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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当它不断生长的中途,余禾突然觉得脑袋刺痛,一股被抽空的虚弱感席卷余禾的全身。
她不得不中断脑海中玄妙的状态。
当她睁开的眼的时候,发现小野花也随之停止生长,但已经从孱弱短小,不到一根手指的长度,变成足足到她小腿高的大野花。
它甚至能随风摇曳,绿油油的叶子跟着起舞,余禾能感受到它愉悦的心情,和对自己的亲近,它的每一次动作,都像在对她撒娇。
余禾也不由自主的露出一个笑脸,心情随之变好。
穿书的是是非非,还有各种烦恼,都被抛之脑后,难以影响她,她感受着身边的微风,植物们的呼吸,它们在欢呼,在享受,甚至是野草上一滴滑落的露珠。
余禾觉得自己似乎也融入大自然,成为其中的一份子。
虽然身体处于脱力的状态,可心情却不受影响。
只要能和它们相处,感受大自然的一切,余禾觉得自己一定就是最幸福的人。
这样仿佛微醺的状态,持续到了快中午。
要不是理智还在,她就要沉浸在大自然的鸟语花香之中忘了一切。
余禾抓紧时间穿上袜子,换上鞋子,果然和杨怀成说的一样,都干了,甚至还带着点阳光的余热,穿起来很舒服。
余禾收拾好就准备回家,但是看见了被杨怀成留下来帮她暖脚的外套。
一件灰色的上衣,有点像中山装,但却没有那么多个口袋。
按余禾的眼光来看,这件衣服委实不太好看,可穿在杨怀成身上,因为他的仪态很好,身板直,长腿宽肩,和行走的衣架子没有区别,所以还挺好看的。
属于靠身材和美色拯救了一件衣服的典型。
不过,现在这件衣服倒是成了烫手山芋。
她现在带回去倒是没什么问题,毕竟还没有到下工的时候,动作快点就不会有人看见。
可问题是,她把衣服带回去,又用它裹了脚,总要洗了再还给人家吧,她倒是能偷偷洗,可洗了放哪晒。
晒上几个小时一般是很难干的。
再久一点,何春花肯定会发现。
想到这里,余禾不免有点头疼,但她还是决定先把衣服带回去再说。
车到山前必有路,现在就不自寻烦恼了。
余禾先回了家。
回家以后,她虽然不懂得做饭,但也把米找出来,放在水瓢里淘洗了两遍。
等到何春花回来的时候,看见被余禾洗好了放进大铁锅里,只等着她回来就能煮上的米,不由得笑了,“我的禾禾真乖,现在都会帮娘做事情了。
等将来肯定能寻个好婆家。
凭我们禾禾的长相,以后啊,指定得挑个县里的工人家庭。”
何春花从水缸里舀了一瓢水洗手,但因为干了一上午活,手仍旧热乎乎的,还很粗砺。
她把湿漉漉的手往土布做的深蓝色上衣正反一擦,就那么爱怜的摸着余禾的脸,又抓住余禾娇嫩的柔荑,“到时候你们直接吃食堂,我家乖囡囡这么嫩的手指可不能干粗活。”
余禾从来不会妄自菲薄,甚至有时候还有点小自信,但就算这样,她也觉得现在的亲娘何春花有点太亲妈眼了。
在何春花眼里,她闺女天生就是享福的命。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具身体的亲生父亲很早就过世了,何春花觉得愧对她,不仅以寡妇的身份撑起了一个家,不肯改嫁,甚至能在操持家里家外的同时,把她养得十指不沾阳春水。
就算余禾想做点什么活,何春花也会一边喊祖宗,一边把她赶去玩。
看着何春花这么笃定的夸自己,余禾都忍不住心虚。
可多年守寡养孩子的不容易,除了让何春花变得泼辣精明,也很强势执拗,余禾很清楚,哪怕现在她跟何春花说那不太可能,何春花也会一脸小孩子不懂事的表情,让余禾不要乱讲。
所以余禾……
选择安静,只要何春花开始畅想的时候,她就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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