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02章还是我太年轻(第1页)

慕司宸似对整个皇家猎场很熟悉,牵着她左拐右拐,一路上竟然连一个人都没有碰见。

没有带她去猎场的花园凉亭,而是去了猎场内的山林,林中有一条小溪。

看得顾云念眼前一亮,丢开慕司宸的手跑过去。

溪水潺潺,看起来不过膝盖深,溪底是圆润光滑的鹅卵石,溪边,正好有一块干净光洁的大石头。

她退掉鞋袜,把脚没入溪中,舒服得她喟叹一声。

三月末的天,气温还有些微凉,山里的溪水温度更低,有些凉。

慕司宸快步上来,在她身边并排坐下,微蹙了下眉。

“水太凉,别泡太久。”三月末的天,还不算暖,山林间的溪泉,温度更凉。

“我知道!”顾云念踢着水花,沁凉的感觉从脚上窜上来,只觉得这几日积累的憋屈和烦躁都一扫而空。

树林小溪,不仅是溪水清澈,就连空气也泛着微微的凉意,深吸一口,似乎凉到了心里,却让人心情舒畅。

“慕司宸,你对这里这么熟悉,以前来过?”顾云念扭过头,水洗过般澄澈的眸子亮晶晶地看着他。

“嗯,以前来玩过几次,记得路。”慕司宸看顾云念沾染着晶莹水珠的脚,有些失神,说得有些漫不经心。

她的脚很小,小到他一手就能包裹,只有三十四码都偏小,如温润的白玉雕成,圆润的指甲泛着贝壳般的粉红。

任她在水中玩了几分钟,他就俯身抓住她的脚,冷冰冰的感觉让他皱了皱眉。

也不管她脚上还有水,就这么握着她的脚放在他的怀里,用自己的衣服提拔把脚上的水擦干,用掌心滚烫的温度去温暖她冰凉的双脚。

顾云念不高兴地嘟嘴,动了动脚。

她还没有玩够。

可是慕司宸握得很紧,她挣不掉,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强行把脚抽回来。

感到自脚心传来的温度,她盯着他出神了几秒,突然问道:“马场的事,你知道吗?”

“知道。”慕司宸回答。

事实上,在看她救人时,他就去了马场,不过只站在角落看着,并没有露面。

“那你觉得动手的人会是谁?”顾云念歪着头问道,或许慕司宸能发现什么,到底,破案不是她的专长,比起他来,她还有所欠缺。

慕司宸淡淡地吐出三个字,“R岛国!”

顾云念顿时一怔,惊愕道:“为什么?R岛国的人,骑的马不是也查出了铁钉吗?”

从严泽的马马蹄上发现铁钉时,她也想过是R岛国的人,可查出了铁钉后,她就不确定了。

因为动了手脚的那匹马,是R岛国的队员中,骑术最好的一人。

R岛国前几天的项目,得分并不高,目前的综合成绩都排到五名之外了。

凭借她的观察,R岛国的这人骑术不差,运气不错能进入前三名。

慕司宸的答案出乎她的意料之外,“R岛国查出的铁钉,要比其他人短一些。”

顾云念张了张嘴,好久,才说了一句,“还是我太年轻!”

HP之和格林德沃当校友的糟心事  诛神乾坤  鸾凤替,皇的神秘隐妃  嫁给前未婚夫小叔  港综:大哥生番从屯门砍到铜锣湾  莫名其妙翻身成了C位顶流  一条狗的漫漫修行路  开局10亿美元,全凭我自己努力  皇帝赐婚开局登基称帝李龙鳞苏凤翎免费阅读全文最新  在海贼世界御兽?是不是搞错了  神级系统开局就是巅峰  穿书,炮灰炉鼎她又美又狂  我的故事里有你  惊!七零美娇娘是个大力士  综艺:荒野求生,小鲜肉杀疯了  我死遁后,腹黑E拿命追妻  顶级E的Alpha又娇又野  说好的演戏,你突然亲我干嘛  穿回偶像幼时,陪你阅尽籍籍无名  乱世种田:挡我发财者,死!  

热门小说推荐
[综武侠]狗一刀

[综武侠]狗一刀

狗一刀被狗捡来养大,所以她姓狗。又成日里背着一把刀,因此名一刀。别人为了钱杀人,她为了钱生孩子。狗一刀自在活了二十五年,谁知道自家房东竟然是江湖上有名的杀手黑竹竿,临死前硬要塞给狗一刀十万两银票。只有一个要求,让她找人生个孩子。狗一刀二话不说立刻许诺,生个孩子跟你姓都行!然而狗一刀没籍帖,压根没有媒婆愿意搭理她。王半仙给她掐指一算,狗一刀便听话的拿着罗盘一路向东,去找她命定的大好姻缘。罗盘指向县吏家的小少爷。小少爷悄悄红了脸。狗一刀表示王半仙说了,她借种的男人风流倜傥人中龙凤,婉拒了哈。罗盘指向了一个菊花脸的老头。狗一刀抬走,下一个。罗盘指向楚香帅轻摇折扇,好一幅风流倜傥的俏模样。狗一刀上魅药!香帅婉拒了哈。魔蝎小说...

般若花开情根净

般若花开情根净

(女主痛失后醒觉,释怀所有,心死情灭,戒情绪断情根,心住于空门。)叶弥若曾是玄天宗最受人艳羡的大小姐。她不仅拥有玄天宗内所有人的宠爱,还是自己的师父父母兄长们捧在手心的明珠。可自从她那三哥从凡俗界带回来一个跟她同岁的小孤女后她的世界,变了。她的母亲陷入昏迷,父亲师父不信她,哥哥逐渐厌弃她,师姐们小伙伴...

明末最强走私犯

明末最强走私犯

李宇无意间获得了穿越明末的能力,本来就想着把明朝的一些古董拿回来卖,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没想到见到明末官吏腐败,鞑子入侵,民不聊生的惨状,被迫亮起屠刀,守护河山。最终可谓是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我在北宋乡下教书糊口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