天成。雍容华贵四个字天生就已经刻在他的骨子里。皮肤素白,锁骨和肩膀露出,宽松的大红色汉服上是金丝绣出的枝干,翠绿的树叶不停地摇动碰撞,它们是挂在那里的翡翠。在枝干尽头开放着美丽的黑色花朵曼陀罗。双袖之上,各绣着一只金凤,一只手里是一把长长的烟斗,整个烟斗都是一体的,透明的嘴,黑色的身,金色的锅,给美人平添了一分慵懒。他就是梦的华章,他就是,利益,苏可杉。
公输鞅不争气的咽了一口口水,真的好漂亮。看着宛如树叶一样飘下来的苏可杉,公输鞅的小心脏不争气的砰砰直跳。这个帅哥一路走到了自己的面前,身材比自己要高上不少,公输鞅连躲都忘记躲了,直接被苏可杉给一把抱在了怀里,抬头看着那张近在咫尺的漂亮脸蛋,公输鞅脸红的都快烧起来了,自己容貌平平,还非常土气,所以一直没有追求者,自己也曾经短暂的暗恋过几个帅哥,但是最终也没有付诸行动。现在自己正被一个帅哥抱在怀里。而且比之前自己暗恋过的加在一起都帅。不,在这个人面前,自己以前暗恋过的都不过是庸脂俗粉而已。
两个人之间越来越近,近到可以感觉到对方的呼吸,此时苏可杉突然说,“陛下,臣妾美吗?”
随着苏可杉的话语,公输鞅的目光看向了那白皙的锁骨和圆润的香肩,突然感觉自己的鼻腔里有一种温暖的液体在不争气的流动。
见公输鞅不回答,苏可杉一动,衣服更低了,“妾身,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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