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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你啥意思?”苗月月有点不敢相信,黄思嘉名声都坏成那样了,还和好几个男同志有暧昧不清的关系,这就不怕娶回去是个破鞋!给他戴绿帽子。
“黄思嘉真是个狐媚子,这么快就勾搭上了会计家的儿子,村子里都传疯了,我两双眼睛看着她坐人家自行车回来的。”
苗月月捏着筷子的手都发白了,追问:“是谁呀?会计的儿子?”
“就是昨天你问我的那个,看着又白又高的那个,长得是俊俏,但是林会计可不喜欢他。”
刘翠英没有察觉自己闺女语气里面的不对劲,手里面捏着个馒头,就准备开始吃,她闺女可是个福娃娃,自从几年前闺女落水之后,家里面就经常能吃上肉和新鲜的菜。
现在这个饥荒的时候,家里面的粮食也没有很短缺,苗月月大哥苗木诚这会儿可懒得听亲娘和妹妹讲啥,吃饭跟野猪进食似的,一个劲地往嘴巴里面塞。
苗月月发现没人注意她的情绪,眼眶一下就红了,吃到一半的馒头往桌子上面一扔,筷子一摔,踢了一脚凳子往房间里面去了。
刘翠英正吃着呢,闺女突然发这么大的脾气,有些奇怪的看着自己的儿子,苗木诚嘴巴里面塞的鼓鼓囊囊的,不明所以的摇摇头。
“脾气咋这么大!哪家闺女敢这么说话?”苗铁山也把筷子拍下来,不满意地小声嘟囔。
“老头子,你叫啥?别忘了,咱家现在日子过得这么好,多亏了那丫头找来的粮食和肉。”刘翠英眼神带着警告。
苗木诚也有些不满:“爹本来就没说错,脾气养得这么大,谁还敢要她?真当自己是地主家小姐不成。”
“你们小点声,别让她给听到了。”刘翠英也没阻止,只是叮嘱他们小声点。
昨天热闹那么大,苗月月肯定不会错过,她挤在姑婆婶子里面,看着黄思嘉在大家伙面前丢人闹笑话,听到婶子们说黄思嘉的坏话的时候,心里别提多得意了。
就是在这个时候,她一眼就瞄到了长的又高又白又帅气的溥经业,她顿时就起了心思,这种级别的帅哥放到现代那也是很难见到的。
就是奇怪,为啥这几年在村子里面都没见到他,正好刘翠英这几天在帮她找对象,她想着打听一下那帅哥是谁,到时候看看能不能成。
苗月月昨天还想的好好的呢,她不在乎溥经业家里有没有钱,嫁过去能不能过上好日子,她有植物性异能,运气也好的很,上山随便用蔬菜就能抓到野鸡和兔子,这个条件她不怕日子过的不好。
哪成想,今天就知道溥经业和黄思嘉竟然勾搭上了!苗月月恨得一双眼睛都红了!
现在的人都不咋讲卫生,也没有这个条件讲卫生。
村里面的年轻小伙,要不然就是黑的跟个碳似的,长的也是五大三粗,身上还老是有怪味,苗月月那是一个都接受不了,现在好不容易有一个看上的黄思嘉竟然还跟她抢!
苗月月觉得自己是穿越来的,咋说也应该是个女主吧!
黄思嘉要是知道了,肯定会惊讶地挠头,她又没有和苗月月抢男主,咋突然就被女主角给记恨上了?
实际上要不是黄思嘉这两天闹了这么一出,苗月月应该都不知道溥经业这个人的。
在原著里溥经业刚处理完姥爷的丧事,回来在那个家没呆多久,趁着夜色又跑到城里面去了,后面就再也没回来过了。
苗月月不想嫁给村子里面那些长得对眼睛不友好的小伙子们,最好的选择就是嫁给一年到头也回不来两次的贝建明,这次黄思嘉闹了这么大的事儿出来,溥经业理所应当地就多待了两天,苗月月就瞧上了。
这几天村子里这么多事,刘翠英也就没带着苗月月去相看人家,大家伙都在吃瓜看热闹,这会儿被要了脸子,刘翠英一拍脑袋才想起这事来了。
她拿着苗月月吃到一半的三合面馒头,脸上带着熟练的讨好的笑容进去找苗月月:“好好的吃着饭,你咋突然生起气来了?”
“吃不下了,丢去喂狗吧。”苗月月理所应当地叫着。
刘翠英眼里面闪过了几丝不耐烦,还是被压下去了,哪有当娘的这样伺候自己闺女的。
“是因为对象的事儿是吧?老贝家那贝建明你晓得吧?他娘这几天也在村子里面相看,昨天还跟我聊了,说是你要嫁过去的话,他们家能出一个金戒指!”
刘翠英说着说着,眼睛都亮了,一个金戒指呀!乡下在泥巴里面刨食的人家一辈子都赚不到一个金戒指,贝建明是去参军了,但是彩礼给得多呀。
如果真出意外了,死在战场上,苗月月还能再嫁一次,这个买卖咋做咋划算,更何况老贝家离他们家也近,走路也就两三分钟,还能时不时地叫闺女去搞点肉和菜来贴补娘家……
这又是一个和原著不一样的地方了,原著林芝华可精明了,也没有被黄思嘉闹出来的这一些事吓到。
原著林芝华是单独找苗月月去谈的,这个金戒指也是单独给苗月月的,她可打得一手好算盘,说金戒指是给苗月月当彩礼,叫她单独收好,到时候嫁过来,这戒指还不是老贝家的东西?
现在可不一样,林芝华被吓到了,也担心未来的媳妇闹出那些幺蛾子,直接就找上门来拿金戒指做筹码,总有人愿意嫁女儿!
金戒指这么重的彩礼,城里面都少见,女方爹娘想必也是说不出啥来,嫁过来就是他们老贝家的人了!就是关起门来嗟磨旁人也不敢说她这个婆婆!毕竟出了这么重的礼!
原著里苗月月嫁给贝建明,被家里拼命阻挠,展现女主在家的团宠地位的剧情,就这样被蝴蝶拍掉了。贝建明听说苗月月为了嫁给他,做了很多事的感动也没有了。
“金戒指算什么稀罕玩意?我都没有见过那个男的,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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