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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俞:“呜…………”
我、我、我是……
楚俞嘴里“呜”了半天,没呜出个屁来。
我现在说出来,会不会被他们咬死啊?
要不……先等我吃饱了再说吧。
楚俞抬起肿脸蛋子,狗狗眼变成了一条缝隙,没了大眼睛的俏皮无辜感,反增添了几分傻气。
他可怜巴巴看着柏沅清,顾左右而言他:我好饿,沅清哥哥。
几天没进食的肚子也很给力的在下一秒附和着他的言论“咕噜噜~”了一声。
狼群撇了眼小狗狗明显瘪进去的肚子:…………
算了算了,先找吃的。
柏沅清率领着狼群就近在山林里猎杀了一只野猪,尖利的犬牙粗暴地撕开野猪肚皮,血腥热气瞬间散开,狼群井然有序地蹲坐在一旁看着。
楚俞正抱着圆滚滚的猪屁股,用参差不齐的牙急切地咬了半天,撅起屁股绷紧身体用尽了力气,就给野猪破了个皮。
“……”楚俞舔了舔嘴边的血,忍不住想:我他妈好废。
柏沅清那边已经一口扯出了野猪的心脏,仿佛还能看尖那颗血淋淋的心脏在搏动。
心脏是动物身上最好吃的地方,味道口感极佳。
一般猎物身上美味细腻的内脏只有狼王有资格吃,等狼王享受完了最好的部分,其他狼才开始吃肉。
柏沅清把最好吃的心脏叼给楚俞,丢在他脚下,用嘴拱了拱,示意快吃了。
自己则去享用其他内脏部位。
要是平时,楚俞是不屑吃野猪肉,因为野猪内脏味道很熏人,肉也不如牛兔鱼弹韧,血赶不上鹿血美味,皮又厚,但现在,他顾不了那么多。
别说野猪,给楚俞扔一坨腐肉,他也能面不改色吃下去。
何况是野猪心脏。
楚俞趴伏在地,两只爪爪抱住心脏,龇牙咬开一个洞,里头的热血涓涓冒了出来,他风卷残云舔了几口,就狼吞虎咽吃了起来。
瘪瘪的狗肚皮像充气了的篮球慢慢鼓胀了起来。
柏沅清吃完,又把肾脏扯出来丢给了楚俞,然后狼群一拥而上开始分食剩下的野猪。
为了找楚俞,狼群也好几天没开荤了,所幸这头野猪大,足够六狼一狗分食,吃到最后还剩了些难吃的部位。
楚俞吃饱了总算有了力气,尾巴也开始摇了起来。
清理完身上血迹,狼群便加快脚步往回走。
楚俞脚脚受了伤,哪怕跑起来也落后狼群大半截,柏沅清回头,看着可怜巴巴紧紧跟着他们的楚俞,等楚俞快走近了,然后前爪慢慢弯曲,趴下了身体。
楚俞一怔:……
柏沅清这个举动之于他再熟悉不过,半年多以前,他常常被柏沅清背着跨江渡海,翻山越岭。
可以说,从西岭山到茵斯兰,楚俞没走过几十公里路。
那样的日子简直不要太爽歪歪,和现代白领似的,出行有车,回家有饭,睡觉有房,大马路上横着走,人生追求不过如此。
不过,随着楚俞一天天长大,柏沅清就很少给他清理毛毛,背着他赶路了。
现在又……
见楚俞一动不动,柏沅清忍不住张开嘴,叼住楚俞的后颈皮,小东西已经不似小时候那么轻了,需要点费力气才拖得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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