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正经和路妍谈恋爱的日子其实没什么好说的,因为那是我正儿八经的初恋,没有任何激情喷射的大事件,每天上学就像老夫老妻一样拉着手回个家,周末的时候带她出去玩一玩,日常都不怎么见面——我成天不在学校,不是网吧就是游戏厅,回去学校大部分时间都是打球打架去的——哦,这个时期出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这个事间接导致我后面跟路妍分手。
那年冬天过新年以后眼镜被人揍了一顿,他那个人吧,人不咋地气性很大,被人揍了一顿找我帮他出气,我当然就去了——打架嘛,跟谁打都一样,反正不就是打人和被打。这里需要引进一个新人物,他就是那个我说过老喜欢背后念叨别人所以一年里有半年长口疮口腔溃疡喝不了酒那哥们儿,因为他打小就喜欢武术一直研究,订的杂志都是那些功夫一类的东西,所以武功很厉害,后面我经常带着他给我当保镖,所以我们就叫他保镖好了——这家伙就是红梅她老公飞我一砖过去把那哥们儿扑倒的人,我后面学精了,因为老有人打我埋伏暗地里放冷箭飞阴砖,所以我回了老家出门都带着保镖——他武功很厉害,我打架都是作弄耍鬼第一,能忽悠别人就忽悠,忽悠完了趁他不防备立马下死手把他治住,保镖不是的,他打架都是过去跟人先说好,说我要揍你了你提防着点,然后上去靠硬功夫打人——体型就在那里放着,他一米八一百八十斤,就靠硬功夫也可以打人,我没那个身板,当然能省事就省事——‘你看那是谁’是我经常用的,一般都管用,等他回过头来照鼻子一拳打得鼻涕眼泪的这个架就打完了——
关于保镖还有一个事情可以交代一下,他和真贱一个班,他们那个班有个姑娘叫秦丽娜,这姑娘跟我是初中同学,是我那时候就看上的,把她强吻了,然后追了半年多她死活不从,我就换了个人追,但是不许任何人追她,谁追我揍谁——所以没人敢追她,直到我高中毕业上了大学,秦丽娜和保镖都去了补习班,这时候我已经不在学校了,有个家伙就跑去追她,保镖给我打电话告状,我让他去把这小子狠狠打一顿,得见血才行——保镖去了就揍那个哥们儿,把他脑门上拿那种铁拳套捶了几个口子,后面赔了二百块钱,这个钱我出了——我和保镖的关系大概就是这样的...秦丽娜的话,她恨死我了,但是后面我把她哄好,然后当枪使送了别人——那就是后面的事了。
当时眼镜挨了揍,我就喊了保镖和发小去报仇,说实话,这个阵容是我们那时候学校里顶尖能打的男团了,他俩都是猛男,甚至不用我出手就把对方七八个人都打趴下——我这人打架不喜欢打太平拳,如果是我们厉害我都懒得上去占便宜,只有大家差不多或者我们是劣势我才打得舒服——所以那一架打得很没有意思,打过我就忘了,继续过我的小日子。后面没人找我麻烦,但是老有人找眼镜麻烦,有一些社会人跑到学校给他揍了个熊猫眼,这家伙没过多久就不读书回家帮他爹料理生意了,临走的时候还让我盯着小凤别让人追跑了——好家伙,她都...算啦,不关我的事,后面我们一个班的外号叫公鸡的小子跑去追小凤,被我揍了一顿,然后我每天活动时间会陪小凤打羽毛球彰示主权,起码我在学校的时候没人敢追她。
被我揍了的人当时打不过,收拾不了我,就找了几个社会上的朋友,那哥们儿外号‘小毛驴’,他装大象叫了五六个人跑来学校找我,被我和发小一顿乱捶打跑,这就结了仇。后面断断续续打了五六次,他都没占到便宜,我身边要么就有发小,要么就有胖子,更惨的是有时候我带着保镖,保镖打人非常猛,一拳一个大包,所以人家说他出手太快打得太猛人送外号‘三拳俩脚’,这个外号就是跟我去轧马路遇到小毛驴他们那一帮人打出来的——带着保镖真是满满的安全感。有一年我俩都长大了,他已经结了婚生了小孩,我开车去接他喝酒,当时有个骑电驴子的人撞倒一个初中生,爬起来就给了那个学生俩嘴巴,保镖上去一拳就把那哥们儿打得晕倒在地——后来又是报警又是小孩的家长过来,折腾到半夜俩点多才从局里出来,赔了晕倒那哥们儿俩千——我当时做公司很有钱,这个钱我就出了,告诉他下次看见这种的照死里打,我给你赔钱——后面我落魄了,赶紧给他打电话取消这个承诺,以后他要是正义感爆棚再去当出头鸟就得自己掏钱了。
和路妍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放假我都不去省城的,放了假都和她泡在一起,有时候没什么聊的,我就把自己没事的时候写的那些东西拿给她看——本来我写的东西都放在学校的,有几个女生隔三差五就给我偷走了拿去看,在上面写备注写感想,有一个被我摔了一嘴巴她都不改,后面我就拿回家了——我写的东西固然不值钱,但是你要拿去看高低跟我说一声呢,就是不说,就是偷走,好像偷东西能有什么快感似的。我那时候经常接到这帮人的情书,看都不看就扔了,我有路妍一个就够了看别人的情书干嘛。其实也差不多就在那时候我感觉到了自己规矩的好处,不乱搞其实也很舒服,你对一个人好得问心无愧也能得到成就感,倒不是非得跟很多人做很多爱才行——各有各的好处吧,这个时段我既然愿意守在路妍一个人身边,而且能对她那么尊重,就努力做下去吧。
那时候家里已经不管我跟姑娘来往了,因为也管不住,有时候我和路妍回了我家,大夏天的家里还是很凉,我俩就脚对脚坐在床上盖着被子看东西——她大部分时间看的是我写的小说,我则看别人写的小说,看累了就钻进被窝里睡一会儿,大家也都守着男女大防。最亲密的时候,是有一次我带她去村子南边的小河玩,看着哗啦啦的流水,聊着将来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忍不住动了情跟她接了一个吻——我接吻的技术是谢菲亲口传授的,可以说相当高了,接完了路妍的脸上升起一团火红的红霞,这个东西我懂,姑娘们发情就是这样的,所以我就去摸她的胸部——她还是很大的,我前面说过了,她嫌弃自己太大所以不穿文胸,用布紧紧裹着然后拿曲别针卡住——这个构造倒是新鲜,查理哥没见过这种造型,自然也使不出佛光初现,所以摸了摸就算了——而且正好那时候有个放羊的在对面山顶看见,他是我爹的亲戚,看见我对小姑娘动手动脚就拿羊铲子铲了一个土坷垃从几百米以外的山顶上扔下来,不偏不倚打在我脑袋上,气得我跳起来隔着山跟他对骂了十几分钟——后面他又铲了土坷垃打我,我就拉着路妍跑掉了——这帮放羊汉铲着土坷垃打人简直是百发百中,我是服气的。
那大概就是最亲近的一次了,后面我再没跟她谈过这次的事,因为我感觉自己差点犯下弥天大错,因此上以后就再也没有这么亲近过——如果接吻,我不会把舌头递过去,也就是嘴唇碰碰就算了,这种接吻比较符合我和她在一起的程度——我们不能做爱的,我不能拿走她的贞操,所以接吻表现的也就是一种感情而不是欲望,表现感情嘴唇就够了,舌头过去我又要伸手抓她大宝贝了...很危险的,万一擦枪走火控制不住把她糟蹋了,那我真的要抱憾终生了。
其他没发生什么事,我和路妍在一起的时光大部分时候就像春天那种暖阳,晒得你心里痒痒的,觉得特别舒服,然后你都会无意识地保护这种舒服。有时候我把她送回家,看着她袅袅娜娜进去,心里会觉得也许这就是幸福——有人爱你,有人明天还会爱你,有人会矢志不渝地永远热忱地爱着你,这件事情其实是很美好的,所以我不能亵渎这份爱情。然后离开她以后我硬得一批,甚至有了割二斤猪肉试试的想法,不就是肉洞,割二斤猪肉挖一个孔不也可以吗?但是...算了吧,再憋憋,等着给路妍吧...什么时候给呢?就这样一直耗着可给不了...其实我自己心里也没数,我想着总有一天会有什么变化吧,现在时机不对,这件事就没法做,将来总有一天我会觉得现在跟她做是稳定的、无害的、反而于我们都有益的,到时候再说吧——既然和尚们能忍,那我也行,我还不如几个秃子吗对不对?忍着吧...
其实这种时机在于我能确定我会永远爱她不和她分开,可是这个事我这辈子没确定过,所以我其实永远等不到那个时机。
记得,那年花下 谢清舟江南 都市黑帮,间谍逆袭 炮灰贵妃重生,古今大佬都想独占 夫君天天酸溜溜 修仙从幽冥界开始 假面骑士ZIO的自我修养 戍边八年,皇帝求我登基 我靠长度修仙 世子醒醒吧,王妃只爱钱! 武极天尊 夭寿了,我成了四个反派的恶毒后娘 王妃重生黑化后,把全家骨灰都扬了 军魂系统,从小兵开始崛起 反派:这些女主你别碰,让爹来! 加代风云往事 我在阿拉德大陆当忍者 大荒蛮神:从打卡开始猎妖 无敌六皇子 离语
姜藜穿书了,穿成了一本女配逆袭修仙文中黑化的原女主,古早文中标配的资质差全靠女主光环的白莲花一朵。女配肤白貌美,家世雄厚,天资优秀,配上现代穿书魂后就开始了逆袭开挂之路,还俘获了原本的男配男主。而白莲花原女主却在不断作死后走火入魔,被昔日男主斩于剑下。姜藜穿书后我竟然拿了伪女主剧本!!!(励志修仙大女主文,女主是踏实上进类型,有金手指,霸气刀修法修,言情为辅,修炼为主,欢迎入坑!)注未成年不要打赏,不要打赏!!!...
文卿卿在备考的时候熬夜猝死了,然后幸运的被生子系统绑定,只要去三千世界里面去给大气运者生孩子,就可以变美暴富。世界一绝嗣总裁VS美艳影后(完)世界二无子兵王VS妙手医生(完)(纯属虚构)世界三女总裁VS大明星(度假篇,纯属虚构,会涉及到韩娱,建议者慎入,请勿上升到个人)世界四作者不太擅长写简介,你们...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
关于重生1978,从邮电维修工开始苏臣重生了,回到四十多年前父亲出事的当天。前世年轻的时候,苏臣是个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为了一家人的生计,父亲挺而走险,倒卖鸭蛋。这个看起来无足轻重的小事,却被他人无限放大,在连续三天的批斗游街之后,父亲便撒手人寰。在接下来便是自己的入狱,母亲和两个妹妹相继离世,这一切都源于大队支书何雄的阴谋。好在老天有眼,不仅让自己重生了,这一世自己要好好做人,善待家人,惩治恶霸。...
人们总说知人知面不知心,画龙画蛇难画骨,美人在骨不在皮。的确是如此,作恶多端又怎样,总会有人包容。好人需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能成佛,而坏人却只需要一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既然如此,那她就做最坏的人。伴生莲花,是她的劫,亦是她唯一的解药。...
关于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莳初某天熬夜打游戏猝死,醒来发现自己带着游戏面板(无系统,无攻略任务)穿越到了未来的abo世界。她立志要把自己面板的属性全部点满,成为最强者,为此每天勤勤恳恳地刷任务,努力提升实力。只不过,为什么周围有一群疯狗在垂涎她?表面是性格和善爱吐槽的正常beta少女莳初,实际上是有仇必报,喜欢扎人心窝子(物理),发起疯来连自己也捅的狠人。身边一群疯子环绕,没一个正常人。不过好巧,我也是。只要我比所有人都强,危险就追不上我。目标当然是成为星际最强者,不过,好像先成了万人迷?没关系,这不是问题!心中无男人,拔刀自然神。训狗?不过顺手而已。这是什么?会叫主人的小野狗,摸一下。银发金瞳的死狐狸,一脚踹开。死狐狸的高冷双生弟弟,等等,你小子手放哪里呢?!傲娇的笨蛋金毛小狗,死傲娇是没有前途的,别来沾边。高岭之花利益至上的家族继承人,谢谢,不约。阳光开朗的大猫猫绿茶学弟,辣手摧猫我在行,快给我rua一下。等等...