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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坚决不说 处变不惊(第1页)

“宋先生,你刚才真的是认错黄老师了?”

林旭本是打算开车不久后,就向宋永华问这句话的。但岳纤云却是在他打算开口之前,自己先提起了跟郭静的事。听她提起,林旭便也就顺便先问了她跟郭静结怨的原因。关于这个,他本来也就是打算要问岳纤云的。反正一路上的时间有的是,他今天又还要跟这两人待大半天,两个问题前后颠倒一下,倒也没什么差别。

宋永华闻言,从倒视镜里瞧了林旭一眼,道:“确实是认错了。”顿了下,接道:“不过你们黄老师,真的是跟我多年不见的那个朋友很像。不知道你能不能跟我多讲讲黄老师的事,比如他是什么时候在你们学校任教的,教了多久了?”

“这我就不知道了,黄老师从来没跟我们讲过这些。他上课的时候,除了教学内容,很少多讲别的话。”

这个问题,林旭实际上知道。不过他才吃了李舒雅无意间向岳纤云随便透露了他信息的亏,这个时候他可不会自己反而犯这个错的也把黄老师的信息随便向宋永华透露。不管这些信息重不重要,他反正是不会多说。

接下来,除了宋永华已知的黄宗文是武乡中学的老师,并且是林旭班级的老师,林旭再多说了个黄宗文是教数学的,再加上之前宋永华见过的黄宗文女儿黄容外,其他的信息,宋永华再问起时,林旭都一律推说不知道。

见问不出什么后,宋永华便没有再多问。而林旭接下来也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透过车窗,看着路边的风景。

一路无话,在行经一个多小时后,他们顺利地抵达市区。

林旭只是在小学的时候,父母带着他和妹妹到市里的动物园游玩过一回,那也是他长这么大唯一一次到市里,现在这是第二次。最近几年,市里发展很快,阔别几年再临,许多地方都已是变得陌生,记忆里熟悉的地方,能看到的已是不多。不过他上回来市里,本来到过的地方也就不多,再加上又已是好几年前,那时年纪又小,能记得的也已是不多。

进入市区后,岳纤云并没有直接带着林旭去见其父亲岳向阳,而是先让宋永华开车到一座商场,她要先给林旭买身衣服,从头到脚地给他换装。

林旭并不太注重自己的穿衣打扮,衣服全都是母亲给他买的,大部分是乡下的集市上采购,也有一两件是县城里买的,不过也谈不上什么入时,基本也就是乡下水平,跟城里人比起来,难免显得土气,脚下还是一双手工缝制的布鞋。

自己这身装扮,林旭并不觉着有什么不可见人的,也并不在意。但岳纤云可不这么认为,按她的话说,如果林旭穿现在这一身去见他父亲,说这是她男朋友,都会显得她太没品味,丢她的人。所以去见其父亲之前,林旭是非好好倒饬一番,从头到脚地换装不可。

至于费用,自然是她出。既然岳纤云愿意为自己破费,林旭也就坦然接受,并未推拒,而且这也是扮演好她男朋友的一部分。这就像是演员拍戏,在开拍之前要先换好服装一样。他将要做的,跟去演一场戏也没什么区别。不过在换装这件事上他也提了点要求,也是唯一的一点,那就是尽量速战速决,一个小时内搞定,他可不喜欢逛街,更不喜欢陪着岳纤云逛。

他们所到的这个商场,叫华盛购物中心,是一座占地很广的五层大楼。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等一体的大型综合商场,商品琳琅满目,从吃穿用度到金银首饰奢侈品等,覆盖的层面很广。

林旭几年前跟父母和妹妹第一次来市里那回,除了一家人到动物园游玩外,也曾逛了回商场。不过他们逛的那座,虽然也是集购物、餐饮等一体化的综合商场,却是属于很平民化的,所有铺面全都是平房,差不多都是十平米左右的小门面,一间连着一间,所谓的餐饮也基本都是路边摊、小吃车之类,自是不能跟眼下他陪岳纤云所到的这座高档商场比。

一进商场,林旭的这一身衣服打扮,跟周围人一比,更是显得分外土气,十分的不搭调,处处格格不入。以致一进商场,就立即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还惹来了些人的讥笑之言与指指点点。

但林旭对这些却是全不在意,非常的从容自若,步履从容,眼神淡然,四下打量时,对于没见过的东西,只是显得好奇,并未有处处惊叹。而对于周围的人与物,他好像全都当作背景看待一般。

林旭一直都觉着,自己好像天生心理强大,在面对任何事物时,都能够很快保持冷静,不显慌乱。在没练武之前,他也有这个特性,练武之后,自身强大,这个特性也更加放大。

而在清楚了自己能够直接修炼内功的原因,是在于自身“神”的强大,属于精神意念方面后,他便觉着,自己的天生冷静心理,处变不惊心态,应该也是自己精神力方面比别人强的一个体现。

林旭自己从容自若,一脸淡定,对周围人的目光、言语、指点等全都不在意。但旁边的岳纤云却已是先受不了地觉得十分丢人,心里也是忍不住暗道失策,觉着以林旭的这身打扮,不该就先带他来这家高档商场,又或是应该在进来之前就先为林旭换身差不多的衣服。

只是这时都进来了,她后悔也是晚了。只能低着头,然后下意识地跟林旭保持了点距离。可惜男装区在二楼,不然她这时一定顾不得挑地就立马随便带林旭进去一家先给他换一身再说。

低头四下一瞧间,她也顾不得一楼大部分都只是卖鞋的,立马指向角落里一间十分清冷,没有顾客的店铺,向林旭道:“先到这家。”说罢,自己连忙先小跑着过去了,打算先找个人少的地方躲一下。

林旭闻言后转头一瞧,便也就跟着走了过去。好在岳纤云倒也没随便乱指,这家鞋店正是卖男鞋的。

岳纤云先一步跑进去没事,里面看店的店员连忙上前招待,但林旭随后走进时,那店员一瞧,连忙脸色一变地就要上前去拦。

“哎,你……”店员才拦在前面,指着林旭要开口说话,岳纤云便已两指夹着张百元大钞举在她眼前道:“闭嘴。”

店员闻言一惊下,立即闭嘴,转头看向岳纤云。

岳纤云将手里的百元钞票塞到她手里,指向林旭道:“你看看他身材,先上二楼去随便给他买身衣服,这一百块就当是你的跑腿费。”说罢,又接着从自己包里掏出五张百元钞票递过去道:“这是买衣服的钱,多了不退,少了不补,你自己看着办。最主要是快点儿,别多耽误我时间。”

这店员闻言,立马喜笑颜开地接过钱答应,小跑着上二楼去了。

这个时候进来商场的,就是只有林旭与岳纤云二人。宋永华也是不喜欢逛商场,就在外面车里等着。这种大型商场,安保也做得比较好,一般不会有什么危险状况,而且林旭这少年高手还跟在岳纤云身边,再加上岳纤云本身也身手不凡地有自保之力,所以他倒也不用像平常一样再随身跟着岳纤云。况且林旭在答应进商场买衣服时,给岳纤云规定了时间,要她一小时内搞定。这点儿时间,估计也不会出什么状况。

其实现在岳向阳的威名与地位早已在平阳确立多年,轻易无人敢惹,宋永华平常保护岳纤云时,也基本没出现过什么意外状况。有限的几次,只是在岳纤云年龄还小,岳向阳当年地位也尚不稳之时,曾有人对岳纤云下过手。当然,最后自是被他给挡下料理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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