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现在的金钱帮还没有成为未来那样强大的帮派,但上官金虹已经很有名气了。路小佳估计着像上官帮主那样谨慎的人不会轻易选定一个地方,也不会轻易离开一个地方,便打算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见到年纪不大的荆无命。
洪州的地理位置不错,王勃在滕王阁序中称其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而且未来在洪州还打响了武装反抗的第一枪。
心慕王勃所写的滕王阁序中滕王阁的人有很多,所以洪州的客栈酒肆习惯了每日都有来来往往的江湖侠客、世家子弟。路小佳混在人群中也不显眼,打尖住店的时候小二还同他介绍了什么时候去滕王阁周边看人最少。
吃完饭之后路小佳不着急回房间,要了一碟花生坐在能看见门外的位置上,一边吃花生一边等天黑。
洪州下雨全看老天爷的脸色,原本下午的时候还是晴天,阳光正好,转头到了晚上便开始下暴雨,雨水打在地上像是暴雨梨花针,还有雷声轰鸣,闪电亮彻天空,声势浩大。
他已打听到上官金虹的住所,决定今晚上去探查一番,若能见到青涩年少的荆无命,也不虚此行。
天色黑了,路小佳戴上笠帽,起身走出客栈,走入一片连绵的雨幕。
雨很大,刮着风,但是并不算很冷,路小佳踩着砖瓦飞快地朝目的地飞奔而去。
他在屋檐上停下,没有发出任何声响。看向内院中练剑的少年。
那是荆无命。
即使只有背影,路小佳也能毫不犹豫地确认这一点。
荆无命在练剑。他一向如此,风雨无阻,每日都要练剑。
在大雨之下,荆无命全身都湿透了,但是他的剑势头不减,快得似要割断这雨幕,要截断这雨水。
不过在路小佳看来,现在的荆无命的剑还很稚嫩,像他这个人一样青涩,细数下来,路小佳能点出来不少破绽。但破绽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全部剔除的,需要一次又一次地对练,需要肌肉记忆叫其将破绽一一磨去。这是一个漫长的打磨过程,一如今夜连绵不断的大雨。
当年荆无命看他练剑的时候是不是也是如此?见他破绽百出的剑法也不出声,只是记下,在对练的时候再用实际行动让他记下出错的地方,然后改正。
平时的时候荆无命不太会去管路小佳在做什么,但是练剑的时候荆无命一定会在身边。他会站在不远处看路小佳一下又一下地挥剑。
路小佳看着少年荆无命的背影,陷入回忆,有几分恍惚。不过就是这短暂的分神,他被在下面练剑的少年发现了存在。
荆无命的直觉是一种很不讲道理的东西,他的生存比起人来说更像野兽,所以他对周围猎物和捕猎者的感知也更敏锐。路小佳只是稍一分散注意力,便被他发现了。
荆无命抬头望向屋顶上的路小佳。
没有杀意。
这是荆无命对这个穿着紫色短衫,戴着笠帽的陌生人做出的第一判断。
(士兵突击袁许同人)深海 我的神选者全是第四天灾 她是天道亲闺女,你惹她干嘛? 被迫与死对头结婚后 七域传 这烂世界她非救不可吗 失忆后多了个女朋友 凡朽 收藏偏执浪漫[娱乐圈] 韶音无刃 穿成渣A后和影后上恋综洗白了 我需要你的人设 谍战吃瓜,从潜伏洪秘书开始 那个爱了很久的朋友 重生之夺玉 卷土重来,女配也能翻身 真千金她又美又飒 换专业后,学长们哭着求原谅 反派大佬在异界 阿飘专享App
姜藜穿书了,穿成了一本女配逆袭修仙文中黑化的原女主,古早文中标配的资质差全靠女主光环的白莲花一朵。女配肤白貌美,家世雄厚,天资优秀,配上现代穿书魂后就开始了逆袭开挂之路,还俘获了原本的男配男主。而白莲花原女主却在不断作死后走火入魔,被昔日男主斩于剑下。姜藜穿书后我竟然拿了伪女主剧本!!!(励志修仙大女主文,女主是踏实上进类型,有金手指,霸气刀修法修,言情为辅,修炼为主,欢迎入坑!)注未成年不要打赏,不要打赏!!!...
文卿卿在备考的时候熬夜猝死了,然后幸运的被生子系统绑定,只要去三千世界里面去给大气运者生孩子,就可以变美暴富。世界一绝嗣总裁VS美艳影后(完)世界二无子兵王VS妙手医生(完)(纯属虚构)世界三女总裁VS大明星(度假篇,纯属虚构,会涉及到韩娱,建议者慎入,请勿上升到个人)世界四作者不太擅长写简介,你们...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
关于重生1978,从邮电维修工开始苏臣重生了,回到四十多年前父亲出事的当天。前世年轻的时候,苏臣是个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为了一家人的生计,父亲挺而走险,倒卖鸭蛋。这个看起来无足轻重的小事,却被他人无限放大,在连续三天的批斗游街之后,父亲便撒手人寰。在接下来便是自己的入狱,母亲和两个妹妹相继离世,这一切都源于大队支书何雄的阴谋。好在老天有眼,不仅让自己重生了,这一世自己要好好做人,善待家人,惩治恶霸。...
人们总说知人知面不知心,画龙画蛇难画骨,美人在骨不在皮。的确是如此,作恶多端又怎样,总会有人包容。好人需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能成佛,而坏人却只需要一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既然如此,那她就做最坏的人。伴生莲花,是她的劫,亦是她唯一的解药。...
关于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莳初某天熬夜打游戏猝死,醒来发现自己带着游戏面板(无系统,无攻略任务)穿越到了未来的abo世界。她立志要把自己面板的属性全部点满,成为最强者,为此每天勤勤恳恳地刷任务,努力提升实力。只不过,为什么周围有一群疯狗在垂涎她?表面是性格和善爱吐槽的正常beta少女莳初,实际上是有仇必报,喜欢扎人心窝子(物理),发起疯来连自己也捅的狠人。身边一群疯子环绕,没一个正常人。不过好巧,我也是。只要我比所有人都强,危险就追不上我。目标当然是成为星际最强者,不过,好像先成了万人迷?没关系,这不是问题!心中无男人,拔刀自然神。训狗?不过顺手而已。这是什么?会叫主人的小野狗,摸一下。银发金瞳的死狐狸,一脚踹开。死狐狸的高冷双生弟弟,等等,你小子手放哪里呢?!傲娇的笨蛋金毛小狗,死傲娇是没有前途的,别来沾边。高岭之花利益至上的家族继承人,谢谢,不约。阳光开朗的大猫猫绿茶学弟,辣手摧猫我在行,快给我rua一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