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八百四十四章 人傻钱多速来上(第1页)

人一旦进入文明社会当中,就会享受到文明社会的规则所带来的好处,但同样,也会被这些规则所驯化。

比如,萨维奇其实本来只是个野蛮人,在尼安德特人时期,当然也不会有高级酒店和公寓楼给他住,他其实完全可以住在山洞里,或者随便找片树林搭个树屋,甚至是慕天席地,找片空地,躺下就睡。

在原始时期,这样做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任何人都不会因为你睡山洞而指责你,可是在文明社会当中,哪怕是贫民窟最底层的混混都有平房住,伟大君王萨维奇去睡山洞,就显得有点寒酸了,

萨维奇可不觉得自己是个野蛮人,他觉得自己比任何人类都要强,所以,他当然不可能接受自己比最底层的人还要落魄。

这种想法限制了他,让他忘记了,他其实并不是一个来源于文明社会的人,完全没必要遵守这里的规则,只要保障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根本不必在意住的地方怎么样。

可这样繁荣奢靡的文明社会,腐蚀了他那颗来自苍茫远古的内心,虽然他心中是觉得不能落后于人,可实际上,他也享受在这里的奢华生活。

为此,他并不想跟那群贫民住在一块,哪怕条件比不上索克沃斯大酒店,也不能够太差,就算不是总统套房,起码也得有两个房间一个大客厅,厨房和卫生间必须都得齐全,

为了找到这样的房子在哪里,萨维奇首先就得进入到活地狱当中,可要进入到火地狱,就得先绕开黑帮巡逻的打手,或者把他们都干掉。

这样。萨维奇就遇到了一个和他之前闯入法尔科内家族地盘同样的问题,这里的黑帮成员实在是太密集了。

哥谭并不是一个黑帮保护平民的城市,并不是一个黑帮统领一片区域,然后派出几个打手巡逻这里,而是人人都是黑帮,只不过住在这里的黑帮,可能并不是管控这里的黑帮的成员。

这里的普通居民,很可能在别处的黑帮当打手,或者也曾承担过巡逻任务,他们没事在活地狱周围熘达,其实也相当于巡逻。

之前布鲁斯在潜入黑帮当中的时候,就发现,但凡是干过看门或巡逻任务的黑帮成员,眼睛都很尖,很容易就能分辨得出谁是来找茬的,谁是来砸场子的。

由于职业原因,这里的许多居民警惕性都非常强,而且也有很强的分辨能力,一旦出现生人,他们立刻就往上报,一旦生人想要闯入,基本上是全民皆兵。

老人和小孩是拿不动枪的,但那仅限于几乎已经不能活动、只能卧床的老人,和还不太会走路、举不起胳膊的小孩,也就是说,除了这些人,所有人都会拿枪。

射击训练的水平就更不必说了,由于东区平均教育水平比较低,人均用眼时长也比较低,大家的眼神都不错,瞄准更是轻车熟路,萨维奇进去的第一天,就受到了相当热情的欢迎。

萨维奇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暴露的,周围的人忽然就消失了,紧接着又突然出现在窗口上,一个又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接下来就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

萨维奇思考了一下,绝对觉得可能是自己白天去有点太显眼了,于是他就把活动时间改到了晚上,可是晚上是蝙蝠侠的活动时间。

接下来,萨维奇算是明白了蝙蝠侠为什么要穿一身黑。

他穿了一身彩色的民族服饰,在哥谭格外漆黑的夜里,显得十分亮眼,蝙蝠侠穿的一身乌漆麻黑,完美的融入了夜色,两人在活地狱上空兜圈的时候,所有枪口瞄准的都是萨维奇。

一头扎进哥谭人口最多的贫民窟地区,得到的结果就是,一身武艺无处施展,毕竟,上个闯进这里的组织,冒着绿光的来,痛哭流涕的走。

哥谭的黑帮社会有一个非常大的好处就是,能够保证个体和群体的武力水平和动武的决心,常年激烈的流血竞争,让每个人都被驯化成了磨牙吮血的野兽。

在见到陌生的存在闯入自己的地盘的时候,他们几乎是本能的拿起武器开始对抗,脑子里从来没有别的念头,这是他们生活在这个社会当中,保证自己安全和生存的本能,并不以对手强不强大而改变。

康斯坦丁在东区喝醉酒的时候,也曾经耍酒疯召唤出来两只恶魔,会响应康斯坦丁的恶魔,往往都是那种色厉内荏,脑子不好,体魄却很强大的,因此外表非常凶恶,青面獠牙。

恶魔是咆孝着来的,来了不到三分钟,挨了一百多个多个大逼斗,回地狱之前,脑袋上还插着两发火箭弹。

这里的居民根本不管对方长成什么样,有什么能力,看起来多么强大,具有威慑力。

哥谭人打架的原则一共有两条,一条是,战歌起后,没有队友,第二条是,只要你敢靠近战场,狗都得挨两脚再走。

萨维奇又试了两次强闯之后,发现这样的策略确实不行,这里的人是他见过最野蛮、最疯狂的,他们甚至不在意友军会不会被击伤,只在意有没有成功杀死敌人,只要枪响,全城疯子。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既然硬的不行了,他就只能来软的了,他找上了活地狱南区最大的一个黑帮的老大谈判。

可非常巧的是,科波特之前也住在南区,和这个黑帮老大的关系还不错,在萨维奇往里闯的时候,科波特就看见了,于是就跟这个黑帮老大打好了招呼。

南区的黑帮老大非常客气的接待了萨维奇,然后非常无情的拒绝了他租房的要求。

穿书七零:意外之财让我富的流油  荒古禁帝  死神之一刀双魂  从生化危机开始通关诸天  快穿之女配又被一见钟情了  开天辟地见苍凉  第一风流  佛系主角的打脸日常[快穿]  谍战:女汉奸的洗白之路  绑定神豪系统后,假名媛不装了  元素光魔法师  邪神也想谈恋爱  重生,从亲奶奶诬陷我偷钱开始  和离当天,被冷面权臣下聘了  无限密室:他一句话,锁眼全开!  废除昏君  穿书七零:真千金她军婚甜蜜蜜  饥荒年,我资助女将军打造盛世王朝  联盟之魔王系统  对不起我开挂了  

热门小说推荐
他心尖上的蝴蝶

他心尖上的蝴蝶

关于他心尖上的蝴蝶胡一蝶被亲生父亲卖到深山15年,她终于在被迫嫁给傻子的前夜九死一生逃出来,满怀期待寻亲,后发现亲生父母各自有了新家庭,而当年她被卖的钱竟然成了父亲迎娶继母的彩礼。她决心勇敢反击,手撕冷血父母的遮羞布,一路披荆斩棘,拿回属于她的一切,只为了当初救她于绝境的他,他的心门只为她敞开他对她说蝴蝶能飞出深山,也终究能飞过沧海。燕尾蝶象征着勇气和梦想的燕尾蝶是一种好战的蝶类,它可以对战比自己体型大十倍的鸟儿,并且对爱情忠贞不渝,奋不顾身。...

全职高手:业余职业选手

全职高手:业余职业选手

如果打游戏不是为了快乐的话,那还玩什么荣耀啊,是,我是半路出家的,是,我才玩荣耀一年,可是我有冠军啊,业务的职业选手就不是职业选手了?我不仅要全国冠军,我还要世界冠军,不仅要世界冠军,我还要苏沐橙。一个不要脸的人这么说。和黄少天并称为荣耀两大喷子,荣耀第一位战略大师,荣耀第四位封号选手,业务的职业选手,他就是,...

墨染云烟,穿书女配救反派

墨染云烟,穿书女配救反派

关于墨染云烟,穿书女配救反派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她唯一有的就是知道剧情。一遭火灾她穿越成她看过的电视剧里的恶毒女配,在这个仙侠世界里可比二十一世纪活的舒服多了。为了她的咸鱼生活不被打破,保住自己小命她要避开男女主,顺便救一下她的意难平。看电视剧的时候她就对那温润如玉的反派男二喜欢的不得了,那么清清冷冷的贵公子以前是没机会现在既然都摆到面前了哪有不拿下的道理。可那高贵清冷的太子殿下好像没有心,居然送她最讨厌的毛毛虫还放到她床上。她对他的美颜滤镜瞬间碎了,算了她只要救她自己就可以了。美男嘛又不是找不到。当她真准备和别人订婚时,那之前还不为所动的清冷公子却乱了心魔。订婚当天便把她撸了去说她未婚夫是花花公子不值得托付,当时也是胆大她居然踹了反派逃了出去,从此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

全民修真从完美游戏崛起

全民修真从完美游戏崛起

华宇被兄弟出卖,重生到完美游戏公测的日子。意外获得宠物吞噬技能,将垃圾宠物晋升为强力战宠。凭借前世对游戏的了解,一路斩杀,再回巅峰...

傻了吧,红黑双方都是我马甲

傻了吧,红黑双方都是我马甲

关于傻了吧,红黑双方都是我马甲相逢意气为君饮他是令警校组五人敬仰钦佩的病弱老师,以此消瘦身躯撑起指路明灯。这话说的,咳,我可还活着呢。此恨绵绵无绝期那一天,身浸黑暗的正义之手于淤泥深处触碰到了不可思议的无暇并蒂之花。苏格兰离开组织。就拜托你了,波本先生。希君生羽翼,一化北溟鱼战力爆棚却又怂又怕死的天才少年很想把自我介绍语里的是个侦探改成是个废物,奈何家教过严,背负厚望的他必须成为侦探。我就是个连名字都普普通通的刚成年的兔崽子啊啊啊啊啊这种重任我担当不起啦呜成仁取义,黎明将临血与仇恨划破黑夜,爱与正义铸就黎明。一切都结束了。–没错上面相爱相杀的全都是他的马甲。柯学同人,男主但马甲有男有女,可以各自当成独立角色欣赏,且全部无CP。本文又名。最后叠个甲正文存在某些设定变更的可能性。...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