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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细雨中呼喊20231115(第1页)

我不想写什么读后感,看一遍,收集些素材,再勾起我一些回忆,就足够了。

心中的理想是插着翅膀翱翔的白马,而我们经历的现实是侧身于污泥中不停哼哼的脏猪。有时候我在想,什么时候自己能长出翅膀,从旁边的窗户一跃而下,然后一头扎进云里。然后,我还是没办法,继续在现实里哼哼。

所有的事物都有其标准的演化过程,只不过相比于标准,有的快有的慢,有的早有的迟,有的灵敏有的迟钝。

先是喜欢打闹,再是喜欢人,然后不再游手好闲变得有事可做,变得冷漠,也许几乎所有的轨迹都是如此吧。只不过有人幸运有人不幸,可到底我也区分不开何为幸运何为不幸。失者得也,得者失也,一来一去,一胜一败。

回首故乡,我感到亲切温暖又遥不可及,不知余华在这冷漠之中挤出的一点温暖是否意味着欲扬先抑。是的,变了,变了很多,最初的美感可能没有消失,而我的眼睛却早已混浊。不变的是生存,变化的是生活。不变的是故乡的地址,变化的是回不去的日子。我并不老,却总是回忆,我珍惜每一天,于是珍惜的日子多了,就成了珍藏不下的回忆。过去的应被抛弃,我却更远携带,携带着,治愈我这个旅人的饱尝颠沛流离的心。

所以说,为什么会阳光灿烂且自信呢?是因为把能量投入到喜爱的事物或者应该做的事物上之后,积累下的满足感与成就感充盈内心而自然发出的光,就是灿烂的自信。反之呢?颓然只会更加颓然。当我们寻找答案时,居然,它往往是在我们的背后。

经历过与没经历过的人都心知肚明,那条路总会是泥泞不堪。你看见的不属于你眼睛,你拿起的不属于你的手,即便自认为拥有的瞬间,也同样会在一瞬之间被夺走。当自认为幸运的人越来越少,幸运本身就贬了值。而最后一个幸运的人,不是满载货物与伤痕的退回的人,而是在泥里打着滚,眼里揉着沙,可依旧明确自己要去的方向的人。因为相较财货带来的快乐与伤口带来的疼痛,那想去的远方更为永恒。

呵!美妙的永恒呵!我不知道与它的距离究竟有多远,可能在我踉跄的途中已经穿过了它。因为那是个时间上的概念,不是空间上的概念,即便我到了,还是要等。

原来诱惑并不一定会使我脱离这永恒,它们也许帮我消遣,以便快速到达最后的重点。可惜,可惜,我看走了眼,诱惑这东西,之所以叫诱惑,就是因为,它不会帮助你,它自始自终都在欺骗你,折磨你心再还给你。稍不留神便发觉离这永恒,变成了永恒也达不到的距离。

所以还是坐在原地,静待花开好了。

看余华的书体验感是有些激烈的,就像有个人坐在旁边,拿着大锤子梆梆地敲打我的心一样。然后是流汗,然后也许会流泪,到最后却发现无论有什么不舒服都像是被治好了一般。病入膏肓,需下猛药,余华的书,就像是这样的一剂猛药,治疗我这不堪、猥琐、脆弱而摇摆不定的心。

当然同时我也清晰地知道,我陷入的境地不是在阻碍我,而是彻底阻断我本想去的地方。我不知是否是我想去的地方太多,还是命运本身就不会完美。

真是扯淡。想去就去,想看就看,想走就走,这暂时的困顿能如何呢?

我想庄周本人也做不到他写的那样不分梦境与现实般洒脱,而列子乘奔御风,也尤有所待。我呢?别装蒜啦!

音乐是一门消失的艺术。因为“它是从语言消失的地方开始的。”

我的视角自然是残破不全的。我不知道那个世界曾经发生过什么,我只知道我的世界单调却多姿多彩。我庆幸错过了很多事,让我心里更加纯粹,即便有时会失意,我依然没有丝毫后悔。后来我愈加明白,我是什么我就会看见什么,这种什么一部分是先天而成,一部分是后天习得,它势必要迎接些什么,同时又必定要抵抗些什么,最后才能成为这样的什么。

我庆幸生命中的每一次受到的呵斥与教诲,甚至有时我竟然庆幸自己的胆小,不敢尝试,才能尝试别人不能尝试。

装模作样没有必要的,是什么就是什么,不是什么就不是什么。无所谓。

那种感觉到来的时候一定会伴随着矛盾,即便重复多次也不能完全放下戒备。欲望与自责的交织消耗折磨着精力与心灵,可很难从中逃脱。这样的一种病态,可能在孤独者的身上被放大。我们幻想着,如同幻想着其它美好事物一样,幻想着。最终会走向何处呢?度过那段时光,心里多少会沉淀下什么。那如银的月色与如血的玫瑰,是我全部的青春呵!

我无法理解,喜欢这东西根本就不可能被理解。不可复刻为理性材料给人观看,这原本就是彻头彻尾的我感性,是一种专属于自己的感觉。

不过,已过去的事,是结束的事了。我只觉我的意识(科技)走得慢了一些,但在幼稚中,我自我感觉有另一种成熟散发出来,或许是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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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觉啊!游戏版本太旧了,早该更新了,可惜就是没有安装包啦!

神句:“当我们凶狠地对待这个世界,世界突然变得温文尔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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