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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鸣秋闻到一股馥郁怡人的幽香,迷迷糊糊间,他还以为自己躺在花丛中,可睁开眼后,望见的却是洁白的天花板。
“哟,你醒啦?”一个略显熟悉的声音自耳畔传来,清亮、干净,尾音习惯性的往上翘,显得格外张扬。
不是谢辞雪。
陆鸣秋立刻作出判断,他微微偏过头,正巧对上一双苍翠欲滴的眼睛。这双眼睛好似一个天然的标签,只要看见,便能知晓来人的身份。
“岑时,”陆鸣秋开口,声音虚弱无力,“你哥哥呢?”
“医生刚刚叫他,应该是要谈些关于你的事儿。”岑时坐在陪护椅上,回答得漫不经心。
陆鸣秋记得昨晚的事,他猜自己投湖后,大概是谢辞雪下水救的人,这让他生出几分毫无道理的怨怼——他不想活,可谢辞雪偏偏救了他。他知道对方的行为是出自好心,也知道自己不应该责怪救命恩人,可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心绪。好在谢辞雪此时离开了病房,陆鸣秋有大量的时间调节自己的情绪,他做了几个深呼吸,然后问了一个能转移自己注意力的问题——
“你怎么会在医院?”
“听我哥说,他和顾二那个疯子打了一架,我有些担心他,就来医院看看情况咯,”岑时抿抿唇,随后用略显生硬的语气说出下半截话,“也顺便看望一下你。”
其实,他和陆鸣秋之间没什么天大的矛盾,只是两个同样高傲的天才互相看不顺眼,陆鸣秋不爱搭理岑时,岑时也不想和陆鸣秋说话,八年前,他们彼此保持着这样的默契,度过了一个相看两厌的夏天,可八年后,脆弱的陆鸣秋让岑时感到陌生,而且哥哥对陆鸣秋的喜欢,也让他没法再继续保持冷漠——他总不能老是对未来的嫂子摆个臭脸吧——这会被哥哥骂的。
所以岑时选择屈尊降贵,主动示好。
可惜他的示好太隐晦,陆鸣秋根本没察觉到,他平淡地“哦”了一声,又问:“那你哥哥有没有受伤啊?”
“没事,都是些轻伤。”岑时说。
陆鸣秋点点头,也找不到什么话可聊了,他与岑时本就不算熟悉,两人同处一室,除了尴尬还是尴尬。
淡淡的花香于陆鸣秋的鼻尖浮动,他偏头望去,发现蓝色的床头柜上摆了个花瓶,里面插着一簇新鲜的百合花,粉白花朵错落有致,纯洁而美丽。
岑时见他看花看得出神,解释道:“这是我哥买的,他说你喜欢漂亮的花。”
陆鸣秋笑了笑,他的心确实会因为一簇花而开怀。他躺在病床上,想起谢家老宅的花园和自己卧室里的果汁阳台,这些柔软而娇嫩的植物,就像一种精神寄托,总能令他生出几分对人世的留念。
他继而想起昨晚的事,在投湖的一霎那,陆鸣秋其实并没有思考太多有的没的,可沉入冰冷的湖水中后,与死亡擦肩而过的那个时刻,却有太多的回忆涌上心头,并且全与顾少容有关。但他对顾少容没有爱,昨晚他只是太恨太恨,这种澎湃的恨意压倒了一切,竟然在生与死的关键时刻,成为他唯一的心结。
可恨到最后,陆鸣秋却又觉得无趣,他已是一片荒芜而贫瘠的土地,就算报复了顾少容,也还是开不出几朵花。
他的恨有什么意义?
想到这里,陆鸣秋才感觉到悲哀,过去七年里与他纠缠至深的那个人,其实不值得爱,也不值得恨。
这让他的过往更像是一场荒诞的笑话。
陆鸣秋闭上眼睛,轻轻叹了口长气。病房里的气氛一时变得沉闷无比,直到抓耳的、迷离梦幻的音乐旋律响起,才打破了眼下的静默。
但这阵旋律只持续了短短几秒钟,就被岑时给挂断了,他啧了一声,道:“不好意思啊,是骚扰电话。”
陆鸣秋古怪地看着他,轻声问:“你的手机铃声是空铁的《dreamon》?”
岑时瞪大双眼,惊讶道:“你听过这首歌?”
“噢,我以前很喜欢听摇滚乐的,”陆鸣秋微微一笑,“我家里还有空铁的专辑。”
“你看上去不像是个会喜欢摇滚乐的人。”
“你哥曾经说过一模一样的话,”陆鸣秋挑起眉毛,表情是前所未有的张扬,“你觉得喜欢摇滚的人应该是什么样子?你这样的吗?”
岑时的打扮的确很符合大众对摇滚的想法,他有一头长及腰际的波浪卷发,漆黑的发丝间做了银白色的挑染,一身墨绿色的复古皮质西装,喉结处纹了朵艳丽的玫瑰花,十根手指的指节上亦有各种各样的小刺青,比如十字架、月亮、星星等等,配上他那副桀骜不驯的表情,简直是将叛逆写在了脑门上。
“我可没这么说,”岑时摸着自己左耳的珍珠耳链道,“我的意思只是,你看起来比较稳重,和我不太一样……”
“因为我只是喜欢听歌,不是喜欢搞摇滚。”陆鸣秋说。
“哦哦,理解。”
共同爱好往往能拉进人们之间的距离,虽然陆鸣秋说自己只是喜欢听歌,但对岑时而言,任何与摇滚有关的话题都能勾起他的讨论欲,他问:“你最喜欢哪个乐队啊?空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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